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
2024年08月13日 02:16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656 证券简称:泰禾智能 公告编号:2024-074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26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的议案》。为进一步整合公司资源,优化资产结构,公司与子公司合肥派联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派联智能”)的股东左涛、股东胡俊、股东吕兴光、股东郑旺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将所持有派联智能55%股权按照协议约定转让于上述其中三位股东。其中,公司将所持有派联智能50%股权(对应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其中实缴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以人民币3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左涛;公司将所持有派联智能2%股权(对应注册资本人民币20万元,其中实缴注册资本人民币20万元)以人民币12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胡俊;公司将所持有派联智能3%股权(对应注册资本人民币30万元,其中实缴注册资本人民币30万元)以人民币18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吕兴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泰禾智能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8)。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持有派联智能的股权比例由65%降至10%,派联智能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的范围。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全额收到了上述股权转让款,派联智能已于近日完成了股权转让的相关工商变更(备案)登记手续。至此,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已全部完成。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3日

证券代码:603656 证券简称:泰禾智能 公告编号:2024-073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8月12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桃花工业园拓展区玉兰大道66号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许大红先生因工作原因未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经半数以上董事推举石江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6人,董事许大红先生由于工作原因未亲自参加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王常坤先生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部分厂房对外出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出席会议的股东中议案1、2、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以及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回避表决,议案4股东许大红先生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洪赵骏、柯凌峰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通过现场见证,本所律师确认,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结果真实、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3日

● 上网公告文件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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