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53 证券简称:海思科 公告编号:2025-002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5年1月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31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董事5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俊民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全体董事经过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4人,可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1,08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964%。
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整体结项及节余资金后续安排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鉴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新药研发项目均已取得药品注册证书/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且需支付的部分合同尾款也已基本支付完毕,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也已实施完毕,公司决定将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予以整体结项。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的战略发展目标,公司董事会拟将“盐酸乙酰左卡尼汀片的中国上市后再评价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641.52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长效口服降血糖新药HSK-7653的中国Ⅲ期临床研究及上市注册项目”中部分节余募集资金5,301.75万元用于“新型外周神经痛治疗药物HSK16149胶囊(中文通用名:苯磺酸克利加巴林胶囊)的中国Ⅲ期临床研究及上市注册项目”;剩余的节余募集资金将根据自身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围绕主业、谨慎论证、合理规划安排使用,尽快寻找新的与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进行投资,并在使用前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及时披露。
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整体结项及节余资金后续安排的议案》。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关联董事王俊民先生、范秀莲女士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审议。
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海思科制药有限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对其子公司HAISCO HOLDINGS PTE.LTD.(以下简称“海思科控股”)增资2,000万美元;海思科控股以自有资金对其子公司HEXGEN HOLDINGS LIMITED(以下简称“海思锦控股”)增资2,000万美元。
同意海思锦控股与关联法人蓝脉(成都)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Blue Pulse Holdings PTE. LTD.以自有资金对Hexgen Pharmacetical Group Limited共同增资2,500万美元,其中:海思锦控股出资2,000万美元,出资比例为80%。
独立董事对此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了同意的事前审议意见。
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对控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补充通知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提请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二。
《关于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补充通知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五、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6日
证券代码:002653 证券简称:海思科 公告编号:2025-003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5年1月3日在位于成都市温江区海峡两岸科技产业开发园百利路136号的四川海思科制药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31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以现场表决方式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涛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监事人数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全体监事经过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满足,本次解除限售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为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4名激励对象办理1,080,000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整体结项及节余资金后续安排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予以整体结项并对节余资金进行后续安排,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和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作出的合理决策,不会对公司现有核心业务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公司经营效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整体结项及节余资金后续安排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月6日
证券代码:002653 证券简称:海思科 公告编号:2025-004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
提案暨补充通知的公告
暨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12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公司于2025年1月3日收到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王俊民先生《关于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提出增加临时议案《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整体结项及节余资金后续安排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经核查,王俊民先生现直接持有本公司35.68%的股份,其提案内容未超出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且提案程序亦符合《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为了提高股东大会审议效率,公司董事会决定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议案外,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列明的其他事项不变,现对该通知进行补充更新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月15日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月15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月1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月10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1月10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可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自然人股东应本人亲自出席股东大会,本人不能出席的,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法定代表人不能出席的,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四川海思科制药有限公司办公楼A栋三楼会议室(成都市温江区海峡两岸科技产业开发园百利路136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2025年1月6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3、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三、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书面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办理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1月13日(9:30一11:30、13:30一15:30)。
