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11月12日
一、公募REITs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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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本次收益分配方案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2、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应当将90%以上合并后基金年度可供分配金额以现金形式分配给投资者。本基金的收益分配在符合分配条件的情况下每年不得少于1次。本次拟分配金额为人民币7,786,000.00元,占前述截止本次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金额的99.9989%。截止基准日公募REITs按照本次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与实际分配金额间可能存在尾差,具体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规则为准。
3、场内简称:首钢绿能(扩位证劵简称:中航首钢绿能REIT)
二、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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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分派期间(2024年11月12日至2024年11月14日)暂停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中航首钢生物质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于本收益分配公告披露当日上午开市起停牌一小时,上午十点三十分复牌。同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3号一一基金通平台份额转让》,本基金于本收益分配公告披露当日上午开市起暂停基金通平台份额转让业务一小时,于当日上午十点三十分起恢复基金通平台份额转让业务。
(3)基金管理人计算年度可供分配金额过程中,将合并净利润调整为税息折旧及摊销前利润(EBITDA),在税息折旧及摊销前利润的基础上进行以下项目的调整:应收项目的变动;应付项目的变动;存货的变动;当期资本性支出;当期分配金额;期初现金及交易所国债等。经过上述项目调整后,在此基础上对未来合理的相关支出预留,包括重大资本性支出、预留不可预见费用、期末负债等。经上述项目调整后,本基金自2024年7月1日至收益分配基准日2024年9月30日期间的累计可供分配金额7,786,082.26元,本次拟分红金额为人民币7,786,000.00元,本次可供分配现金分配比例为99.9989%,本次每10份公募REITs份额发放红利0.7786元人民币。
(4)权益登记日当天买入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卖出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四、相关机构联系方式
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avicfund.cn)查询本基金的相关文件材料,亦可通过客户服务电话(400-666-2186)或客户服务邮箱(services@avicfund.cn)咨询本产品和服务相关事宜。
五、风险提示
本基金采取封闭式运作,封闭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起21年,不开通申购赎回,只能在二级市场交易,公众投资者认购后,在场外渠道购买的份额需要转托管至场内方可交易。本基金为基础设施基金,投资基础设施基金可能面临以下风险:基金价格波动风险、基础设施项目运营风险、流动性风险、终止上市风险、税收等政策调整风险等。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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