转自:金融界
本文源自:金融界AI电报
金融界6月21日消息,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因存在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出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均被调减3.73亿元。此外,公司未及时披露相关诉讼事项一审、二审进展。监管局决定对公司及董事长任春星、总经理张林、财务总监谭洪涛、董事会秘书张建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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