3、登记地点:成都市温江区海峡两岸科技产业开发园百利路136号。
4、联系方式
(1)联系人:郭艳
(2)电话:028-67250551
(3)传真:028-67250553
(4)电子邮箱:haisco@haisco.com
(5)联系地址:成都市温江区海峡两岸科技产业开发园百利路136号。
(6)邮编:611130
5、谢绝未在上述指定登记时间内按照上述指定登记方式登记的股东(或代理人)参加现场会议。
6、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6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53”,投票简称为“海思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当日9:15一9:25,9:30一11:30及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月15日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1月15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女士/先生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1、说明: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2、授权委托书以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单位委托须加盖公章。
证券代码:002653 证券简称:海思科 公告编号:2025-005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4人,可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1,08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964%。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实施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1年9月30日至2021年10月15日,公司通过内部OA系统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间,未有针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的情况。公司于2021年10月18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1年10月22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实施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存在利用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4、2021年11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1年12月16日,公司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21年12月21日。
6、2022年12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该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12月30日。
7、2023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该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12月21日。
8、2025年1月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1、第三个限售期届满说明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为自首次授予完成登记日起满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40%。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1年11月25日,上市日为2021年12月21日,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三个限售期于2024年12月20日届满。
2、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说明
激励对象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必须同时满足如下条件才能解锁:
■
综上所述,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为4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080,000股。根据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授权,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规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三、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是否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实施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1,080,000股,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及数量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共4人,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为4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080,0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0964%。具体如下:
■
五、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满足情况、激励对象名单及可解除限售数量进行了审核,认为: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股票数量与其在考核年度内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相符,且公司业绩指标等其他解除限售条件已达成,同意公司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相关解除限售事宜。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满足,本次解除限售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为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4名激励对象办理1,080,000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经办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并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意见;
4、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6日
证券代码:002653 证券简称:海思科 公告编号:2025-006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整体结项及节余资金后续安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整体结项及节余资金后续安排的议案》。鉴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新药研发项目均已取得药品注册证书/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且需支付的部分合同尾款也已基本支付完毕,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也已实施完毕,公司决定将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予以整体结项。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的战略发展目标,公司董事会拟将“盐酸乙酰左卡尼汀片的中国上市后再评价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641.52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长效口服降血糖新药HSK-7653的中国Ⅲ期临床研究及上市注册项目”中部分节余募集资金5301.75万元用于“新型外周神经痛治疗药物HSK16149胶囊(中文通用名:苯磺酸克利加巴林胶囊)的中国Ⅲ期临床研究及上市注册项目”;剩余的节余募集资金将根据自身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围绕主业、谨慎论证、合理规划安排使用,尽快寻找新的与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进行投资,并在使用前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及时披露。