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企业和公司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企业和公司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2024年07月11日 01:46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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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867 证券简称:通化东宝 公告编号:2024-068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企业和公司董事长

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东宝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宝集团”)及其控制的企业通化盛睿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盛睿企业管理中心”)和公司董事长李佳鸿先生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其中:东宝集团及其控制的企业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4,000万元,不超过6,000万元;董事长李佳鸿先生增持金额不低于4,000万元,不超过6,000万元。实施期限为自2024年7月11日之日起6个月内(即2024年7月11日至2025年1月10日)。合计增持股份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增持计划不设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实施增持计划。

●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政策、证券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因增持所需资金未能到位等因素,导致增持无法实施的风险。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如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于2024年7月9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东宝集团及其控制企业和公司董事长李佳鸿先生增持股份计划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的名称

1、东宝集团,系公司控股股东

2、通化盛睿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东宝集团持有盛睿企业管理中心99.5%股权,公司董事长李佳鸿先生全资控制的通化恒之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持有盛睿企业管理中心0.5%股权。

3、公司董事长李佳鸿先生

李佳鸿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李一奎先生的一致行动人,控股股东东宝集团董事长兼总经理。

(二)增持主体目前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增持主体盛睿企业管理中心和李佳鸿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控股股东东宝集团持有公司股份591,699,38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86%;实际控制人李一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1,328,57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7%,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03,027,966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30.43%。

(三)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之前十二个月内披露增持计划的情况

除本次增持计划外,增持主体在本次增持计划公告之前十二个月内未披露过增持计划。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二)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无限售流通A股股份。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其中:东宝集团及其控制的企业增持金额不低于4,000万元,不超过6,000万元;董事长李佳鸿先生增持金额不低于4,000万元,不超过6,000万元。

(四)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计划未设定价格区间,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五)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2024年7月11日之日起6个月内(即2024年7月11日至2025年1月10日)。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六)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资金。

(七)本次增持主体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八)本次拟增持股份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政策、证券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因增持所需资金未能到位等因素,导致增持无法实施的风险。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如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事项说明

(一)本次增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一一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本次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且首次增持与后续增持比例合计不超过2%。

五、备查文件

控股股东东宝集团及其控制的企业和董事长李佳鸿先生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通知。

特此公告。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1日

证券代码:600867 证券简称:通化东宝 公告编号:2024-067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7月2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7月29日 10 点00 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7月29日

至2024年7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会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已于2024年7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议案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账户及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及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2024年7月26日下午16:00点前送达,信函或传真登记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二)登记时间:2024年7月26日上午9:00至下午16:00时

(三)登记地点:本公司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一)公司联系地址:吉林省通化县东宝新村

(二)联系人: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三)邮政编码:134123

(四)联系电话:0435一5088025 5088126

传 真:0435一5088025

(五)与会股东交通及住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7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867 证券简称:通化东宝 公告编号:2024-066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研发项目终止临床试验并进行相应会计处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通化东宝”)对研发项目进行了梳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后续开发预判和投入等多种因素综合评估,为合理配置研发资源,聚焦研发管线中的优势项目,经审慎考量,公司决定终止可溶性甘精赖脯双胰岛素注射液研发项目(BC Combo)(THDB0207注射液)(以下简称“THDB0207注射液”)临床研究开发工作。目前THDB0207注射液处于I期临床试验获得临床试验总结报告,研究结果显示达到主要终点目标阶段。

鉴于该项目终止后续临床研究开发工作,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公司将该项目研发资本化金额全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将与之相关的已预付的商业化权利款确认为损失。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终止临床试验的药物基本情况

1、药物名称:可溶性甘精赖脯双胰岛素注射液(THDB0207注射液)

2、剂型:注射剂

3、规格:3ml:600 单位(预填充注射笔)

4、国内注册分类:治疗用生物制品2.3类

5、国内申请人: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6、药物临床试验批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CDE)签发的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2022LP00393;德国BfArM核准签发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4045297(CT046-ADO05)、4045294(CT047-ADO05)、4045289(CT048-ADO05)

