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ST证通 证券代码:002197 公告编号:2024-065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资金占用已解决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所涉“2020年度公司向深圳市永泰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泰晟”)以工程款名义支付3,998.69万元资金”事项进行专项核查,于2024年6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及资金占用解决方案的议案》,首次认定永泰晟为其他关联方,公司于2020年向永泰晟支付的3,998.69万元资金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并提出解决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9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及资金占用解决方案的公告》。
二、非经营资金占用的解决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永泰晟已经全额向公司偿还非经营性占用的3,998.69万元,并按照1年期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支付资金占用利息575.11万元,共计4,573.80万元,永泰晟已将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所涉事项占用的资金及利息全部归还给公司。
三、公司及董监高采取的整改措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资金占用的本金及利息已全部归还。为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公司将采取如下整改措施,进一步强化风险合规意识,加强内控管理:
1.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文件要求,结合公司业务发展与经营环境,不断健全公司内控、财务管理制度与业务流程,完善风险控制体系,提升公司规范化治理水平,规范决策流程,确保内控制度体系规范、有效实施,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加强对项目的可行性分析和风险管理,重大决策、重大事项、大额资金支付业务等,必须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实行,任何个人不得单独进行决策或者擅自改变集体决策意见,降低决策失误的风险。加强业务流程执行管控,依据《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事业部的授权手册》,通过相应钉钉审批流程严格执行各类业务的授权审批,财务部门必须严格执行付款审批及资金管理流程。
3.公司将加强财务人员学习培训,提升财务人员业务水平;加强财务部与业务部门的沟通,要求财务人员深入业务部门,切实掌握业务情况,以保障财务核算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4.加强内部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职能。增加对交易及资金往来事项的事前审核及事后专项审计、增加专项项目审计,将审计结果和建议形成工作报告及时报告审计委员会审批通过,并将相关结论及时通告管理层,形成指导意见应用到管理实践中,指导内部管理工作的规范运作,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对每个环节的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5.加强信息传递,加强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与员工、股东、客户等各方的沟通,确保公司决策的透明度和公正性,确保信息披露的全面和准确,加强信息披露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对信息披露的管理和监督机制,对信息披露的质量和效率进行评估和监督。
6.加强对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加强对公司治理、财务规范核算、信息披露等方面的相关培训,不断提升上市公司董监高等“关键少数”的规范意识和履职能力。
四、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永泰晟已将占用资金及利息全部归还给公司,该事项已解决完毕。以上结果为公司自查结果,具体以经审计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数据为准。
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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