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5日上午,汉中南郑法院大河坎法庭将审判庭搬到当事人家中,以客厅为法庭,以茶几为审判席,开展了一次特殊的庭审。
本案是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原告刘某于2019年借给被告胡某75000元,之后刘某多次催要借款无果后将胡某诉至法院。刘某今年88岁,患病卧床在家,无法到庭参加庭审。为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查清案件事实,办案法官决定上门开庭。
经过法官释法明理,刘某之子自愿作为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庭审中,法官结合证据,细心查明了纠纷成因,依法做出了判决。“谢谢法官,我们找胡某要钱都几年了,法律程序我们也不懂,你们跑这么远到我们家里开庭,解决了我们的麻烦,太谢谢你们了!”庭审结束后,刘某儿媳不断地道谢。
“上门”开庭,最大限度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体现了法律的“温度”。南郑法院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强化司法便民措施,提供更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作者:易虹秀
编辑:赵佳欣
责编:翟力强
审核:姚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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