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长库龄发出商品跌价计提充分性。
根据申请文件及问询回复,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发出商品账面价值分别为5,272.27万元、6,337.26万元和8,684.99万元,占存货的比例接近60%。发行人部分发出商品的库龄较高,如截至2024年3月31日,库龄为1-2年的发出商品金额为1,388.81万元,库龄为2-3年的发出商品金额为363.17万元,库龄为3-4年的发出商品金额为49.66万元。发行人均未对发出商品计提跌价准备。
请发行人:列表说明长库龄发出商品的具体情况,结合发出商品的期后结转情况、合同约定、预计项目进度安排等,分析说明发行人产品均为定制化的背景下,未对长库龄发出商品计提跌价准备是否谨慎合理,是否符合行业惯例。
请保荐机构、
申报会计师核查上述问题(2)并发表明确意见,说明对发出商品真实性的具体核查程序、覆盖比例及核查结论,提供相关核查工作底稿。
二、长库龄发出商品跌价计提充分性
(一)列表说明长库龄发出商品的具体情况,结合发出商品的期后结转情况、合同约定、预计项目进度安排等,分析说明发行人产品均为定制化的背景下,未对长库龄发出商品计提跌价准备是否谨慎合理,是否符合行业惯例
1、长库龄发出商品的具体情况及期后结转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库龄1年以上发出商品库龄及期后结转的总体情况:
单位:万元、%
2023年12月31日 | |||||||||
合同金额 | 发出商品对应合同金额 | 发出商品金额 | 发出商品库龄 | 截至2024年6月30日 | |||||
1-2年 | 2-3年 | 3-4年 | 4-5年 | 结转金额 | 回款金额 | 回款比例 | |||
4,628.41 | 4,040.25 | 1,876.74 | 1,440.25 | 386.83 | 49.66 | 321.23 | 3,505.39 | 75.74 | |
2022年12月31日 | |||||||||
合同金额 | 发出商品对应合同金额 | 发出商品金额 | 发出商品库龄 | 截至2024年6月30日 | |||||
1-2年 | 2-3年 | 3-4年 | 4-5年 | 结转金额 | 回款金额 | 回款比例 | |||
2,749.88 | 2,338.65 | 983.22 | 899.51 | 69.82 | - | 13.89 | 607.52 | 2,476.33 | 90.05 |
2021年12月31日 | |||||||||
合同金额 | 发出商品对应合同金额 | 发出商品金额 | 发出商品库龄 | 截至2024年6月30日 | |||||
1-2年 | 2-3年 | 3-4年 | 4-5年 | 结转金额 | 回款金额 | 回款比例 | |||
2,805.39 | 2,563.71 | 972.14 | 895.63 | 62.62 | 13.89 | 922.48 | 2,620.52 | 93.41 |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长库龄发出商品主要集中在1-2年,各期末1-2年发出商品金额占1年以上发出商品金额的比例分别为92.13%、91.49%、76.74%,发行人发出商品绝大部分在2年以内可以完成成本结转和收入确认。其中2023年末1-2年库龄占比较低的原因系国网辽宁本溪供电公司66kV彩北等12座变电站10kV小电流接地选线系统改造、国网山东青岛平度市供电公司110kV大驾埠站等3座变电站10kV接地变消弧线圈改造、国网河北石家庄110kV泰山等2站3套10kV接地变及消弧线圈成套装置改造、国网山东青岛平度市供电公司110kV城西站等2座变电站10kV接地变消弧线圈改造、国网山东滨州惠民县供电公司35kV西关站等4座变电站消弧线圈加装工程等库龄为2-3年的5个项目所致,上述5个项目2023年末发出商品金额合计209.75万元。
2、报告期各期长库龄发出商品前十大项目情况
报告各期末,发行人库龄1年以上发出商品前十大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
(二)分析说明发行人产品均为定制化的背景下,未对长库龄发出商品计提跌价准备是否谨慎合理,是否符合行业惯例
1、分析说明发行人产品均为定制化的背景下,发行人长库龄发出商品未计提跌价准备的原因
发行人对发出商品计提跌价准备的方法如下:
(1)在资产负债表日,发行人首先会整体对发出商品进行减值测试:发出商品的计提政策为该存货的预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合同履约成本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根据可变现净值与账面余额的比较,确定是否需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及计提金额。
发行人库龄为1年以上的发出商品整体不存在减值风险,具体测算如下: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库龄1年以上的发出商品金额① | 1,876.74 | 983.22 | 972.14 |
合同履约成本② | 116.18 | 78.85 | 91.09 |
成本合计③=①+② | 1,992.92 | 1,062.07 | 1,063.23 |
发出商品不含税销售金额④ | 3,575.44 | 2,069.36 | 2,268.77 |
预计销售费用⑤ | 284.15 | 235.67 | 192.18 |
预计税金及附加⑥ | 26.27 | 16.11 | 15.59 |
可变现净值⑦=④-⑤-⑥ | 3,265.02 | 1,817.58 | 2,061.00 |
是否需要计提跌价准备 | 否 | 否 | 否 |