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及投资项目概括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69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20.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00,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9,133,782.42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90,866,217.5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1月16日出具《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XYZH/2022CDAA5B0008),并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等媒体的编号为2023-008的公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节余情况
截至2025年1月2日,公司募集资金在各银行专用账户的存款余额列示如下:
单位:元
■
注:公司使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江支行511511360013002393576户的闲置募集资金转至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江支行511899999603000031549户认购7天通知存款本金1,000.00万元,截至2025年1月2日尚未转回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江支行募集资金监管专用账户。
截至2025年1月2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二、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节余资金后续安排的概括
公司拟将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整体结项,并将“盐酸乙酰左卡尼汀片的中国上市后再评价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641.52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长效口服降血糖新药HSK-7653的中国Ⅲ期临床研究及上市注册项目”中部分节余募集资金5301.75万元用于“新型外周神经痛治疗药物HSK16149胶囊(中文通用名:苯磺酸克利加巴林胶囊)的中国Ⅲ期临床研究及上市注册项目”;剩余的节余募集资金将根据自身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围绕主业、谨慎论证、合理规划安排使用,尽快寻找新的与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进行投资,并在使用前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及时披露。详细情况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新药研发项目均已取得药品注册证书/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且需支付的部分合同尾款也已基本支付完毕,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也已实施完毕。因此,公司决定将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予以整体结项。
本次节余募集资金的主要原因是:
①HSK-7653在临床试验过程中,临床方案根据市场情况做了相应的调整,节余了部分临床费用。
②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根据项目规划并结合实际情况,在确保项目进展顺利的前提下,本着合理、节约、有效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合理地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
(二) “新型外周神经痛治疗药物HSK16149胶囊(中文通用名:苯磺酸克利加巴林胶囊)的中国Ⅲ期临床研究及上市注册项目”的情况
1、项目基本情况和投资计划
项目名称:新型外周神经痛治疗药物HSK16149胶囊(中文通用名:苯磺酸克利加巴林胶囊)的中国Ⅲ期临床研究及上市注册项目
项目的实施主体: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的建设地点:成都市温江区海峡两岸科技产业开发园百利路136号
项目的建设进度:2024年4月起至2027年3月
项目的投资概算:本项目计划总投资7440.91万元。其中:5301.75万元通过募集资金方式解决,2139.16万元通过公司自有资金解决。
2、项目必要性
①更好的满足患者的用药需求
中枢神经病理性疼痛对患者生活质量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长期疼痛不但会影响患者的睡眠、工作和生活能力,还会增加抑郁、焦虑等情感障碍的发病率。因此,若能通过研究证明苯磺酸克利加巴林(HSK16149)胶囊在中枢神经病理性疼痛患者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最终实现上市,能够为我国众多的中枢神经病理性疼痛患者提供更优的用药选择,具有重要的临床意义和社会意义。
②加大新药储备,有效扩充公司产品线
制药企业需要保持竞争优势,公司就要加大新药储备,有效扩充现有的产品线,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为公司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③抢占市场先机,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
目前公司HSK16149胶囊的糖尿病性周围神经病理性疼痛和带状疱疹后神经痛适应症已经在国内获批上市,并纳入了2024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在此基础上公司于2024年3月获得了中枢神经病理性疼痛适应症的临床批件并启动了一项评估苯磺酸克利加巴林(HSK16149)胶囊治疗中国中重度中枢神经病理性疼痛患者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的多中心、随机、双盲、安慰剂平行对照的Ⅲ期研究,未来一旦成功获批上市,将有望在国内疼痛治疗领域占有重要地位,且庞大的中国市场中疼痛缓解药物的销售额将为公司带来较大利益。
④自主研发能够增强公司的创新研发能力
通过本项目开发,能够有效扩充公司的新产品管线,为公司未来的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同时,通过本项目可以增强公司研发能力和创新深度,符合仿制药转创新药的研发战略,提升公司整体实力和市场竞争优势,增强公司未来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利益及发展战略。
3、项目可行性
①国家相关产业政策鼓励本项目实施
近年来,我国全面引入了全球通行的药品研发与注册技术要求,推动了我国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创新。药品监管体制的改革激发了医药产业的创新发展活力,推动提高研发能力,进一步提高药品的质量和疗效,更好的满足临床用药的迫切需求,从而缩小了与国际先进水平的差距,并有力推动生命健康产业的发展,我国医药创新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战略性更加显著。
②HSK16149市场竞争优势明显,销售前景广阔
HSK16149胶囊是由公司开发的具有独立知识产权的口服GABA类似物的1类新药。临床前研究表明HSK16149具有强效镇痛、长效镇痛、中枢副作用小等特点,HSK16149未来在临床应用中可能具有药效更显著、安全性更好等优势,具有成为慢性神经性疼痛首选用药的潜力。
③HSK16149已取得阶段性的研究成果
HSK16149胶囊的糖尿病周围神经痛和带状疱疹后神经痛适应症已经分别于2024年5月和7月在国内获批上市(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240018),并在2024年11月通过谈判,纳入到《国家医保药品目录(2024版)》。同时,中枢神经病理性疼痛和纤维肌痛适应症 IND申请(受理号:CXHL2400046、CXHL2400122),并于2024年03月29日通过技术审评获得临床试验通知书,目前已经启动了一项评估HSK16149胶囊治疗中国中重度中枢神经病理性疼痛患者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的多中心、随机、双盲、安慰剂平行对照的Ⅲ期研究,目前正在患者招募入组中。
④公司具有丰富的创新药研发经验及优质高效的研发团队
通过持续不断的创新,公司已拥有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多种前沿药物技术,并形成了丰富的管线项目储备。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的商业化产品及进入临床阶段的1类新药共有12个,此外,还有在研筛选阶段项目30余项涉及肿瘤、呼吸、代谢、自身免疫和围手术期用药等领域。2025年将有多个项目进行IND申报。
公司研发中心已形成了以国际团队、海归博士、重点院校硕、博优秀研究生为核心的科研团队。公司研发中心现有人员800余人,硕士以上占比约40%。近年,公司研发中心还陆续引进了几十位具有多年国际研究机构工作经验的国际一流创新人才。公司已建立了功能齐全、布局合理、梯队完善的研发架构,将为创新药物的研发提供良好人力资源保障。
