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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向下修正“宏微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2024年11月5日,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价已触发“宏微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宏微转债”转股价格,同时在未来六个月内(即2024年11月6日至2025年5月5日),如再次触发“宏微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从2025年5月6日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宏微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宏微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发行上市概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92号),公司于2023年7月25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430.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43,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183号)”文同意,公司43,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23年8月14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宏微转债”,债券代码“118040”。
(二)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宏微转债”自2024年1月31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62.45元/股。因公司实施完成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转股价格自2023年11月2日起调整为62.35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宏微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3)。
根据相关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于2024年1月29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宏微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同时授权董事会根据《募集说明书》中的相关条款办理本次向下修正“宏微转债”转股价格的相关手续。公司于2024年1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宏微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同意将“宏微转债”转股价格由62.35元/股向下修正为40.0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下修正“宏微转债”转股价格暨转股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因公司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宏微转债”转股价格自2024年6月19日起调整为28.52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实施权益分派时调整“宏微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宏微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如下:
(一)修正条件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内,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其他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且为转换股票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不向下修正“宏微转债”转股价格的具体说明
本次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自2024年10月16日开始起算,截至2024年11月5日,公司股票已出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即24.24元/股)的情形,已触发“宏微转债”的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鉴于“宏微转债”发行上市时间较短,距离6年的存续届满期尚远,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综合考虑公司发展、资本市场环境等诸多因素,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内在价值的判断,公司于2024年11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宏微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同时在未来六个月内(即2024年11月6日至2025年5月5日)如果再次触发“宏微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从2025年5月6日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宏微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宏微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
四、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于触发“宏微转债”的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后确定本次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事项
投资者如需了解“宏微转债”的详细情况,请查阅公司于2023年7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特此公告。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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