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93 证券简称:瑞芯微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2024年前三季度业绩说明如下:
2024年前三季度,AIoT各产品线需求呈现群体性增长。公司发挥AIoT芯片“雁形方阵”布局优势,以RK3588系列为旗舰,在各条产品线形成多层次、满足不同需求的产品组合拳,并发挥 NPU 在 AI 算法实现上的优势,促进在AIoT多产品线的占有率持续提升。
同时,公司新产品RK3576、RK2118、RV1103B等快速导入目标领域的头部客户,形成了新的增量,并将在未来持续释放增量价值。
依托公司在AIoT的持续增长,尤其是在汽车电子,以及工业、行业类、消费类等市场的提升,叠加第三季度是行业传统旺季,公司在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21.60亿元,同比增长48.47%;实现净利润3.52亿元,同比增长354.90%。其中第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9.11亿元,同比增长51.36%、环比增长29.12%,创历史单季度新高;第三季度净利润1.69亿元,同比增长221.68%、环比增长46.75%,均实现突破性增长。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励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海闽 会计机构负责人:谢金娥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公司负责人:励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海闽 会计机构负责人:谢金娥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励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海闽 会计机构负责人:谢金娥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2日
证券代码:603893 证券简称:瑞芯微 公告编号:2024-065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4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4年10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方赛鸿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要求,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3、公司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注销31,500份股票期权的相关安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7)。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603893 证券简称:瑞芯微 公告编号:2024-067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注销股票期权数量:31,500份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2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注销31,500份股票期权。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的授权及批准情况
1、2022年2月16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2、2022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3、2024年3月15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4、2024年10月2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上述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合计31,500份股票期权。
二、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的相关说明
根据《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第八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被公司辞退、到期不续签劳动合同/雇佣协议而不在公司担任相关职务,董事会可以决定对激励对象根据激励计划在情况发生之日,对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及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行权和解除限售,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回购注销。鉴于:
1、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有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拟注销上述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6,000份。
2、公司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有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拟注销上述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10,500份。
3、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有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拟注销上述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15,000份。
综上,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对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合计31,500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三、本次注销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符合各期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注销31,500份股票期权的相关安排。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注销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注销的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603893 证券简称:瑞芯微 公告编号:2024-064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4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会议于2024年10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励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要求,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公司全体董事保证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参考审计服务收费的市场行情,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审计服务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董事会同意对上述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合计31,500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7)。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603893 证券简称:瑞芯微 公告编号:2024-066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10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度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3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 50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3年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的财务审计费用为12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30万元,合计150万元。本次收费系按照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2024年度审计费用尚未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参考审计服务收费的市场行情,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审计服务费。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2024年10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质,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在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时,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能够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严格遵守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和执业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诚信状况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审计机构的要求。我们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参考审计服务收费的市场行情,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审计服务费。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10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参考审计服务收费的市场行情,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审计服务费。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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