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86 证券简称:陕西能源 公告编号:2024-06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清水川能源电厂三期(2×1000MW)机组投运,园子沟煤矿东翼(200 万吨/年)投产;延安热电二期(2×350MW)、商洛电厂二期(2×660MW)、赵石畔煤矿(600万吨/年)建设按计划推进;完成对陕投(赣州)信丰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51%股权收购,所属信丰电厂二期(2×1000MW)项目开工建设;竞得甘肃省环县钱阳山煤矿采矿权(规划产能 600 万吨/年,资源储量 10.20 亿吨),实现跨省布局煤炭资源的新突破。
报告期内,公司科学组织生产,电力业务增速明显,发电量394.7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0.45%,上网电量369.1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0.38 %;煤炭业务稳中有进,原煤产量1763.40万吨,同比增长2.36 %。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发挥“煤电一体化”优势,针对煤、电产能增长,结合煤炭市场价格变化等情况,适时优化煤炭采购、销售策略,有效应对市场变化带来的影响。2024年1-9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8.35亿元,同比增长18.60%,利润总额45.34亿元,同比增长11.2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97亿元,同比增长13.77%。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和原因如下: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监事辞职事宜
王亮先生因年龄原因辞去公司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职务。辞职后,王亮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2.关于补选监事事宜
根据公司股东陕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提名,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王琛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本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赵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千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青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法定代表人:赵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千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青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1286 证券简称:陕西能源 公告编号:2024-062
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上午10时30分在陕西投资大厦十六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22日以电话、书面通知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由赵军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的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确认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已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秦龙电力对延安热电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子公司陕西秦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秦龙电力”)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陕西能源(延安)圣地蓝热电有限公司(简称“延安热电”)按照股权比例承担国开行贷款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比例为66%,担保额度不超过33,494.34万元(最终以合同签订为准),并由秦龙电力根据担保管理相关规定收取延安热电担保手续费。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控股子公司陕西秦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为其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已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1286 证券简称:陕西能源 公告编号:2024-063
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
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上午11时30分在陕西投资大厦十六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22日以电话、书面通知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全体监事一致推举王琛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5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全体监事一致同意选举公司监事王琛先生为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时起至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已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关于秦龙电力对延安热电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子公司陕西秦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秦龙电力”)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陕西能源(延安)圣地蓝热电有限公司(简称“延安热电”)按照股权比例承担国开行贷款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比例为66%,担保额度不超过33,494.34万元(最终以合同签订为准),并由秦龙电力根据担保管理相关规定收取延安热电担保手续费。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控股子公司陕西秦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为其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已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1286 证券简称:陕西能源 公告编号:2024-061
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子公司增资
暨对外投资项目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增资情况概述
2024 年 2 月 26 日,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董事会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投资建设陕投商洛电厂二期 2×660MW 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全资子公司陕西商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洛发电”)增加注册资本金112,133.60 万元人民币(其中,使用首发超募资金83,455.86万元,其余28,677.74万元使用公司自有资金),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2 月 27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向子公司增资暨对外投资项目的公告》和《关于使用全部超募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暨建设新项目的公告》。
二、进展情况
1.增资后商洛发电认缴注册资本为232,133.6万元。公司已使用首发超募资金83,455.86万元实缴商洛发电注册资本,截止本公告日,商洛发电实缴注册资本为203,455.86万元。
2.商洛发电已于近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换发的营业执照,相关信息如下:
■
三、备查文件
陕西商洛发电有限公司工商登记变更后《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1286 证券简称:陕西能源 公告编号:2024-065
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陕西秦龙电力股份
有限公司为其下属控股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陕西秦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秦龙电力”)以增资扩股形式持有延安市安塞延能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延能热电”)66%的股权。详见2023年5月4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子公司以增资扩股方式取得延安市安塞延能热电有限责任公司66%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审议通过《关于秦龙电力对延安热电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2023年4月27日,公司控股子公司秦龙电力与延能热电、延安圣地蓝热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地蓝热力集团”)签订《增资扩股协议》,取得延能热电66%股权。2023年12月28日,延能热电办理完毕前述增资扩股的工商变更登记,同步将企业名称变更为陕西能源(延安)圣地蓝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延安热电”)。
延安热电为筹集一期项目建设资金,与国家开发银行陕西省分行签订了银行借款协议,借款期限15年。截至2024年9月底,借款余额50,749万元,具体包含:(1)2021年7月21日签订的延安市安塞2×25MW背压式热电联产建设项目借款合同(合同编号:6110202101100001625),合同金额36,000万元,已全额提款,借款余额34,477万元;(2)2021年8月24日签订的安塞沿河湾热电联产项目-沿河湾至安塞城区供热管网工程借款合同(合同编号:6110202101100001633),合同金额23,500万元,已提款19,900万元,借款余额16,272万元。
按照上述借款合同约定,上述借款由圣地蓝热力集团控股股东延安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延能化集团”)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根据秦龙电力与圣地蓝热力集团签订的《增资扩股协议》8.2条款约定,秦龙电力增资持有延安热电66%的股权后,须按原延能化集团担保条件,按照持股比例承担66%的连带责任担保义务。
秦龙电力按照《增资扩股协议》约定事项,申请以“同股同权同责”原则办理担保主体变更。以当前借款余额计算,变更完毕后,延安热电国开行借款的担保主体及担保比例分别为:秦龙电力担保比例66%,担保金额33,494.34万元;延能化集团担保比例34%,担保金额17,254.66万元。
(二)审议程序
上述担保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连续12个月内的担保金额也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被担保对象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数据显示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
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概况
■
2.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3.关联关系说明
延安热电系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
4.其他
经查询“信用中国”,截至目前,延安热电为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诉讼与仲裁情况,其生产经营正常。本次担保系正常经营所需,不存在无法正常履约的风险。
三、拟签订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金额:人民币33,494.34万元
3.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借款人应偿付的全部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补偿金、违约金、赔偿金、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用、保全费、执行费、公证费、律师费、拍卖费、送达费、公告费及其他费用)等;借款人根据主合同约定应支付的任何其他款项和费用。
4.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以主合同约定为准。
上述担保事项尚未签订担保协议,具体以担保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是控股子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是基于开展业务的实际需求,公司拥有被担保方的控制权,担保风险整体可控,不会影响公司股东利益,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因此,本次担保被担保方未提供反担保。
根据秦龙电力、延能热电与圣地蓝热力集团签订的《增资扩股协议》,董事会同意秦龙电力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延安热电按照股权比例承担国开行贷款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比例为66%,担保额度不超过33,494.34万元(最终以合同签订为准),并由秦龙电力根据担保管理相关规定收取延安热电担保手续费。
五、累计担保情况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也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应承担的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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