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平利县司法局兴隆司法所认真贯彻执行《社区矫正法》,坚持个性矫治、重点管控和分类管理,创新工作举措,规范执法行为,不断提升辖区社区矫正工作水平,防止和杜绝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
坚持个性矫治,帮助教育转化,稳其“心”。严格执行《社区矫正法》等规定,实行因人施矫,个性化矫治。根据社区矫正对象基本情况、性格特点、犯罪情形、家庭关系等因素,为每名社区矫正对象量身定制个性化矫正方案,实行“红黄绿”三色动态管理,有针对性地开展学习教育和心理辅导,及时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帮助社区矫正对象逐步教育转化,重塑人生。推进落实社区矫正对象学习教育“作业本”制度,根据社区矫正对象的不同犯罪原因、犯罪类型,有针对性的调整个人教育学习内容,每月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分类学习和答题检测,以测促学、以学促行,并持续开展“我要上讲台、争做好公民”和“行善养德”活动,帮助社区矫正对象知法守法、改过自新。
坚持分类管理,做到奖罚分明,矫其“行”。根据犯罪类型、再犯罪风险以及日常考核管理等情况,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综合评估,实施“严管、普管”分类管理。严格执行入矫第一个月内和因违规受到警告以上处罚等情形为严管等级;对服从监管、情绪稳定、行为正常等日常表现良好的,进行风险评估和每月考核后,调整为普管等级。对于认罪悔罪、服从监督管理、接受教育表现突出的社区矫正对象,经考核和审批,及时提出表扬,有助于增强自信,安心改造。对于违反社区矫正管理规定的社区矫正对象,视情节按法律和社区矫正有关规定及时提请给予训诫、警告等处罚,并纳入考核记录,提升为严管等级,严格加强日常监管和教育帮扶,促使社区矫正对象引以为戒,积极改造。
坚持重点管控,守牢安全底线,定其“身”。认真落实社区矫正矫情分析制度,全面分析、动态研判各社区矫正对象风险隐患,并针对“风险点”,及时调整矫正方案,落实教育管控措施,实施重点监管和帮扶,随机入户走访和实时信息核查。在重大节日和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专项排查,强化重点人员走访和管控,督促落实“一人四管”责任,加强陕西省社区矫正综合管理系统以及“秦在矫”“秦矫务”“自助终端”“电子围栏”等智慧矫正应用效率,运用信息化核查手段提升社区矫正监管效能,严防不假外出、人机分离等不安全事件的发生。
近三年来,兴隆司法所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9人,顺利解除矫正5人,其中给予训诫2人、警告1人,辖区社区矫正工作形势安全稳定。(罗涛)
编辑:赵佳欣
责编:志寿
审核:姚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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