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报讯】(记者 詹钰叶)公募基金2024年中报收官,此前深陷“董事会消失”疑云的淳厚基金终于在中报中回应,董事长已被监管机构认定为行业不适当人员,被暂停职权,无法签发基金定期报告。公司官网还发布公告称,发现了其二股东柳志伟具有三重身份的切实有效的证据线索,已向监管机构报告。
与2024年一季报、2023年报一样,在8月31日发布的中报的“重要提示”部分,淳厚基金依然未使用“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的标准表述,而是继续用了“基金管理人保证”。不过,中报提到公司上半年收到了2张罚单。今年3月18日,因未依法履行股权事务管理义务,在已知悉公司相关股权变动的情况下,未能准确判断股东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并依法及时报告相关信息,监管对公司及现任董事长贾红波出具罚单。淳厚基金被责令整改,期间公司所涉股权相关事务均及时完整充分向监管机构报告;而因被监管机构认定为行业不适当人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制度,贾红波被暂停其全部董事长、董事职权。在这种情况下,贾红波不能签发淳厚基金的定期报告,也就无法满足基金信披的“董事长签发”这一要求。
此外,淳厚基金官网于同日也发布了一则澄清公告。公司表示于今年4月发现其二股东柳志伟具有三重身份的切实有效的证据线索。柳志伟持有两套中华人民共和国二代居民身份证;同时,他于2009年12月被批准移居香港,最迟在2017年5月26日,他已经取得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柳志伟确认上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原持有人及香港居民身份证持有人同属一人,即柳志伟本人。有消息称,目前柳志伟人在境外,包括监管通知要求柳志伟进行现场谈话,柳志伟以身居境外无法回国等理由拒绝。
淳厚基金认为,二股东柳志伟涉嫌多重违法违规行为,并在4月将上述证据线索及有关情况整理后正式向监管机构提交了相关报告,待监管机构进一步查证核实及出具处理意见。淳厚基金还表示,为切实有效保障公司所有持有人利益不被上述涉及问题所侵害,自发现该事宜以来,公司立即切实全面做好了与该名股东及其关联人员的风险隔离切割措施。
公开资料显示,“个人系”淳厚基金成立于2018年11月3日。截至今年中,淳厚基金的公募非货管理规模在“个人系”公募中排第6。
公司有6名自然人股东,其中总经理、法定代表人邢媛持有公司31.2%的股份,二股东柳志伟持股26%,公司前任董事长李雄厚持股21%;其余三名股东李文忠、董卫军、聂日明合计持股21.8%。其董事会由7位成员组成,分别是董事长贾红波,邢媛、董卫军、聂日明3位董事,与刘昌国、周非、张海3位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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