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30 股票简称:龙头股份 编号:临2024-035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1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治理结构规范运作,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推荐,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增补陈姣蓉女士、宋庆荣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任期与第十一届董事会一致。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陈姣蓉女士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担任董事后, 则公司董事会同意增补陈姣蓉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
特此公告。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12日
陈姣蓉,女,1989年12月出生,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中共党员,经济师。历任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干部部部长助理、干部工作办公室主任助理,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工董事、纪委书记、工会主席;现任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宋庆荣,男, 1974年10月出生,会计专业硕士,高级会计师。历任上海纺织(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总经理,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东方国际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董事,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证券代码:600630 股票简称:龙头股份 编号:临2024-036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1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宋庆荣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简历见附件),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宋庆荣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21-58128888
邮箱:ltdsh@shanghaidragon.com.cn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梧路555号
特此公告。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12日
宋庆荣,男, 1974年10月出生,会计专业硕士,高级会计师。历任上海纺织(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总经理,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东方国际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董事,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证券代码:600630 股票简称:龙头股份 编号:临2024-037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2012年7月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于2023年12月31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234人,注册会计师1,12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260人。
毕马威华振2023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4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39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9亿元,其他证券服务业务收入约人民币10亿元,证券服务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19亿元)。
毕马威华振2023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98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约为人民币5.38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房地产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以及住宿和餐饮业。毕马威华振2023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5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事项为:2023年审结债券相关民事诉讼案件,终审判决毕马威华振按2%-3%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约人民币270万元),案款已履行完毕。
3、诚信记录
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曾受到一次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涉及四名从业人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行政监管措施并非行政处罚,不影响毕马威华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承做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徐文彬先生,2016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徐文彬先生2015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徐文彬先生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王齐先生,2008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王齐先生2002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王齐先生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9份。
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虞晓钧先生,1999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虞晓钧先生1996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199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虞晓钧先生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6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毕马威华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二、审计收费
毕马威华振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经商议,2024年度本项目的审计收费拟为人民币165万元(不含税),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人民币125万元(不含税),内控审计费用人民币40万元(不含税)。
三、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了解、调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3、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12日
证券代码:600630 证券简称:龙头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8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1月2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第四十五次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1月29日13点整
召开地点:本公司(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梧路555号)针织大楼一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1月29日
至2024年11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于2024年11月11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详见公司2024年11月12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出席会议的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请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国家股股东、法人股股东请持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前来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i. 现场登记时间:2024年11月2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4:00)
ii. 登记地址:上海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楼(立信维一软件有限公司)
电话:021-52383315 传真:021-52383305
2、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并请各位股东不要前往公司办理登记手续。
■
六、其他事项
1. 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参加会议股东食宿、交通自理。
2.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姓名:何徐琳
电话号码:021-58128888或021-63159108
3. 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1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00630 股票简称:龙头股份 编号:临2024-039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11月11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到7位董事,实到7位董事,监事会全体成员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临时公告编号2024-035。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就本次人事提案作了事先审查,同意董事会聘任陈姣蓉女士、宋庆荣先生为公司董事,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意见如下:陈姣蓉女士、宋庆荣先生具备履行董事职责的条件,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未发现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况,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临时公告编号2024-036。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就本次人事提案作了事先审查,同意董事会聘任宋庆荣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意见如下:宋庆荣先生具备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未发现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况,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临时公告编号2024-037。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本议案作了事前审核,认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认真负责的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并按有关规定出具审计报告。根据对毕马威华振的评估,同时为保障公司财务和内控审计工作的延续性,同意继续聘任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临时公告编号2024-038。
依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公司拟于2024年11月29日在上海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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