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创业的航道上,激情与梦想曾是沈某某、朱某、华某某和陈某某共同的罗盘,引领他们驶向成功的彼岸。然而,当现实的风暴来袭,昔日的伙伴对簿公堂,在一场合伙纠纷中,泰州市海陵区法院始终以法律的尺规,维护着公正与诚信的底线。
齐心协力,梦想起航
不久前,泰州新开了一家美发店,随着门店经营小有名气,陆续吸引来了朱某等一批美发师入职。她们齐心协力,细致地规划着每一个服务细节,力求为顾客提供最完美的体验。她们一起策划营销活动,讨论服务升级,每个人的眼中都闪烁着对未来的无限憧憬。在几个人的不断努力下,这家美发店在当地脱颖而出。
生意蒸蒸日上,门店每年都有不少利润,店铺经营者沈某某建议朱某、华某某等员工入股,从而获得分红,希望大家的创业梦想和对艺术的追求化作共同的责任。彼时众人的关系正值“蜜月期”,纷纷同意了沈某某的提议,并很快签订了合伙协议。
人心向背,矛盾萌芽
时光飞逝,即便是最和谐的合伙关系,在利益分配的十字路口,也难免出现分歧与冲突。由于几个人都没有太多法律知识,那份糅合了各种“奇思妙想”的合伙协议,实则经不起推敲,逐渐暴露出各种问题,也因此被各“合伙人”所质疑。
“我们在方案中约定了股份制,还向我们几个人分别收了股份的钱,但这家店只是个体工商户,这怎么行?”“我们虽然是股东,但是并不享受股东的权利,店铺的经营、财务状况均不透明,我们根本没有话语权。”几位员工合伙人翻阅着协议,眼中满是疑惑和不满。由于合作并不愉快,几位员工合伙人在约定的合伙期限到期后陆续离开了门店。
然而事情并未就此结束,沈某某很快发现,离开的几人都入职了与她有竞争关系的另一家美发店,她还看到自家门店老客户也跑了过去。“她们不仅违反了曾经约定的竞业限制条款,还带走了门店的珍贵客源,损害了门店的权益。”沈某某认为,这是几个前员工对她的背叛,最终她以朱某等人违反竞业限制为由诉至法院,而朱某等人也不甘示弱,她们认为造成如今结果的正是沈某某,因此提出了反诉,要求沈某某退还她们的合伙出资。
明辨是非,法槌定音
面对这一复杂案件,承办法官深入挖掘每一个细节,从工商档案的核查到店面账单的细致审查,并且对比了各方当事人的陈述,竭力还原事实真相,确保每一方的权益都能得到公正的对待。
经过深入调查和审理,海陵法院认为,案件合伙协议系各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门店经营主体虽未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个人合伙组织,并不影响各方成立的合伙关系认定,合同签订后各方已履行相应义务,朱某等人在合伙期间内亦按照合伙份额获得了相应利润分配,因此无权要求退还出资款。
合伙终止后,沈某某作为合伙事务财务管理人,未主动与其他合伙人对合伙财产进行清算,而是独自经营,占据合伙财产,已违反合同约定,其无权向朱某等人主张违约金。
“我们希望通过这个案例,提醒所有创业者,在签订合伙协议时,必须审慎斟酌各项条款并且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同时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以不公平的方式导致他人利益受损。”承办法官在判决后说。
江苏经济报记者 潘一嘉 金 彩
通讯员 张朵花 潘 蓉
VIP课程推荐
APP专享直播
热门推荐
收起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