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股票11月7日电 近日,证监会深圳监管局网站披露,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未名医药,002581.SZ)子公司原未名生物制药董事长张某学之女张一诺,在2022年7月29日,未名医药披露股东权益变动、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前,2022年6月15日通过其手机操作“姚某丽”账户,下单全仓买入“未名医药”股票合计9.25万股,成交金额154.94万元。2023年4月10日全部卖出,成交金额173.94万元。经委托交易所核算,盈利187,645.82元。
上述买入前张某学、张一诺二人频繁联络。张一诺证券交易活动与内幕信息基本吻合,且不能作出合理说明或提供证据排除利用内幕信息从事相关交易。
上述事实,有询问笔录、微信聊天记录、相关情况说明、证券账户开户资料和交易记录、银行账户流水、通讯记录、交易所计算数据等证据证明。证监会深圳证监局认为,张一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第五十条、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一款所述内幕交易违法行为,2024年10月31日决定:没收张一诺违法所得187,645.82元,并处以150万元罚款。
此外,深圳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4号显示,在未名医药披露股东权益变动、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前,上海建通投资有限公司(简称:上海建通)董事长郑某国通过上海建通购买嘉联一号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参与上述控制权变更的谋划与实施。林兴光作为郑某国多年朋友、老乡,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二人通话频繁。其中2022年6月15-22日,二人通话6次,27日林兴光开立证券账户,并通过银证转账转入1万元;29日二人通话2次,7月6日、7日、11日、29日,林兴光分别通过理财赎回资金120万元、100万元、500万元、150万元,于当日通过银证转账转入证券账户,并分别于当日或次日全仓买入“未名医药”股票,合计48.56万股,成交金额870.56万元。内幕信息公开后部分卖出,经委托交易所核算,实际加账面合计亏损381,394.68元。
内幕信息敏感期内,林兴光与内幕信息知情人联络,开立证券账户、调集资金全仓买入“未名医药”股票,证券交易活动与内幕信息高度吻合,且不能作出合理说明或提供证据排除利用内幕信息从事相关交易。证监会深圳证监局认为,林兴光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与内幕信息知情人多次电话联络,新开立证券账户,筹集资金全仓买入“未名医药”股票,买入意愿强烈,证券交易活动明显异常,且与内幕信息高度吻合。其所提基于公开信息、市场整体上涨买入、长期持有等辩解,不能排除利用内幕信息从事相关交易。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2024年10月31日决定,责令林兴光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未名医药”股票,并处以180万元罚款。
VIP课程推荐
APP专享直播
热门推荐
收起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