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4年09月25日 04:46 上海证券报

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证券代码:002108 证券简称:沧州明珠 公告编号:2024-036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9月21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现场会议于2024年9月24日上午9:30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通讯表决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4日上午12:00。会议应出席董事九名,实际出席董事九名,其中,现场投票表决董事五名,通讯表决董事四名,采用通讯表决的董事是魏若奇先生、冯颖女士、梅丹女士和潘立雪女士。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宏伟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继续聘请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详见2024年9月2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2024-037号。

二、《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定于2024年10月10日(周四)下午14:30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2024年9月2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2024-038号。

特此公告。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9月25日

证券代码:002108 证券简称:沧州明珠 公告编号:2024-037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9月24日审议通过《关于继续聘请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介绍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喜所”)

成立日期:2013年11月2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11号11层1101室

首席合伙人:张增刚

截止2023年末,中喜所拥有合伙人86名、注册会计师379名、从业人员总数1,387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247名。

2023年度服务客户7,000余家,实现收入总额37,578.08万元(审定数),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0,969.24万元(审定数);证券业务收入12,391.31万元(审定数)。

2023年度服务上市公司客户39家,挂牌公司客户164家。

2023年度上市公司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2023年度挂牌公司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7,052.11万元(审定数)

2023年度挂牌公司审计收费:2,417.03 万元(审定数)

2023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1家

2023年度本公司同行业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3年中喜所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500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本事务所未受到刑事处罚、纪律处分。

本事务所近三年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2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共11次。

本事务所近三年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 1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共1次。

本事务所近三年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共1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贾志博,注册会计师,合伙人,2013年11月至今就职于中喜所,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数量10家,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未有兼职情况。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璐,注册会计师,2016年7月至今就职于中喜所,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数量3家,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未有兼职情况。

质量控制复核人:田野,注册会计师,2004年起在中喜所执业,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3年开始从事质控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8家,挂牌公司审计报告8家,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未有兼职情况。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没有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年度在公司现有审计范围内,聘用中喜所的审计服务费用预计为98万元整(2023年费用为90万),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78万元整,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0万元整。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喜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喜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二)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9月24日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聘请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同意续聘中喜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三)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三、备查文件

(一)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9月25日

证券代码:002108 证券简称:沧州明珠 公告编号:2024-038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定于2024年10月10日(周四)下午14:30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公司于2024年9月2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规合法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0月10日(星期四)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10月1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0月1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0月1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30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4年9月30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现场表决,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投票,该代理人不必是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北省沧州市高新区永济西路77号明珠大厦六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及编码如下表: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二)提案一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相关内容详见2024年9月25日在《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相关信息。

三、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时间:2024年10月9日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

(二)登记地点:河北省沧州市高新区永济西路77号明珠大厦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三)拟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四)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24年10月9日17:3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河北省沧州市高新区永济西路77号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邮编:061000,信函请注明“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采用传真方式登记的,公司传真号码为:0317-2075246。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为一天。

(二)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河北省沧州市高新区永济西路77号明珠大厦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邮政编码:061000

联系人:李繁联 梁芳

联系电话:0317-2075245

联系传真:0317-2075246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9月25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08。

2、投票简称:明珠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0月10日的交易时间,9:15-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0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至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作为股东代理人,代理本人(本公司)出席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代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有效期限:

代理人签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4、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

VIP课程推荐

加载中...

APP专享直播

1/10

热门推荐

收起
新浪财经公众号
新浪财经公众号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

股市直播

  • 图文直播间
  • 视频直播间

7X24小时

  • 10-08 托普云农 301556 --
  • 09-30 上大股份 301522 --
  • 09-25 强邦新材 001279 9.68
  • 09-19 长联科技 301618 21.12
  • 09-18 铜冠矿建 920019 4.33
  • 新浪首页 语音播报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