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15 证券简称:小商品城(12.870, -0.36, -2.72%) 公告编号:临2025-004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的召开方式、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本次董事会的会议通知及材料于2025年1月20日以传真、电子邮件、书面材料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三)本次董事会于2025年1月26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提名包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补选公司董事候选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05)。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聘任包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为止。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06)。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聘任何志超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为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辞职及聘任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07)。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5-009)。
三、上网公告附件
(一)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415 证券简称:小商品城 公告编号:2025-009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2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2月18日 14时00分
召开地点:义乌市银海路567号商城集团大厦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2月18日
至2025年2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2025年1月27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法
1、法人股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3、QFII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5、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参加会议时提供原件,信函及传真以2025年2月17日16:00前公司收到为准;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方式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参见附件1:授权委托书)。
(二)登记时间2025年2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一16:00)。逾期不予受理。
(三)登记地点浙江省义乌市银海路567号商城集团大厦21层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1、公司地址:浙江省义乌市银海路567号商城集团大厦21层证券部。
2、邮政编码:322000
3、电话:0579-85182812
4、传真:0579-85197755
5、联系人:许杭
(二)会议费用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请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2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415 证券简称:小商品城 公告编号:临2025-005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公司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会议决定提名包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包华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一月二十七日
包华,男,1982年3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本科学历。
2017.11--2020.08 任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
2020.08--2022.05 任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义乌中国小商品城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
2022.05--2023.12 任义乌市交通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
2023.12--2024.12 任义乌市交通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2024.12-至今 任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义乌中国小商品城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
2025.01-至今 任义乌中国小商品城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包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担任公司控股股东义乌中国小商品城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之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600415 证券简称:小商品城 公告编号:临2025-006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26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包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为止。包华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七日
包华,男,1982年3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本科学历。
2017.11--2020.08 任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
2020.08--2022.05 任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义乌中国小商品城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
2022.05--2023.12 任义乌市交通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
2023.12--2024.12 任义乌市交通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2024.12--至今 任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义乌中国小商品城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
2025.01-至今 任义乌中国小商品城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包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担任公司控股股东义乌中国小商品城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之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证券代码:600415 证券简称:小商品城 公告编号:临2025-007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辞职及聘任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证券事务代表饶阳进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饶阳进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辞职后饶阳进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董事会对饶阳进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1月26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何志超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为止。何志超先生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七日
何志超,男, 1993年3月出生,汉族,本科学历。
2020.07-2021.01 任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业务助理
2021.01-2024.12 历任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分公司业务经理、财务副经理、财务经理
2025.01-至今 任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业务主管
何志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
证券代码:600415 证券简称:小商品城 公告编号:临2025-008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主席辞职
及补选监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监事会主席金筱佳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金筱佳先生因组织上工作安排的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监事会主席及监事职务。金筱佳先生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监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监事会对金筱佳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1月26日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监事候选人的议案》,提名王改英女士为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王改英女士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七日
王改英,女,1980年2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无境外居留权。
2018.05-至今 任义乌市国资国企发展服务中心专职监事(监管专员)
期间
2018.05-2022.01 任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专职监事
2018.10-2024.12 任义乌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专职监事
2021.03-至今 任义乌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专职监事(监管专员)
2021.03-2024.12 任义乌市双江湖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专职监事
2022.01-2024.12 任义乌市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专职监事
2022.01-2024.12 任义乌市国际陆港集团有限公司专职监事
2024.01-至今 任义乌自由贸易发展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专职监事(监管专员)
2025.01-至今 任义乌中国小商品城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监管专员
王改英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除担任公司控股股东义乌中国小商品城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监管专员之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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