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857 证券简称:中国石油 公告编号:临2024-032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1月14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8号北京北辰五洲皇冠国际酒店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戴厚良先生主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5人,董事侯启军先生、段良伟先生,独立董事蒋小明先生、张来斌先生、熊璐珊女士、何敬麟先生因其他公务不能到会;
2、公司在任监事8人,出席5人,监事李战明先生、金彦江先生、王斌全先生因其他公务不能到会;
3、公司董事会秘书王华先生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聘用2024年度境内外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2、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高怡敏、杨茜茜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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