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帅可聪 北京报道
日前,郑州煤电(600121.SH)全资子公司郑煤集团(河南)白坪煤业有限公司(下称“白坪煤业”),因非法侵占基本农田相关事项被罚1729万元,引发市场关注。
《华夏时报》记者注意到,白坪煤业此次被罚源自2009年8月份以来的违法占地事项,而白坪煤业原系郑煤集团子公司,于2012年重组置入郑州煤电。重组交易时,郑煤集团曾作出承诺,白坪煤业名下部分未及时办理权证的房屋,若因权属证明问题给上市公司造成经济损失,郑煤集体将全额补偿。
资深投行人士王骥跃分析表示,一般重组协议会约定,因为重组交易之前的问题,导致标的资产的损失,由原所有者承担,郑州煤电或可向郑煤集团索赔。
7月17日,就郑煤集团是否将进行补偿有关问题,郑州煤电投资管理部人士向本报记者表示,暂时没有收到这方面信息,公司仍在就此次罚款、整改事项跟地方政府沟通。郑煤集团政工部人士在记录了记者的问题后,表示将向领导汇报,截至发稿未予回复。
Wind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一季度末,郑州煤电股东总户数为92470户。
已缴纳部分罚款
公开资料显示,郑州煤电主营煤炭生产及销售,年煤炭生产能力近千万吨。公司于1998年1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是境内国有煤炭企业第一股,控股股东为河南三大煤炭企业集团之一的郑煤集团。白坪煤业注册地位于登封市东华镇,系郑州煤电全资子公司。
7月9日晚,郑州煤电发布公告,称近日收到白坪煤业转来的《登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白坪煤业于2009年8月份以来,修建生活区和东风井及配套设施,占用东华镇券门村和刘庄村土地面积共37762.95平方米(56.644亩)。
登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法作出处罚决定,责令白坪煤业退还非法占用土地、没收其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按照相关标准处以罚款共计约1729万元。
郑州煤电表示,本次处罚预计影响公司2024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约1729万元,公司高度重视,将及时督促白坪煤业与相关部门沟通,积极采取整改措施,办理合法用地手续,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下属公司经营行为。
“公司承认确实违法了,也在接受处理,但其中有历史原因存在,后续将跟地方政府积极沟通协调。”郑州煤电有关负责人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如此表示。
财务数据显示,此次处罚将对郑州煤电造成不小的业绩压力。2023年,该公司全年营业收入约43.23亿元,同比下滑2.2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3198万元,同比下滑超过50%。2024年半年度业绩预告显示,公司上半年净利润仅约1000万元,同比减少约78%。
7月17日,登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一位执法部门工作人员告诉《华夏时报》记者,就上述处罚事项,白坪煤业已缴纳部分罚款。不过,其表示,对具体缴纳数额以及为何仅缴纳部分的原因不清楚。该人士此前向记者透露,这起案件涉及到侵占基本农田,“用地性质就是不合法的”。
重组承诺会否兑现
《华夏时报》记者注意到,白坪煤业此次被罚,源自2009年8月份以来的违法占地事项,白坪煤业原系郑煤集团子公司,于2012年重组置入郑州煤电,违法占地事项发生在重组之前。
根据郑州煤电在2012年11月25日发布的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为对郑煤集团下属煤炭业务及资产进行整合,郑州煤电以房地产开发业务相关资产(置出资产),与郑煤集团多个优质煤炭业务资产(置入资产)的等值部分进行置换,置入资产的评估值约为42.28亿元,置出资产的评估值约为10.29亿元,差额部分由公司向郑煤集团定向发行股份作为对价支付。
置入上市公司的资产中,白坪煤业是主要标的之一,其净资产评估值约为12.58亿元,增值率达216%。其中,白坪煤业房屋建筑类资产账面净值约3.19亿元,评估净值约3.46亿元。
此次重组,白坪煤业纳入评估范围的房屋面积共计81713.25平方米,截至上述报告书出具之日,除当地房管局明确表示不具备办理房产证条件的简易结构房屋、报建手续不全的非核心生产经营房屋及三项未竣工验收房屋外,具备办理房产证条件的房屋评估面积合计5万多平方米,均已办理产权证。有待办理房产证的房屋面积为20398.64平方米。
郑煤集团彼时承诺,对于上述尚未取得权证的房屋,若因权属证明问题而导致的任何纠纷给标的公司或上市公司造成实际经济损失的,郑煤集团将给予全额补偿。
郑州煤电投资管理部有关负责人近日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坦言,当初把白坪煤业置入上市公司的时候,办这些手续集团是有承诺的,但不了解为何至今没有办好。“要是没有这些土地的话,也没有办法把白坪装进来。”
王骥跃向本报记者分析指出,郑州煤电此次被罚,涉及非法占地3.78平方米,重组交易报告书认定没办产权证的面积为2万多平方米,二者是否为同一块地等细节需要进一步确认。不过,就算二者不是一码事,一般重组协议也会约定,因为重组交易之前的问题,导致标的资产的损失,由原所有者承担。
“所以说,郑州煤电应当就此项罚款向郑煤集团索赔。当然,如果有证据证明当初上市公司已经充分知晓存在这块非法占地的情况,依然愿意进行交易,且未约定相关责任由郑煤集团承担,那上市公司可能就得自己承担。”王骥跃认为。
就郑煤集团是否将兑现补偿承诺有关问题,7月17日,《华夏时报》记者电话联系了郑州煤电与郑煤集团。郑州煤电投资管理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暂未收到这方面消息,公司还在就此次罚款、整改事项跟地方政府沟通。郑煤集团政工部一位工作人员在记录了记者的问题后,表示将向领导汇报,截至发稿未予回复。
值得一提的是,郑煤集团是郑州煤电的控股股东,两家公司的管理层基本是同一套班子。其中,郑煤集团董事长于泽阳、郑煤集团总经理刘君,均在郑州煤电担任副董事长;郑煤集团总会计师余乐峰,担任郑州煤电董事长;郑煤集团副总工程师郭金陵,担任郑州煤电总经理。
郑州煤电会否就此次处罚事项向郑煤集团索赔?郑煤集团会否兑现补偿承诺?本报记者将持续关注。
责任编辑:麻晓超 主编:夏申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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