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孟培嘉)11月10日晚间,*ST中利发布公告称,于11月8日收到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江苏欣意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对公司的重整申请。
公告显示,2023年1月18日,*ST中利获悉欣意公司以*ST中利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已经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为由,向苏州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并申请启动预重整程序。2023年2月24日,公司收到苏州中院送达的《决定书》,法院同意启动公司预重整程序并指定临时管理人。2024年11月8日,公司收到苏州中院送达《民事裁定书》,苏州中院裁定受理申请人欣意公司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管理人。
值得关注的是,*ST中利同日公告称,因未能在整改期限内完成所有资金占用清收工作,公司股票自2024年11月11日开市起被实施停牌,停牌期限不超过两个月。
相关公告内容显示,*ST中利、控股股东王柏兴及江苏中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于2024年5月10日收到江苏证监局出具的《江苏证监局关于对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中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王柏兴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决定》称,2018年-2023年期间,*ST中利控股股东及实控人非经营性占用*ST中利资金,截至2023年末占用资金余额为18.05亿元;要求所有占用资金应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归还,并在整改完成后向江苏证监局提交书面报告,实现真整改、全面整改。
根据深交所相关规定,若*ST中利未能按照责令改正要求在六个月内清收18.05亿元被占用资金,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若停牌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此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深交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由于上述责令整改事项期限已于2024年11月10日届满,*ST中利未在整改期限内完成所有资金占用清收工作,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2024年11月11日开市起被实施停牌,停牌期限不超过两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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