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59 证券简称:三孚新科 公告编号:2024-050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三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484,65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484,650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12月17日。
公司于近日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的股份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一)2021年9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拟向丁先峰先生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拟向丁先峰先生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核实〈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意见。
(二)2021年9月1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7),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雷巧萍女士作为征集人就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三)2021年9月14日至2021年9月23日,公司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
2021年9月2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1-049)。
(四)2021年9月29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拟向丁先峰先生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1年9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50)。
(五)2021年11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1年11月24日为授予日,向29名激励对象授予296.0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21年11月2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5)。
(六)2022年4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同意确定以2022年4月15日为授予日,向符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的8名激励对象授予70.0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22年4月1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七)2022年7月5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2022年7月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6)。
(八)2022年11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二次修订稿)》《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等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740,000股,并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29名激励对象办理相关归属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符合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22年11月2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5)。
(九)2023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2023年4月2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及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十)2024年4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二次修订稿)》《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等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74,400股,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6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公司监事会对符合预留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24年4月2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十一)2024年11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二次修订稿)》《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等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484,650股,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27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公司监事会对符合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24年11月2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
二、本期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基本情况
(一)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具体情况如下:
■
注:1、上表中“已获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剔除了第一、第二个归属期已归属、已作废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2、田志斌先生因任期届满不再担任公司第四届非独立董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3);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总工程师不再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自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生效之日起,田志斌先生不再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仍在公司任总工程师职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5)。
3、本激励计划授予公司PCB事业部总经理丁先峰先生125.00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1.36%。除公司PCB事业部总经理丁先峰先生外的其他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0%。
4、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5、本激励计划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二)第三个归属期归属股票来源情况
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三)第三个归属期归属人数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人数为27人。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变动情况
(一)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4年12月17日
(二)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484,650股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
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本次股本变动情况:
单位:股
■
注:上表中变动前股本总数为公司截至2024年12月10日的公司股本总数。截至2024年12月10日,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累计行权并完成股份登记数量94,534股,公司总股本增加至93,088,934股。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后,公司股本总数由93,088,934股增加至93,573,584股,本次归属后的股本总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本次归属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四、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4年12月5日出具了《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华兴验字[2024]24010700012号),对公司2021年限制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27名激励对象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经审验,截至2024年12月3日止,公司实际已归属27名激励对象484,650股,授予价格每股人民币9.82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761,686.25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股本)为人民币484,650.00元,增加资本公积为人民币4,277,036.25元。
2024年12月10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的股份登记手续已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本次归属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2024年1-9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954,200.80元,公司2024年1-9月基本每股收益为-0.18元;本次归属后,以归属后总股本93,573,584股为基数计算,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变的情况下,公司2024年1-9月基本每股收益相应摊薄。
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84,650股,占归属前公司总股本的0.52%,对公司最近一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均不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12日
证券代码:688359 证券简称:三孚新科 公告编号:2024-051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2月11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州市中新广州知识城九龙工业园凤凰三横路57号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东门)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上官文龙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现场方式出席3人;
3、董事、董事会秘书刘华民先生以现场方式出席本次会议,除担任董事的高级管理人员外,财务负责人王怒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3为需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数量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议案1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议案1为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关联股东上官文龙、瞿承红对议案1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观韬(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黄亚平、杨健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现行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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