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黄敏
11月19日,富满微(SZ300671)发布公告称,控股股东集晶香港信息披露违法及限制转让期内转让股票行为遭到深圳证监局重罚超400万元。市场分析称,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被处罚,早已不是新鲜事,此前中核钛白实控人为了套现,违规转让股票也被抓了个正着。如今富满微控股股东集晶香港的这番骚操作,无疑是顶风作案,此前的监管警钟并未放在心上。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集晶香港在2020年7月14日至2021年8月26日期间,持股比例累计减少达到公司总股本的6.5053%,违反了信息披露规定。集晶香港持股比例减少达到5%时,未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提交书面报告并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违反了《证券法》的相关规定。
深圳证监局对集晶香港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对集晶香港的实控人刘景裕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对集晶香港在限制转让期内转让富满微股票行为给予警告,并处以320万元罚款。综上,集晶香港共被罚420万元,并与刘景裕合计被罚470万元。这一处罚决定体现了监管机构对信息披露违法及违规股票转让行为的严厉打击态度。
虽然富满微表示,此次处罚不会对公司的日常运营造成重大影响,公司控制权稳定,经营管理、业务运营及财务状况均正常。但行业观察人士认为,此次事件对富满微的股价和市场信誉可能产生一定影响,提醒所有上市公司必须加强内部治理,严格遵守信息披露和股票转让的相关规定,以维护市场秩序和保护投资者权益。
投资快报记者观察到,中核钛白实际控制人王泽龙于今年4月12日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违反限制性规定转让中核钛白202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信息披露违法等违法违规行为,2024年3月13日,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同在4月12日晚间,海通证券(600837.SH)、中信证券(600030.SH)相继发布公告,均因在相关主体违反限制性规定转让中核钛白202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过程中涉嫌违法违规,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
上述市场分析人士认为,与中核钛白的案例类似,富满微控股股东的违规行为及其受到的处罚,继续给其他上市公司敲响了警钟。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必须提高合规意识,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同时在股票转让过程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以防范法律风险,维护资本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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