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14 证券简称:南山控股 公告编号:2024-060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9月27日以直接送达、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9月29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杨国林先生召集,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经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因公司独立董事变更,为保证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正常运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对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委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名单情况如下:
1. 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杨国林
委员:舒谦、余明桂(独立董事)
2.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宋德星(独立董事)
委员:胡芹(独立董事)、赵建潮
3. 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胡芹(独立董事)
委员:余明桂(独立董事)、王世云
4. 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余明桂(独立董事)
委员:宋德星(独立董事)、张建国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14 证券简称:南山控股 公告编号: 2024-061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实际发生对外担保总额占2023年度经审计归母净资产328.77%,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归母净资产228.60%,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金额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归母净资产38.43%,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近日,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南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山地产”)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上海分行”)签署《不可撤销担保书》,约定南山地产为全资下属公司上海南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南闰”)向招商银行上海分行申请的90,000万元固定资产借款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二、股东大会审议及额度使用情况
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下属控股公司新增不超过60亿元的担保额度,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下属控股公司新增担保额度54亿元,向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下属控股公司新增担保额度6亿元。上述担保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前述对上海南闰的担保在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截至2024年8月31日,上海南闰的资产负债率为95.02%(未经审计)。本次担保使用额度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
本次担保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上海南闰提供担保;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上海南闰提供担保9亿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南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3年10月27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912号JT20489室
法定代表人:耿亮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金属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卫生洁具销售;木材销售;五金产品批发;建筑陶瓷制品销售;家具销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会议及展览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机械设备租赁;物业管理;金属门窗工程施工;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苏州南山新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100%,苏州南山新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南山地产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90,001.98万元,负债总额为180,002.00万元,净资产为9,999.98万元。2023年度,该公司无营业收入,净利润为-0.02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4年8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95,169.63万元,负债总额为185,447.73万元,净资产为9,721.90万元。2024年1-8月,该公司无营业收入,净利润为-278.0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经核查,上海南闰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 保证金额:人民币玖亿元整。
2. 保证范围:最高主债权本金、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
3. 保证期间:主债权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
4.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下属公司累计实际发生对外担保总额为337.60亿元(含本次担保),占2023年度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328.77%(其中,对外担保总额项下实际存续的融资金额约98.34亿元),包括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对子公司以及公司或子公司对参资公司发生的担保,主要系基于宝湾物流、地产及产城项目等的经营及开发需求发生的担保。公司及下属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金额为39.46亿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38.43%(其中,担保金额项下实际存续的融资金额为17.54亿元)。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无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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