二、药物研发相关情况及终止原因说明

1、药物引进及研发相关情况

2018 年 4 月26日,公司与法国SA ADOCIA公司签订了《胰岛素基础餐时组合合作和许可协议》,通化东宝将有偿获得BioChaperone? Combo(胰岛素基础餐时组合,或称“BC Combo”)在所有大中华地区的国家和地区,以及马来西亚、新加坡等国家和地区的独家开发、生产并商业化权利。内容详见2018年4月2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披露的《通化东宝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22)、《通化东宝关于与Adocia公司签署合作和许可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23)和2018年4月28日披露的《通化东宝关于与Adocia公司签署合作和许可协议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24)。

协议签署后,公司立即开展技术转移、制剂开发、注册批生产工作,以及临床试验申请前所需的药学和质量研究、药理毒理研究,并制定了临床开发计划,包括在德国先完成三项 I 期临床试验,用于支持在中国直接开展III期确证性临床试验的计划。

之后,公司分别于2021年12月和2022年2月向 CDE 和德国监管机构(BfArM)提交了临床试验申请,并于2022年3月8日获得了 CDE 的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2022 年4月陆续获得了 BfArM 三项 I 期临床试验申请的全部批准。

在获得德国BfArM核准签发药物临床试验批准后,公司于2022年5月先后启动了CT046、CT047、CT048三项I期临床试验,研究主要目的在于评估THDB0207注射液的临床药理学特征。2023年10月,公司收到上述三项关键I期临床试验的总结报告,研究结果显示达到主要终点目标。

2、项目终止的原因

在2023年10月获得I期临床试验总结报告后,公司启动了THDB0207注射液项目后续临床开发计划的修订和试验方案的起草工作,具体包括如审核I期临床试验完整结果、修订临床开发计划、起草II期临床试验方案、分三次与国内5位权威临床专家进行咨询、评估调整后临床开发计划的周期和经费、与SA ADOCIA公司进行两次面对面讨论,以及公司内部组织两次汇报等工作。

2024年二季度,综合多位中国权威临床专家的意见,得出需要补充开展II期临床试验的结论。主要原因是基于THDB0207注射液I期临床试验的数据,在中国最新临床实践下,有必要继续探索该产品的临床价值,其中对夜间低血糖特征的充分考察尤为重要。II期临床试验一方面能够了解从I期临床试验中获得的临床药理学特征向III期临床试验关键指标结果转化的程度,另一方面也能够评估变异程度,从而更加科学的估算III期临床试验的样本量,最大限度地提高 III 期临床试验的成功率。此外,II期临床试验能够确定临床场景下餐后血糖控制的优势,这是THDB0207注射液重要的临床定位,使得在III期临床试验之前掌握与同类产品的差异化特征,在竞争中掌握更多的主动权。基于上述科学性原因,补充开展II期临床试验存在必要性和重要意义。

因此,若继续推进该项目,公司将需要付出将近1年的额外开发时间来完成II期临床试验。同时,公司针对后续II期和III期临床试验预计还需要额外增加5,000万元-7,000万元的开发支出预算,以及若继续推进需支付给SA ADOCIA公司后续的里程碑付款。

由于产品上市时间将比原计划延后一年,将进一步拉开与目前国内已上市或近年内即将上市的同类双胰岛素产品的上市时间,届时将面临多款同类双胰岛素产品的激烈竞争。目前在国内已上市的与THDB0207注射液类似的双胰岛素注射液,有诺和诺德公司于2019年5月获批上市的德谷门冬双胰岛素。此外,吉林惠升的德谷门冬双胰岛素生物类似药于2023年已经报产,联邦制药、东阳光、重庆宸安、中美华东这4家公司的德谷门冬双胰岛素生物类似药已于2022年至2024年期间进入III期临床试验阶段,预计均将早于THDB0207注射液上市。因此,除了面临激烈市场竞争风险外, THDB0207注射液若后续研发和上市报批进展顺利,上市后还将面临产品获批上市即纳入国家药品集采、从而对产品定价产生巨大压力的风险,项目总体的预期收益降低。

