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达新材诉讼程序又有新进展 思美传媒信披违规被处罚

宏达新材诉讼程序又有新进展 思美传媒信披违规被处罚
2024年12月10日 07:26 财富动力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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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9日,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参加法院组织的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达新材”)虚假陈述案件在线谈话,法院拟做出并案审理的裁定。宏达新材示范性案件一审判决已出,二审正在进行中。

经《投资快报》记者梳理,最近有宏达新材、思美传媒、金一文化、方正电机等股票的索赔正处线索征集当中,请股民朋友关注。

示范性案件一审判决已出,宏达新材诉讼时效将到期

2024年4月11日,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达新材”)发布公告称:于2023年4月1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字〔2023〕24 号)。经查明,宏达新材存在以下违法事实。未按照规定披露实际控制人;2019年至2020年年度报告虚增收入、利润;2020年年度报告未计提商誉减值,虚增利润。宏达新材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的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的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宏达新材诉讼时效将于2025年1月到期。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的邓律师(微信:tz315-wh)表示,受损的投资者需尽快提出索赔。初步判断在2020年4月7日至2022年1月10日(含当日)之前买入,并在2022年1月10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未及时披露信息,思美传媒拟被处罚

2024年11月4日,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美传媒”)发布称,2024年11月1日,四川旅投集团、朱明虬、任丁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浙处罚字〔2024〕28号)。2019年8月至2020年10月,朱明虬及其一致行动人昌吉州首创投资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首创投资)转让其持有的思美传媒29.99%的股份给四川旅投。《收购备忘录》(2019年10月13日签署)、《收购备忘录之补充协议》(2020年10月8日签署)涉及朱明虬与四川旅投约定“如2019年度实际审计净利润低于人民币25,000万元,则甲方(朱明虬)需在2019年审计报告在次年公告后三个月内,向上市公司以现金方式……补足……”等业绩补偿事项等,该业绩补偿事项等为案涉股权转让事项的一部分。朱明虬作为时任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四川旅投作为时任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未及时将其知悉的有关情况书面告知上市公司,未配合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迟至2023年12月23日,上市公司披露《相关协议补充披露的公告》时才进行了补充披露。

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微信:tz315-wh)初步判断,1、针对实控人被立案并被处罚事项,初步判断于2019年10月13日-2023年12月22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在2023年12月23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2、针对公司误导性陈述事件,依据法院判决结果于2023年11月27日下午买入,并于2023年11月28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

金一文化虚增存货被处罚,股民可索赔

2024年6月5日,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一文化”或“ST金一”)发布公告称,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下发的〔2024〕6 号《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此前,金一文化于 2024年3月2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 0142024010 号),于2024年6月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4〕6号)。金一文化2020年及2021年存货减值不充分,导致公司2020年虚增存货6.10亿元,占当期期末总资产的5.92%,虚增利润总额6.10亿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21.21%;2021年虚增存货6.37亿元,占当期期末总资产的7.03%,虚增利润总额0.28亿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 1.89%。上述事项导致金一文化2020年、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错报。2023年4月30日,金一文化发布《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主动对2020年、2021年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的邓律师(微信:tz315-wh)表示,初步判断于2021年4月30日至2023年4月30日(含当日)买入,并在2023年4月30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会计估计“三包费”不合理,方正电机涉嫌违法违规

2024年2月4日,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正电机;证券代码:002196)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6号)。2015年以来,方正电机全资子公司上海海能汽车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海能)通过广西三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三立)向广西玉柴机器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以下简称广西玉柴)销售产品,并向广西玉柴提供产品质保,根据广西玉柴的索赔情况,上海海能计提或确认产品质量“三包费”。自2018年底起,广西玉柴发起的产品质量索赔明显增加,但公司未作出恰当的会计估计及会计处理。2015年,方正电机收购上海海能100%股权。方正电机(越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越南方正)原为方正电机全资子公司;2019年7月,方正电机将越南方正100%股权转让给上海海能。自2019年底起,公司不恰当地将越南方正纳入上海海能商誉相关资产组,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导致确认的商誉减值准备金额不准确。

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微信:tz315-wh)的邓律师表示,初步判断在2019年4月29日至2023年6月26日(含当日)之前买入,并在2023年6月26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具体索赔流程:

1、联系微信(tz315-wh),查看交易记录是否符合条件;

2、若符合条件,到证券营业部打印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对账单及导出对账单excel电子表格,对账期间请选择:含此两个时间段单个股票或多只股票均可,具体视证券公司系统而定;如果无法显示对账期间,请证券公司工作人员手写并在手写处盖章;如有多个账户且有交易记录的,请按照以上时间分别打印各账户的对账单;

3、联系维权微信(微信号:tz315-wh),将账户查询确认单、对账单及导出对账单excel电子表格、姓名及联系方式发送至微信或tz315@weihenglaw.com。

衡财保·炜衡金融315维权平台联系方式:

维权热线:020-81657697(工作时间:9:00-18:00);

邮箱地址:tz315@weihenglaw.com

微信公众号:衡财保·炜衡金融315

微信:tz315-w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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