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龙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职工代表监事选举结果的公告

卧龙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职工代表监事选举结果的公告
2024年09月25日 04:46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73 证券简称:卧龙地产 公告编号:临2024-043

卧龙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选举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卧龙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卧龙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9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进行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选举陈群芬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本次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特此公告。

卧龙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9月25日

陈群芬女士:1975年出生,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曾就职于浙江华章制衣有限公司,2006年进入浙江卧龙置业集团有限公司。现任公司财务部部长。

证券代码:600173 证券简称:卧龙地产 公告编号:临2024-041

卧龙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卧龙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9月21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2024年9月24日在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公司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杜秋龙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卧龙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监事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卧龙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推荐,公司监事会提名黎明先生、张秋琴女士为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根据《公司章程》等规定,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监事会选举产生前,原监事仍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监事职务。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卧龙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9月25日

监事候选人简历

黎明先生:1966年出生,本科学历。历任浙江卧龙家用电机有限公司总经理,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电控事业部总经理,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日用电机集团总裁,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球销售总部总裁。现任卧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

张秋琴女士:1980年出生,本科学历。历任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冲压件事业部办公室主任,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电控本部运营管理部副部长。现任公司审计主管。

证券代码:600173 证券简称:卧龙地产 公告编号:临2024-042

卧龙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0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0月15日 14点30 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人民西路1801号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0月15日

至2024年10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5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参会人员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二)登记时间:2024年10月11日、10月14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三)登记地点: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人民西路1801号公司办公室。

(四)股东可用信函或邮件方式进行登记(需附上述所列对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信函或邮件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信函或邮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以便联系。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吴慧铭 联系电话:0575-89289212

电子邮箱:wolong600173@wolong.com 联系传真:0575-82177000

(二)其他说明:参加会议股东的住宿费和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卧龙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卧龙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0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0173 证券简称:卧龙地产 公告编号:临2024-040

卧龙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卧龙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卧龙地产”)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9月21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4年9月24日在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公司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王希全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卧龙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董事表决,逐项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单位推荐,并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对相关人员任职资格的认真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王希全先生、娄燕儿女士、姚建芳先生、郭晓雄先生、马哲先生、宋燕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选举产生前,原董事仍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董事职务。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推荐,并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对相关人员任职资格的认真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何圣东先生、傅黎瑛女士、于浩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具备法律法规要求的独立性。本次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人已经签署了相关声明与承诺文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4年10月15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表决方式为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卧龙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4-042)。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卧龙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5日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希全先生:1974年出生,硕士研究生,中共党员。历任卧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卧龙控股”)总裁助理、投资部部长,卧龙控股副总裁兼财务总监、公司总经理。现任卧龙控股董事、执行总裁,公司董事长。

娄燕儿女士:1972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历任上海卧龙国际商务有限公司总经理、浙江卧龙矿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卧龙控股副总裁兼财务总监。现任卧龙控股董事,公司董事、总裁。

姚建芳先生:1983年出生,本科学历。2008年5月至2013年5月在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龙盛”)董事会秘书处工作,负责对外投资管理;2009年4月至今,在浙江龙盛全资子公司浙江凌瑞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任董事、总经理;2013年5月起任浙江龙盛第六届董事会秘书兼投资部部长;2016年4月起任浙江龙盛第七届、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现任浙江龙盛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公司董事。

郭晓雄先生:1970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造价师、注册咨询师。历任绍兴市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公司副总经理,浙江卧龙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常务副总裁。

马哲先生:1972年出生,专科学历。历任浙江卧龙矿业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卧龙矿业(上海)有限公司总经理。

宋燕女士:1988年出生,本科学历。历任卧龙采埃孚汽车电机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卧龙电气南阳防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运营总监,卧龙电气南阳防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卧龙电气南阳防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何圣东先生:1961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教授职称。曾任中共浙江省委党校教授。现任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傅黎瑛女士:1969年出生,博士研究生,教授职称。1991年至2000年在浙江财政学校任教;2000年至2010年在浙江师范大学任教;2010年6月至今在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院任教,硕士生导师。现任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于浩先生:1988年出生,博士研究生,教授职称。2021年9月至2024年1月担任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培养办公室副主任;2016年7月至今担任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研究员、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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