为合理配置研发资源,聚焦研发管线中的优势项目,经审慎考量,公司决定终止THDB0207注射液临床研究开发工作。

3、研发投入及预付商业化权利款

截至本公告日,THDB0207注射液研发投入共计9,485.16万元,其中费用化金额3,029.34万元,资本化金额6,455.82万元。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支付与该项目相关的商业化权利预付款共计25,352.36万元。

该项目终止后,公司将无需再向SA ADOCIA公司支付后续与开展III期临床试验及产品获批上市相关的里程碑付款。

三、会计处理情况

鉴于THDB0207注射液项目实际情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公司对该项目研发资本化金额全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将与之相关的已预付的商业化权利款确认为损失。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公司在对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计算了资产可收回金额后,若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将资产账面价值减计至可收回金额。其减计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2、本次确认资产损失的依据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6 号--无形资产》及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无形资产预期不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应当将该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予以转销。由于公司支付给SA ADOCIA公司的商业化权利预付款具有无形资产的特性,因此公司将上述款项转入了营业外支出。

3、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资产损失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上述会计政策,基于THDB0207注射液项目已终止,出于谨慎性考虑,公司对该项目研发资本化金额6,455.82万元全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以及2018年已经支付给SA ADOCIA公司与该项目相关的预付款金额25,352.36万元确认资产损失。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资产损失将减少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总额31,808.18万元。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资产损失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也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上述数据未经审计,最终会计处理及对公司2024年度的影响以公司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为准。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资产损失事项的审议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资产损失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对预付的商业化权利款项确认为损失的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依据充分,也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五、风险提示

由于药品具有高科技、高风险的特点,药品前期研发以及产品从研制、临床试验报批到投产的同期长、环节多,易受不可预测的因素影响,研发风险不可避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后续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研发项目的风险控制,保证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1日

证券代码:600867 证券简称:通化东宝 公告编号:2024-065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8,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 回购股份用途:本次回购后的股份将注销减少公司的注册资本;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元/股(含);该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 回购股份方式:公司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进行股份回购。

● 回购股份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公司副总经理陈红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自2024年6月3日至2024年9月2日(窗口期内不减持),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70,000股,减持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0.0035%,减持比例占陈红先生个人持有股份的24.0678%。截至本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公告披露日,陈红先生尚未减持公司股份。内容详见2024年5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通化东宝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除此之外,公司向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回购提议人发出问询函,上述人员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均不存在减持计划。

● 相关风险提示:

1、若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区间,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2、回购股份的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因此存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未通过回购股份方案的风险;

4、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可能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5、因本次回购股份拟减少注册资本,可能存在公司无法满足债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要求导致回购股份受到影响的风险;

6、本次回购方案不代表公司将在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的承诺,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以下简称“《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定了本次回购股份的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2024年7月9日,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本文简称:“公司”)董事长李佳鸿先生(以下简称“回购提议人”)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回购公司股份。

2024年7月10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上述回购股份提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上述提议时间、程序和董事会审议时间、程序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二)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审议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在综合考虑公司近期股票二级市场表现,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主营业务发展前景、公司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等的基础上,为使股价与公司价值匹配,维护公司市场形象,增强投资者信心,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未来发展战略的实施以及合理估值水平等因素,公司决定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公司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进行股份回购。

(四)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6个月内。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2、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提前届满:

(1)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股份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3、公司在以下窗口期不得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后的股份将予以注销,从而减少公司的注册资本。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元/股(含),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8,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的条件下,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1,500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76%,不超过1,666.6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4%,以上数据依照回购价格上限测算,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六)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元/股(含),该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七)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注销,预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九)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截至2024年3月31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789,795.44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742,587.57万元,流动资产287,929.16万元。若本次回购资金上限人民币2.0亿元全部使用完毕,按2024年3月31日财务数据测算,回购金额占公司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53%、2.69%、6.95%,占比相对较小。

