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洛克财务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六)香港鑫茂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鑫茂”)
1、成立时间:2015年11月23日
2、注册资本:488,426,059.44 港元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董事长:刘明东
5、主要业务:投资控股
6、注册地址:LEVEL 54 HOPEWELL CTR 183 QUEEN’S RD EAST HK
7、与公司关系:全资子公司
8、主要财务指标
■
9、香港鑫茂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额度是基于目前公司业务情况的预计,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具体的担保金额、担保方式、担保期限以及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公司在担保额度使用有效期内提供的担保,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具体担保事宜,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签署与具体担保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不再逐笔审议。每笔担保的期限和金额依据公司授权人士与业务相关方最终协商后签署的合同确定,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最高担保额度。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以及各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目的系为提高公司整体融资效率,满足公司各业务板块日常经营、投资并购及其它特殊事项资金需求。公司各子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未发生担保逾期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担保对象中仅星之海新材料为非全资子公司,该子公司的其他参股股东为公司员工跟投平台。考虑公司对该子公司具有实质控制和影响,且其相关融资的目的系为促进主业发展,在总体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可为该子公司提供超出持股比例的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以及各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目的系为提高公司整体融资效率,满足公司各业务板块日常经营、投资并购及其它特殊事项资金需求。公司各子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未发生担保逾期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4年12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555,5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83%;公司及子公司已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65,905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9.79%;全部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日
证券代码:601969 证券简称:海南矿业 公告编号:2025-001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海南矿业”)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12月31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2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11名,实际参会董事11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明东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2025年度公司拟向各家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85亿元(含85亿元或等值外币,下同)(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本外币贷款、项目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贸易融资、保理融资等,本议案授权额度不包含融资租赁业务,融资租赁业务额度由公司另外单独授权),具体授信期限和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来确定。具体贷款期限、利率和种类以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公司及子公司申请在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资产池、保证金/存单质押、银行承兑汇票质押等低风险业务,不设业务限额,根据日常经营需求办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上述总额不超过85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申请事项的具体事宜,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签署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具体申请授信的银行、签署与银行授信相关的文件或合同等、办理申请银行授信相关的一切手续和工作。上述股东大会授权的有效期限自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过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刘明东、周湘平、张良森、夏亚斌、章云龙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2025年度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2025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商品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商品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和《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套期保值及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参与主营业务相关投资并购项目竞争性报价授权事项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决定使用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参与和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投资并购项目的竞争性报价,包括但不限于提交约束性报价、提交保证金、参与司法拍卖等时间要求比较严格且信息不宜对外公开的事项;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提交报价或支付保证金的总额,或拟投资标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总额/资产净额/营业收入/净利润等数据均不超过公司章程中“对外投资、购买或出售资产”交易事项的董事会授权;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上述授权范围内的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提交约束性报价或签署支付保证金协议、意向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审批事宜;前述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本授权生效后,前次公司参与主营业务相关投资并购项目竞争下报价的授权自动终止。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召集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1月16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08)。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日
证券代码:601969 证券简称:海南矿业 公告编号:2025-003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种类:委托理财资金用于投资市场信用级别较高、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风险可控的金融工具,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银行理财、券商理财、信托理财等理财产品。
● 委托理财金额: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以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拟委托理财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品种,但不排除该投资受宏观经济、政策因素、投资市场波动等风险影响,投资的实际收益难以预期。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进行委托理财目的
根据公司自有资金情况,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业务经营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择机、分阶段进行委托理财。
(二)委托理财金额
根据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投资计划,结合公司当前资金结余情况,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以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委托理财的收益进行委托理财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上述额度。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
(四)委托理财方式
公司将选择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包括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委托理财资金用于投资市场信用级别较高、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风险可控的金融工具,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银行理财、券商理财、信托理财等理财产品。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委托理财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由公司总部财务部门组织具体实施。
(五)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本次授权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前次授权自有资金理财额度自动终止。
(六)委托理财受托方
公司将选择信用评级较高、履约能力较强的金融机构进行合作。公司与购买产品的受托方、理财产品发行方、最终资金使用方等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审议程序
公司2024年12月3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委托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相关理财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已制定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和投资产品,主要选择信用评级较高、履约能力较强的发行主体及优质的发行产品,审慎评估每笔投资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2、公司授权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操作,并及时跟踪和分析理财产品投向、产品净值变动情况等,如评估发现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办理闲置自有资金的委托理财业务,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进行的,属于日常资金管理活动,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的正常运转。合理适度的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存量资金收益,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公司委托理财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的“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等科目,利息与收益计入利润表中的“投资收益”“财务费用”“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等科目,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的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日
证券代码:601969 证券简称:海南矿业 公告编号:2025-004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部分资产设备作为转让标的及租赁物,与融资租赁公司开展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融资总金额不超过7亿元人民币。
● 拟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不会构成关联交易,亦不会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3权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融资租赁业务概述
为优化筹资结构,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以部分资产设备作为转让标的及租赁物,与融资租赁公司开展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融资总金额不超过7亿元人民币。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具体事宜,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签署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并办理各项相关手续。前述授权期限为自该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拟开展的融资租赁不会构成关联交易,不会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2025年度拟开展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的交易对方应为符合《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规和公司要求的融资租赁公司,且不属于公司关联方。
三、融资租赁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名称:公司部分资产设备
2、标的类型:固定资产
3、权属状态:标的资产不存在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融资租赁业务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以部分资产设备作为转让标的及租赁物,与符合相关法规和公司要求的融资租赁公司开展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融资租赁公司向公司支付购买价款取得标的所有权,并同时将该标的作为租赁物出租给公司使用,融资利率不超过LPR+100BP(即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上浮1%)。上述业务融资总金额不超过7亿元人民币。具体利率、租金及支付方式、保证金、留购价款等融资租赁具体条款以实际进行交易时签订的协议为准。
五、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主要是为了满足生产经营不断发展的需要,拓宽融资渠道,使公司获得日常经营需要的长期资金支持,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未来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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