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马慜)12月13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批复显示,兰州银行获批收购甘肃西固金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设立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丹街支行、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庄浪路支行、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季青支行,承接甘肃西固金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产核资后的资产、负债、业务和员工。
另据一则批复,兰州银行获批收购合水县金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设立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水支行、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水北街支行、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水南街支行、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水何家畔支行,承接合水县金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产核资后的资产、负债、业务和员工。
综合两则批复要求,兰州银行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收购事宜,并督促甘肃西固金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水县金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完成法人机构终止相关事宜。
兰州银行半年报显示,兰州银行为甘肃西固金城村镇银行、合水县金城村镇银行第一大股东,分别持有20%、47.33%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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