根据目前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结合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发展前景,管理层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的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及研发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回购股份实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十)上市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回购提议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经自查,公司控股股东东宝集团、控股股东控制企业拟合计增持股份不低于4,000万元,不超过6,000万元;公司董事长李佳鸿先生存在增持计划,拟增持金额不低于4,000万元,不超过6,000万元,实施期限为自2024年7月11日之日起6个月内(即2024年7月11日至2025年1月10日)。内容详见2024年7月11日在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通化东宝关于控股股股东及其控制企业和公司董事长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经自查,公司副总经理陈红先生前6个月内存在减持计划,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副总经理陈红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自2024年6月3日至2024年9月2日(窗口期内不减持),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70,000股,减持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0.0035%,减持比例占陈红先生个人持有股份的24.0678%。内容详见2024年5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通化东宝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截至本回购股份方案公告披露日,陈红先生尚未减持公司股份。该减持计划系陈红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而发生,且当时公司亦未筹备回购股份事项,与本次回购方案不存在利益冲突,其交易行为不存在内幕交易和市场操纵。

除此之外,公司其他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回购提议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也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

(十一)上市公司向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回购提议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发出问询,并收到回复如下:

公司副总经理陈红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自2024年6月3日至2024年9月2日(窗口期内不减持),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70,000股,减持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0.0035%,减持比例占陈红先生个人持有股份的24.0678%。截至本回购股份方案公告披露日,陈红先生尚未减持公司股份。除此之外,公司其他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十二)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提议人、提议时间、提议理由、提议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公司董事长李佳鸿先生

提议时间:2024年7月9日

提议理由: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由公司回购部分已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经公司自查,回购提议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

回购提议人公司董事长李佳鸿先生在本次回购期间存在增持计划,拟增持金额不低于4,000万元,不超过6,000万元,实施期限为自2024年7月11日之日起6个月内(即2024年7月11日至2025年1月10日)。

提议人回购期间不存在减持计划。

(十三)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后的股份将予以注销。公司将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公司章程》等规定,办理回购股份的注销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四)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因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公司将依照《公司法》等有关规定通知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五)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了顺利完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宜,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证券账户;

2、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数量和用途等;在回购方案实施有效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后,决定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3、依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如遇证券监管部门有新要求以及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根据国家规定以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和市场情况对回购方案进行调整;

4、根据实际回购的情况,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股本总额等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并办理工商登记备案;

5、制作、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并进行相关申报;

6、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事项所必须的其他事宜。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回购预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回购方案可能面临如下不确定性风险:

1、若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区间,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2、回购股份的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因此存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未通过回购股份方案的风险;

4、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可能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5、因本次回购股份拟减少注册资本,可能存在公司无法满足债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要求导致回购股份受到影响的风险;

6、本次回购方案不代表公司将在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的承诺,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如发生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时,则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公司将努力推进本次回购方案的顺利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实施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1日

证券代码:600867 证券简称:通化东宝 公告编号:2024-064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通化东宝”)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7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2024年7月9日,公司收到董事长李佳鸿先生提交的《关于提议董事会回购公司股份的函》,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全体董事同意,本次董事会会议豁免通知时限要求。会议通知于2024年7月9日以口头和电话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佳鸿先生主持。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综合考虑公司近期股票二级市场表现,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基本面的判断,结合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和发展前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加投资者信心,公司计划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如下:

1.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在综合考虑公司近期股票二级市场表现,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主营业务发展前景、公司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等的基础上,为使股价与公司价值匹配,维护公司市场形象,增强投资者信心,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未来发展战略的实施以及合理估值水平等因素,公司决定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购股份的方式

公司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进行股份回购。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6个月内。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2、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提前届满:

(1)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股份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3、公司在以下窗口期不得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后的股份将予以注销,从而减少公司的注册资本。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元/股(含),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8,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的条件下,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1,500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76%,不超过1,666.6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4%,以上数据依照回购价格上限测算,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元/股(含),该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2024年7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通化东宝关于2024年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议案》;

