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2024年11月15日 02:02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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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396 证券简称:华电辽能 公告编号:2024-065

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辽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能源投资集团)在本公告发布之日持有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华电辽能)259,162,882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华电辽能总股本的17.60%。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能源投资集团计划于本减持公告对外披露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14,727,0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减持价格按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认。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是本公司股东能源投资集团根据自身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进行的减持,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在减持期间内,能源投资集团将根据市场情况、华电辽能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计划。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情况;能源投资集团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告知,本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5日

证券代码:600396 证券简称:华电辽能 公告编号:2024-066

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1月14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方式及腾讯会议视频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

董事长毕诗方因公出差,公司过半数董事推荐董事、总经理田立主持本次会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10人,董事长毕诗方因公出差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朱宇因公出差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薛振菊出席了本次会议;副总经理白雪飞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控股子公司办理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增加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华电辽宁能源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465人,代表股份915,829,0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1868%。其中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人,代表4名股东,代表股份数量883,115,71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9655%;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461人,代表股份32,713,3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213%。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金诚同达(沈阳)律师事务所

律师:侯迪、揣舒涵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项,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5日

● 上网公告文件

北京金诚同达(沈阳)律师事务所关于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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