合同金额 | 4,628.41 | 2,749.88 | 2,805.39 |
累计回款 | 3,505.39 | 2,476.33 | 2,620.52 |
回款比例 | 75.74% | 90.05% | 93.41% |
注1:合同履约成本中除账面金额外,另外预计了验收过程的差旅费(按每个合同验收时间平均3天,差旅费1,800元预计)
注2:预计销售费用⑤=发出商品不含税销售金额④*销售费用率。
注3:预计税金及附加⑥=发出商品不含税销售金额④*销售税费率。
注4:累计回款情况统计截止至2024年6月30日。
注5:由于公司合同普遍约定了质保金条款,故截止2024年6月30日,部分商品仍在质保期内,质保金款项尚未回款。
由上表可见,公司报告期各期末发出商品可变现净值均大于其账面价值,发出商品整体上不存在减值风险。
(2)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会对单个库龄在2年以上的发出商品的可变现净值执行减值测试程序,评估其是否存在跌价迹象。经测试,公司不存在需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项目,因此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库龄2年以上的发出商品情况如下:
......
由上表可见,报告期各期末,除个别项目外,公司库龄2年以上的发出商品在资产负债表日累计回款金额覆盖比例、截止至2024年7月31日累计回款覆盖比例均远大于100%,累计回款金额已可覆盖发出商品成本,发出商品不存在减值情况。
截至各资产负债表日,以及截至2024年7月31日回款金额仍无法覆盖发出商品成本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资产负债表日 | 客户 | 项目 | 发出商品成本 |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累计回款金额 | 截至2024年7月31日累计回款 | 截至2024年7月31日累计回款覆盖比例 | 未计提减值准备理由 |
2023年 12月31日 |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物资公司 | 都江堰新区110kV变电站新建工程 | 25.63 | - | 39.85 | 155.48% | 项目正常推进执行,资产负债表日后累计回款已覆盖发出商品成本。 |
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南宁供电局 | 110kV春华(楞庙)送变电工程 | 8.00 | - | 16.82 | 210.25% | 项目正常推进执行,资产负债表日后累计回款已覆盖发出商品成本。 | |
盘锦辽东湾港务有限公司 | 盘锦港荣兴港区30万吨级原油码头配套设施工程(接地变消弧线圈)采购 | 4.75 | 3.52 | 74.11% | 该客户涉及资产重组,导致项目到货后一直未安装调试。该项目近期准备进行安装、调试、投运等工作,预计年底前可以回款。 |
3、各期末发出商品项目发生亏损的可能性很小
公司在项目承接、投标和商务洽谈的过程中,会充分考虑原材料价格、人工成本、运输费用等因素,在预计成本的基础上加上合理的利润空间进行报价。报告期各期,发行人毛利率分别为47.96%、45.75%和39.67%,项目整体盈利情况较好且发出商品均有订单支持,发出商品跌价风险较低。
此外,公司销售员会定期跟踪发出商品情况,向客户了解整个项目进度情况、调试和验收计划、回款意愿等,及时反馈给销售部门主管领导和财务人员。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库龄发出商品项目合同均在正常执行,客户经营状况良好,均具有回款意愿。
4、公司的主要客户为电网公司(国家电网、南方电网等)、新能源发电(光伏、风电等)及铁路、石油化工、煤炭、钢铁等大型企业,上述客户社会信誉度高,违约风险低,抗风险能力较强,履约、回款能够有效保证。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出现过客户违约导致发出商品损失的情形。
5、公司产品为订单式定制化产品,是根据招标方具体项目的招标技术要求进行生产,依据发行人多年来积累的丰富产品设计、生产经验,以及与客户多年来紧密的合作关系,报告期内未发生公司产品未能满足客户需求而被取消合同的情形。其次,客户对于公司产品一般约定规格型号、具体部件的外观等定制化需求,但产品组部件仍具有一定的通用性,即使未能满足客户定制化需求而被取消合同,相关产品组部件仍可应用在其他项目。
综上,发行人产品均为定制化背景下,长库龄发出商品不存在跌价迹象,未计提跌价准备具有真实合理的原因。
2、发行人未计提发出商品跌价准备是否符合行业惯例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同行业可比公司发出商品跌价准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
存货跌价金额 | 占比 | |||||
思源电气 | 295.64 | 0.32% | 372.66 | 0.70% | 395.69 | 0.60% |
科汇股份 | 未计提发出商品跌价准备 | |||||
新风光 | 121.60 | 0.62% | 126.31 | 0.89% | 74.45 | 0.70% |
合凯电气 | 61.33 | 4.55% | 未计提发出商品跌价准备 | |||
一天电气 | 27.90 | 4.85% | 27.90 | 9.11% | 27.90 | 4.84% |
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公司对发出商品跌价准备的计提政策如下:
公司名称 | 存货跌价准备会计政策 |
