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69 证券简称:卓翼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1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11月11日,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翼科技”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在创新大厦B栋12楼大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24年11月8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兴舫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25万元人民币(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9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3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张富涵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席位空缺1名,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张富涵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聘任聂飘云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聘任匡亚琴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相关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5、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决定于2024年11月27日(星期三)下午15:30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南头街道大新路198号创新大厦B栋12楼大会议室;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21日(星期四)。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12日
证券代码:002369 证券简称:卓翼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2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2024年度
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公司拟续聘的中兴华事务所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期间,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为保持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继续聘请中兴华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082881146K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执行事务合伙人:乔久华、李尊农
(5)成立日期:1993年【工商登记:2013年11月04日】
(6)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工程管理服务;资产评估。(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注册会计师业务;代理记账。(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8)是否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是
(9)人员信息:上年度(2023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89人、注册会计师人数968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89人。
(10)业务信息:中兴华事务所2023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185,828.77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40,091.3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2,039.59万元;2023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124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审计收费总额15,791.12万元。中兴华事务所在制造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8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事务所计提职业风险金人民币11,468.42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人民币1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会【2015】13号等规定。
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被判定在20%的范围内对亨达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事务所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中兴华事务所39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6次、 监督管理措施37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曾双,2018 年 4月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 年 9月开始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度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4 份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曾师妮,2021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4年开始在中兴华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祖诚,2003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7年开始在中兴华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挂牌公司超过10家,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兴华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均多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且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4.审计收费
中兴华事务所审计服务收费按照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综合确定。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25万元人民币(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9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30万元。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审查中兴华事务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认可其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时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续聘中兴华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华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12日
证券代码:002369 证券简称:卓翼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3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张富涵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席位空缺1名,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任职资格审核,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选举张富涵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张富涵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本次选举一名非独立董事,采用非累积投票制,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补选完成后,公司董事会成员由6名增至7名,满足《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会人数要求。张富涵先生当选非独立董事后,不会导致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12日
张富涵,男,199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经济学专业。2015年6月至2016年7月,在深圳市电科电源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证券事务代表一职。2016年7月,入职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历任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秘书等职务,现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秘书。
截至目前,张富涵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张富涵先生与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董事的资格和条件。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69 证券简称:卓翼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4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李兴舫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聘任聂飘云先生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聂飘云先生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形。聂飘云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12日
聂飘云,男,198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会计学专业,中级会计师、税务师。2010年2月至2017年4月,曾就职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华强方特文化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担任成本会计、成本主管、总账会计师等职务。2017年4月,入职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历任财务管理部副经理、经理、总监等职务,现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截至目前,聂飘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聂飘云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条件。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69 证券简称:卓翼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5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匡亚琴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相关职责,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匡亚琴女士具备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工作经验,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匡亚琴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其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号码:0755-26986749
联系传真:0755-26986712
电子邮箱:message@zowee.com.cn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头街道大新路198号创新大厦B座12楼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12日
匡亚琴,女,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12年7月入职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历任人力资源部主管、总裁秘书、证券事务高级主管等职务,现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
截至目前,匡亚琴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匡亚琴女士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369 证券简称:卓翼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6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根据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司将于2024年11月27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11月27日(星期三)下午15:3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11月27日,其中:
(1)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27日 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2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南头街道大新路198号创新大厦B栋12楼大会议室。
6、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同一有表决权股份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7、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21日(星期四)
8、出席对象
(1)截止2024年11月21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本通知附件),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 卡、持股凭证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 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上述材料除注明复印件外均要求为原件,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须于表决前补 交完整。
(2)登记办法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到公司证券部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在2024年11月26日17:00之前送达公司证券部,并请进行电话确认,但不接受电话登记。来信请寄: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 518055(信封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1月26日之间,每个工作日的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3、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南头街道大新路198号创新大厦B栋12楼证券部。
4、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张富涵(董事会秘书)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755-26986749
传真号码:0755-26986712
电子邮箱:message@zowee.com.cn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头街道大新路198号创新大厦B栋1201
邮政编码:518052
5、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会议当天现场登记,出席会议的股东需出示登记方式中所列明的文件。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参会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3、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特此通知。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12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69
2、投票简称:“卓翼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非累积投票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1月27日交易时间,即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2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委托人) 现持有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翼科技”)股份 股,占卓翼科技股本总额的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4年11月27日召开的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代为行使会议表决权,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次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授权受托人表决事项如下:
■
特别说明事项: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填投票数,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事项明确表决意见,被委托人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请明确: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2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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