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富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4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李某等4人在被执行人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接的工程中辛勤工作,然而工程完工后,公司多次推诿,拒不支付他们应得的工资。在多次索要无果后,李某等4人将公司告上法庭,法院最终判决该公司在判决生效后七日内支付李某等人22.5万元。判决生效后,公司仍未按期履行,李某等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考虑到4起案件均涉及同一被执行人,决定合并执行。执行局干警向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出法律文书,督促其履行义务。在执行过程中,干警们不仅排查案件线索,还对关联案件进行了全面检索,干警们发现,在另一起案件中,某科技有限公司为申请执行人,且执行标的额足以覆盖4起追索劳动报酬案件的标的额。于是,干警们及时调整执行策略,将执行重点转移到新案件上。
一方面,执行干警传唤某科技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侯某到执行局,要求其立即履行义务,否则将采取强制措施。侯某随即与公司负责人沟通,公司负责人在压力下表示愿意支付全部案款。另一方面,执行干警向另一起案件的办案干警发出协助通知书,将李某等4人应得的案款扣留并提取,随后发放给了他们。至此,4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全部执行完毕。
追索劳动报酬案件是执行工作中最常见、最重要的涉民生案件之一。本案中,执行干警及时转变工作思路,加大执行力度,成功将所有案件执行完毕,赢得了当事人的高度认可和赞扬。今后,富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将继续采取更加灵活多样的方式、更加有力的措施,全力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新期待。
作者:赵香金
编辑:赵佳欣
审核:姚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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