4、项目经济收益分析
本项目不直接产生收益,但项目建成后,将丰富公司的产品线、实现公司产品的多元化、多样化,为公司未来的盈利能力和稳定增长提供良好的保障。
5、开立募资专户等授权安排
本次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审批程序履行后,项目实施主体将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专项存储投入的募集资金。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等相关事宜。
(三)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计划及剩余节余的募集资金安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公司财务结构,降低财务成本,并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的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公司拟将“盐酸乙酰左卡尼汀片的中国上市后再评价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641.52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自身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围绕主业、谨慎论证、合理规划安排使用剩余节余的募集资金,尽快寻找新的与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进行投资,并在使用前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及时披露。
三、“新型外周神经痛治疗药物HSK16149胶囊(中文通用名:苯磺酸克利加巴林胶囊)的中国Ⅲ期临床研究及上市注册项目”实施面临的风险提示及防范措施
1、新药研发失败及产品无法成功上市的风险
新药研发从临床前研究、临床试验报批到投产的研发周期长、环节多、投入大,易受到一些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根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等法规的相关规定,新药注册一般需经过临床前基础工作、新药临床研究审批、新药生产审批等阶段,如最终未能通过新药注册审批,将影响到公司前期研发投入的回收和经济效益的实现。
2、临床实施进度不及预期的风险
临床试验的进展的影响因素较多,包括主管部门审批、中心启动、患者招募等多个环节。虽然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进行了缜密分析和充分的可行性研究论证,但是由于项目可行性分析是基于当前市场环境、技术发展趋势、现有技术基础等因素作出的,医疗政策、市场、技术发展等存在不可预计因素,同时项目实施过程存在一定风险,以上不确定因素将直接影响到项目的实施进度及预期投资效果。
四、本次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予以整体结项并对节余资金进行后续安排,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和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作出的合理决策,不会对公司现有核心业务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公司经营效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月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整体结项及节余资金后续安排的议案》,同意公司对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予以整体结项并对节余资金进行后续安排,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月3日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整体结项及节余资金后续安排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对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予以整体结项并对节余资金进行后续安排,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和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作出的合理决策,不会对公司现有核心业务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公司经营效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海思科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整体结项及节余资金后续安排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的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海思科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整体结项及节余资金后续安排事项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和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作出的合理决策,不会对公司现有核心业务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整体结项及节余资金后续安排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整体结项及节余资金后续安排的核查意见;
4、新型外周神经痛治疗药物HSK16149胶囊(中文通用名:苯磺酸克利加巴林胶囊)的中国Ⅲ期临床研究及上市注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特此公告。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6日
证券代码:002653 证券简称:海思科 公告编号:2025-007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控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思科”或“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海思科制药有限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对其子公司HAISCO HOLDINGS PTE.LTD.(以下简称“海思科控股”)增资2,000万美元;海思科控股以自有资金对其子公司HEXGEN HOLDINGS LIMITED(以下简称“海思锦控股”)增资2,000万美元。
2、海思锦控股拟与关联法人蓝脉(成都)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脉医药”)下属全资子公司Blue Pulse Holdings PTE. LTD.(以下简称“蓝脉控股”)和Hexgen Pharmacetical Group Limited(以下简称“海思锦医药”)签订《增资协议》,海思锦控股和蓝脉控股以自有资金共同向海思锦医药增资2,500万美元,其中:海思锦控股出资2,000万美元,出资比例为80%;蓝脉控股出资500万美元,出资比例为20%。
(二)公司控股股东王俊民先生持有蓝脉医药64%股权、范秀莲女士持有蓝脉医药36%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股权架构如下图所示:
■
(三)上述事项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王俊民先生、范秀莲女士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金额为2,00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14,6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3.49%,该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或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介绍
公司名称:Blue Pulse Holdings PTE. LTD.
成立时间:2025年1月
注册地:新加坡
地址:6 Raffles Quay, #14-02, Singapore 048580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注册资本:10万美元
股东:蓝脉(成都)医药科技有限公司100%
实际控制人:王俊民
主营业务:股权投资
2、投资控股历史沿革和运营情况
该公司为新设立公司,暂尚无相关财务数据,王俊民先生、范秀莲女士将在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后,尽快通过蓝脉医药对其增资。
3、关联关系
王俊民先生、范秀莲女士为海思科控股股东,故本次增资控股公司海思锦医药构成关联交易。
4、该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Hexgen Pharmacetical Group Limited
1、基本情况
成立时间:2024年9月
注册地:开曼
注册资本:5万美元
经营范围:投资控股
出资方式:自有货币资金
2、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公司尚未出资,暂无相关财务数据。
3、本次增资前后,海思锦医药的股权结构变化如下:
■
4、该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拟签署的增资协议的主要条款
甲方:Hexgen Holdings PTE. LTD.
乙方:Blue Pulse Holdings PTE. LTD.
