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11月1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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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基金管理人每月可进行分红评估,并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分红。此外,在满足以下条件时,本基金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收益分配:
每年10月最后一个交易日对基金相对业绩比较基准的超额收益率进行评价;计算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业绩比较基准同期增长率、超额收益率。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收益评价日基金份额净值/基金合同生效日所对应的第3个月月度对日的基金份额净值-1)×100%。
业绩比较基准同期增长率=(收益评价日业绩比较基准数值/基金合同生效日所对应的第3个月月度对日的业绩比较基准数值-1)×100%。
超额收益率=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业绩比较基准同期增长率。
当超额收益率大于0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按照如下规则进行收益分配:
(1)当超额收益率高于一年期定期存款税后利率(含)的1.25倍时,本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MAX(一年期定期存款税后利率,超额收益率的60%)。
(2)当超额收益率低于一年期定期存款税后利率的1.25倍时,本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超额收益率的60%。
其中,一年期定期存款税后利率以收益评价日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为准。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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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现金红利发放日是指现金红利划出托管户的日期。
2、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本基金收益分配原则及方式详见《汇添富中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合同》。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成功的分红方式为准。如投资者希望修改分红方式,请务必于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当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机构修改分红方式。
4、登记机构在权益登记日可以受理分红方式变更申请,但该申请仅对以后的收益分配有效,而对本次收益分配无效。
5、一只基金可以在不同的销售机构设置不同的分红方式。投资者若在多个销售机构持有本基金,其在某个销售机构修改的分红方式不会改变在其他销售机构设置的分红方式。
6、投资者若在汇添富直销中心通过多个交易账号持有本基金,不同的交易账号可设置不同的分红方式,修改某个交易账号的分红方式不会改变其他交易账号的分红方式。
7、本基金收益分配并不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因此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本基金分红后,受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有可能出现基金净值低于初始面值的风险。
8、咨询办法
(1)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99fund.com。
(2)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9918。
(3)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直销网点及本基金各代销机构的相关网点(详见基金管理人官网《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基金销售机构信息表》)。
汇添富基金高度重视投资者服务和投资者教育,特此提醒投资者需正确认知基金投资的风险和长期收益,做理性的基金投资人,做明白的基金投资人,享受长期投资的快乐!
特此公告。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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