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冯心怡 记者 柴刘斌)10月31日,上海金融法院发布《上海金融法院金融仲裁司法审查白皮书》(以下简称“白皮书”)和《上海金融法院金融仲裁司法审查典型案例》(以下简称“典型案例”)。上海金融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顾全,综合审判三庭庭长王鑫对相关情况作通报并答记者问。
据顾全介绍,白皮书主要分为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从案件数量、裁判结果、申请事由、纠纷类型等方面归纳金融仲裁司法审查案件反映出的总体特点。相较于上海市仲裁机构同期受理金融仲裁案件8466件的总量,上海金融法院审理涉仲裁司法审查案件405件,作出否定性评价案件为8件,表明上海金融仲裁质量较优,中外当事人对上海金融仲裁的认可度较高。涉仲裁司法审查案件中资管类纠纷数量居首,其次分别为涉证券纠纷、涉股权投资纠纷、涉融资租赁纠纷、涉保险纠纷。在涉外、涉港澳台案件中,被申请人多为国内能源、电子、金融等行业企业,纠纷多发生于跨境融资及担保领域。
第二部分以典型案例为切入口,梳理不同案件类型下的常见争点和裁判规则,为市场主体提供明确规则预期。首先,在涉仲裁协议效力认定案件中,白皮书对境内外金融基础设施发布的标准合同文本签署方式是否影响仲裁条款有效性;投保单、保险单约定不一致情形下以及格式合同、关联合同中仲裁条款效力认定等问题进行了分析。其次,在涉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案件中,白皮书对仲裁程序性争议进行了梳理,对仲裁程序的正当性要求结合案例进行了分析。最后,在涉外及涉港澳台仲裁司法审查案件中,由于该类案件的跨境特征,“未经适当通知”成为司法审查中最普遍的诉因。
第三部分介绍了上海金融法院金融仲裁专项司法审查机制、金融司法仲裁工作衔接机制、金融风险防范诉仲协同机制三项工作机制。
第四部分对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案件、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案件、涉外及涉港澳台仲裁司法审查案件以及仲裁裁决执行案件中反映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总结和归纳。
第五部分就上述问题提出针对性建议。对合同当事人,建议明确仲裁条款约定内容;增强关联合同争议解决条款一致性,从降低救济成本、便于纠纷解决角度出发,尽可能使关联争议纳入单一救济渠道解决;明确约定仲裁送达方式,充分发挥仲裁程序自治性较强的优势;正确认识仲裁司法审查程序性质。对仲裁机构,建议保障仲裁当事人程序权利,进一步规范仲裁案件审限延长程序,优化仲裁送达和通知程序;持续提升仲裁国际公信力,加强金融仲裁员队伍选任管理,优化仲裁案件内部管理体系,创新典型金融仲裁案例规则披露机制;深化仲裁与司法的良性互动,通过加强“诉仲调”多元解纷机制建设,优化保全执行移送机制等,提升仲裁法律服务的国际竞争力。
此外,发布会还发布了10件典型案例,包括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案件,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案件,不仅涉及外国法的查明、外国仲裁裁决的承认和执行问题,还涉及金融基础设施开放式主协议、保险合同等特殊合同以及存在主从合同、关联合同、合同变更等情形下仲裁条款效力认定问题。
“下一步,上海金融法院将按照中央、上海市委和上级法院的相关部署要求,充分发挥金融司法支持和监督仲裁职能作用,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支持仲裁制度依法创新,强化协同,形成工作合力,以仲裁‘友好型’金融司法环境助推上海仲裁高质量发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服务和保障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和金融强国建设。”顾全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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