丙方:Hexgen Pharmacetical Group Limited
(一)增资方案
为解决丙方正常经营的资金需求,经各方协商,由甲乙双方按本协议约定持股比例同步对丙方进行增资。甲方向丙方出资2,000万美元,乙方向丙方出资500万美元。
各方同意:
1、增资后,甲方和乙方对丙方的持股比例分别为80%和20%。
2、甲乙双方本次增资超过注册资本的部分,全额计入资本公积。
(二)经各方同意,增资交易中涉及的税费由各自承担。
(三)丙方负责办理包括工商、税务等部门变更登记手续。
(四)在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根据丙方的通知将增资款打入丙方指定账户。
五、增资及海思锦医药后续经营的主要情况
国际化是公司重要的发展战略,海思科和蓝脉控股将严格按照出资比例以相同的价格共同对海思锦医药增资,增资款用于海思锦医药在海外的运营,用于呼吸系统疾病、自身免疫性疾病等疾病领域十个左右项目的海外专利布局,开展一定的海外研究工作,通过上述相关项目的成果尤其是海外成果,在海外开展相关临床研究及商务拓展等业务。
海思锦医药将积极熟悉海外市场,学习如何在海外推进高质量的新药开发、如何在海外融资和推进商业合作,提升自身国际化能力。
六、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交易的目的和必要性
1、国际化和创新药出海是公司未来发展的重要方向
创新药研发具有周期长、投入大、风险高等特点。相较于国内,海外尤其是发达国家市场的支付能力更强,支付体系更加多元,占据了全球药品支出的绝大部分份额,远超国内市场规模。随着国内创新药产业十几年的发展,中国创新药企业的研发能力也越来越与国际接轨。庞大的市场容量、对创新药的高度接纳和成熟的市场机制,吸引着越来越多的国内创新药企业参与到出海浪潮之中,这也是海思科未来重要的战略方向。
2、国际化和创新药出海面临较大风险
展望未来,海外市场环境复杂公司在出海和国际化上仍面临很多风险和挑战,如创新药海外临床资金投入巨大且有较大的失败风险、对海外市场不熟悉面临较大的法律诉讼风险等,放在全球维度看公司目前的体量小抗风险能力有限。
创新药研发尤其是海外开发需要高昂的资金投入,且回报周期较长。公司在海外研发时,需要充分考虑自身的资金实力和融资能力,以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同时,还需要关注汇率波动等金融风险,以及目标市场的经济环境和政策变化对投资回报的影响。
3、公司国内研发投入大,资金有一定压力
随着环泊酚等创新药上市后取得良好的商业化成绩,公司虽然近几年来在国内的销售收入保持了较快增长,但为了保持公司持续的竞争力,公司仍保持着在研发领域的较高投入,近3年以来,公司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近30%,远超化学制剂行业约13%的平均水平。对标同类体量药企来看,公司的现金储备较少。未来随着公司HSK31858、HSK31679、HSK39297等项目在国内的临床开发逐渐进入到后期,公司在国内的研发投入水平还将增长,面临着较大的资金压力。
综上所述,在海思科所不熟悉的风险较大的、投入较高的海外市场,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海思锦医药这一新的海外业务平台,投资款将用于呼吸系统疾病、自身免疫性疾病等疾病领域研发项目的海外专利布局,开展一定的海外研究工作,并依托研究成果进行海外商务拓展等工作。在海思科立足国内市场,寻求创新药出海机会并开拓国际市场的国际化战略中,通过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方式将有助于减少上市公司的资金压力,降低上市公司经营风险。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暨关联交易是公司全资孙公司海思锦控股与关联方蓝脉控股的正常经营行为,交易各方遵循了自愿、平等、公允的原则,公司已全面评估蓝脉控股的股东王俊民先生、范秀莲女士的履约能力,其履约能力较强,风险可控。本次交易有助于补充海思锦医药的运营资金,推进海外在研项目的研究开发,分担上市公司的资金压力,分散上市公司的投资风险。
此外,公司控股股东与海思科共同投资,彰显了公司控股股东的信心,有助于增强海思锦医药未来的业务发展以及与潜在商业合作伙伴的合作机会。
(三)海思锦医药的经营风险
创新药行业在海外的技术创新和迭代速度更快,竞争比国内也更加激烈,公司的在研项目具有一定的技术优势和领先性,但仍无法保证在有较大资源投入的情况下在海外实现所有项目的成功。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连续12个月除关键管理人员报酬外,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未发生关联交易,与控股股东控制的主体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主要为房屋租赁费等)总金额82.62万元(不含本次,未经审计)。
本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与控股股东控制的主体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0元(不含本次,未经审计)。
八、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事前审议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及海思锦医药战略发展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的持续发展的同时分担上市公司的资金压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九、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审议意见;
3、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4、拟签署的《增资协议》。
特此公告。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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