思源电气(002028) | (1)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2)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或存货类别)计提,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
新风光(688663) | 公司根据合同约定的销售价格并考虑产品销售费用率后测算出该合同的可变现净值,将可变现净值与账面成本进行比较,进而确定发出商品跌价金额。 |
科汇股份(688681) | (1)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2)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3)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 |
合凯电气(834065) | (1)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备,计入当期损益。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2)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3)本公司一般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 |
一天电气(870583) |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
从上表可以看出,同行业可比公司对发出商品跌价准备的计提政策均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与发行人一致。此外,发行人在资产负债表日针对库龄2年以上的发出商品会单独执行减值测试,复核其可变现净值,识别是否存在存货跌价迹象。因此,发行人针对发出商品的跌价准备减值测试政策具有谨慎性。
报告期内,科汇股份未计提发出商品跌价准备;合凯电气在2021年度和2022年度均未计提发出商品跌价准备;报告期各期末,一天电气发出商品跌价准备均为27.90万元,报告期各期均未新增计提发出商品跌价准备;思源电气及新风光针对发出商品计提了跌价准备,报告期各期末发出商品跌价准备占发出商品账面余额的比例均不超过1%,计提金额相较于发出商品余额较小。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情况如下:
项目 | 2023年末 | 2022年末 | 2021年末 |
思源电气 | 1.10% | 0.40% | 0.62% |
新风光 | 0.33% | 1.04% | 0.42% |
科汇股份 | 13.59% | 5.60% | 3.55% |
合凯电气 | 2.35% | 1.81% | 1.39% |
一天电气 | 0.68% | 0.51% | 1.28% |
同行业可比公司区间值 | [0.33%-13.59%] | [0.40%-5.60%] | [0.42%-3.55%] |
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 | 3.61% | 1.87% | 1.45% |
公司 | 3.21% | 2.80% | 3.27% |
由上表可见,报告期内,公司的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各期末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均高于除科汇股份外的其他同行业可比公司,具有谨慎性。
综上,发行人发出商品跌价准备计提政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一致;发行人未对发出商品计提跌价准备符合行业惯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不存在重大差异。
四、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核查上述问题(2)并发表明确意见
(一)核查程序
1、查阅了同行业可比公司定期报告、招股说明书、上市审核问询函回复等公开披露文件,与发行人的存货跌价计提比例进行对比,分析是否存在显著差异。
2、访谈财务负责人,了解存货跌价准备测试方法、测试过程及计提情况;
3、获取发行人发出商品明细表及期后结转明细表,分析各期末在产品期后结转成本、确认销售情况,各期末发出商品期后的结转情况;访谈发行人销售人员关于发出商品持续未能结转的原因,并分析其合理性。
4、获取并复核发行人的发出商品跌价测试表、查询同行业公司存货跌价计提比例数据并与发行人对比,分析报告期各期末发出商品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及合理性。
5、获取了发行人库龄1年以上前十大发出商品、库龄2年以上发出商品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截至2024年7月31日回款的银行回单,核查回款金额是否覆盖发出商品金额的情况。
6、访谈发行人高管,了解发行人产品的定制化及组部件通用性程度,以及报告期内发行人产品是否存在未能满足客户需求而被取消合同的情形。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认为:发行人产品均为定制化背景下,长库龄发出商品不存在跌价迹象,未计提跌价准备具有真实合理的原因;发行人发出商品跌价准备计提政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一致,发行人未对发出商品计提跌价准备符合行业惯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不存在重大差异。
五、说明对发出商品真实性的具体核查程序、覆盖比例及核查结论,提供相关核查工作底稿
(一)核查程序
公司的主要产品电网安全控制设备应用于电网及大型企业的变电站。发行人发出商品的地址分布在各地的变电站,地域分散且大部分处在偏远地区。同时由于变电站关系着整个电网的安全运行,且变电站具有高危性,客户严禁外来人员进入变电站。只有在必要情况下,经客户内部严格审批后仅允许专业人员进入从事专业操作(如安装调试、设备考核投运等),故发出商品的现场监盘工作受限。鉴于此,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执行了以下补充核查程序:
1、函证程序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末 | 2022年末 | 2021年末 |
发函金额 | 6,465.22 | 5,182.10 | 4,483.06 |
发函比例 | 74.44% | 81.77% | 85.03% |
回函相符金额 | 5,224.30 | 4,470.37 | 3,265.62 |
发出商品余额 | 8,684.99 | 6,337.26 | 5,272.27 |
回函相符比例 | 60.15% | 70.54% | 61.94% |
注:上表中,2023年末发出商品发函金额及比例计算未包含对平泉泽时100MW光伏储能制氢项目的函证金额(拟净额法确认收入),如包含此项目,发出商品金额回函相符比例为70.21%。
报告期各期末,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就已发出未确认收入的产品数量、规格型号、合同名称等信息向客户单位进行函证,函证比例分别为85.03%、81.77%和74.44%,回函确认比例为61.94%、70.54%和60.15%。
2、细节测试
针对函证未确认且期后未结转的发出商品进行了细节测试,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核查了对应的合同、订单、出库单、物流签收单、发行人与物流公司的结算对账单。针对期后已结转的发出商品,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在上述核查的基础上,补充核查了对应的调试报告、验收单据、应收账款及收入确认凭证、客户回款银行回单。
细节测试情况如下:
项目 | 2023年末 | 2022年末 | 2021年末 |
细节测试比例 | 29.98% | 18.62% | 26.46% |
回函相符比例 | 60.15% | 70.54% | 61.94% |
细节测试和回函确认比例 | 90.13% | 89.16% | 88.40% |
报告期各期末,发出商品函证相符比例与细节测试确认比例合计分别为88.40%、89.16%和90.13%。
3、现场走访确认
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在对主要客户进行走访时,现场询问了发出商品的情况,报告期各期,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走访确认的发出商品金额的覆盖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末 | 2022年末 | 2021年末 |
走访金额 | 3,846.64 | 2,346.88 | 2,395.35 |
发出商品余额 | 8,684.99 | 6,337.26 | 5,272.27 |
走访确认比例 | 44.29% | 37.03% | 45.43% |
4、期后结转收入核查
截止至2024年6月30日,发行人发出商品结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末 | 2022年末 | 2021年末 |
发出商品余额 | 8,684.99 | 6,337.26 | 5,272.27 |
期后结转成本金额 | 3,600.65 | 4,764.89 | 4,853.92 |
尚未结转成本金额 | 5,084.34 | 1,572.37 | 418.35 |
期后结转比例 | 41.46% | 75.19% | 92.07% |
尚未结转比例 | 58.54% | 24.81% | 7.93% |
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针对长期未结转的发出商品核实了其长期未结转的原因,并进行了针对性的细节测试,在细节测试的基础上对已结转的发出商品进行分析性复核,结合毛利率分析核实发出商品计价的准确性,以及收入确认的真实性及时点的准确性。
5、项目现场查看
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查阅了发出商品的项目台账,了解发出商品的真实状态和项目实施阶段,并现场查看了个别正在安装调试的项目,了解发出商品的状态及管控措施,以及安装调试验收的整体流程。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认为: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发出商品具有真实交易背景,发出商品金额归集准确、完整。(投行小茶馆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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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IPO上市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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