为了顺利完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宜,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证券账户;

2、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数量和用途等;在回购方案实施有效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后,决定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3、依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如遇证券监管部门有新要求以及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根据国家规定以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和市场情况对回购方案进行调整;

4、根据实际回购的情况,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股本总额等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并办理工商登记备案;

5、制作、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并进行相关申报;

6、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事项所必须的其他事宜。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2024年7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通化东宝关于2024年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研发项目终止临床试验并进行相应会计处理的议案》;

2018 年 4 月26日,公司与法国SA ADOCIA公司签订了《胰岛素基础餐时组合合作和许可协议》,通化东宝将有偿获得BioChaperone? Combo(胰岛素基础餐时组合,或称“BC Combo”)在所有大中华地区的国家和地区,以及马来西亚、新加坡等国家和地区的独家开发、生产并商业化权利。

协议签署后,公司立即开展技术转移、制剂开发、注册批生产工作,以及临床试验申请前所需的药学和质量研究、药理毒理研究,并制定了临床开发计划,包括在德国先完成三项 I 期临床试验,用于支持在中国直接开展III期确证性临床试验的计划。

之后,公司分别于2021年12月和2022年2月向 CDE 和德国监管机构(BfArM)提交了临床试验申请,并于2022年3月8日获得了 CDE 的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2022 年4月陆续获得了 BfArM 三项 I 期临床试验申请的全部批准。

在获得德国BfArM核准签发药物临床试验批准后,公司于2022年5月先后启动了CT046、CT047、CT048三项I期临床试验,研究主要目的在于评估THDB0207注射液的临床药理学特征。2023年10月,公司收到上述三项关键I期临床试验的总结报告,研究结果显示达到主要终点目标。

在2023年10月获得I期临床试验总结报告后,公司启动了THDB0207注射液项目后续临床开发计划的修订和试验方案的起草工作,具体包括如审核I期临床试验完整结果、修订临床开发计划、起草II期临床试验方案、分三次与国内5位权威临床专家进行咨询、评估调整后临床开发计划的周期和经费、与SA ADOCIA公司进行两次面对面讨论,以及公司内部组织两次汇报等工作。

2024年二季度,综合多位中国权威临床专家的意见,得出需要补充开展II期临床试验的结论。主要原因是基于THDB0207注射液I期临床试验的数据,在中国最新临床实践下,有必要继续探索该产品的临床价值,其中对夜间低血糖特征的充分考察尤为重要。II期临床试验一方面能够了解从I期临床试验中获得的临床药理学特征向III期临床试验关键指标结果转化的程度,另一方面也能够评估变异程度,从而更加科学的估算III期临床试验的样本量,最大限度地提高 III 期临床试验的成功率。此外,II期临床试验能够确定临床场景下餐后血糖控制的优势,这是THDB0207注射液重要的临床定位,使得在III期临床试验之前掌握与同类产品的差异化特征,在竞争中掌握更多的主动权。基于上述科学性原因,补充开展II期临床试验存在必要性和重要意义。

因此,若继续推进该项目,公司将需要付出将近1年的额外开发时间来完成II期临床试验。同时,公司针对后续II期和III期临床试验预计还需要额外增加5,000万元-7,000万元的开发支出预算,以及若继续推进需支付给SA ADOCIA公司后续的里程碑付款。

由于产品上市时间将比原计划延后一年,将进一步拉开与目前国内已上市或近年内即将上市的同类双胰岛素产品的上市时间,届时将面临多款同类双胰岛素产品的激烈竞争。目前在国内已上市的与THDB0207注射液类似的双胰岛素注射液,有诺和诺德公司于2019年5月获批上市的德谷门冬双胰岛素。此外,吉林惠升的德谷门冬双胰岛素生物类似药于2023年已经报产,联邦制药、东阳光、重庆宸安、中美华东这4家公司的德谷门冬双胰岛素生物类似药已于2022年至2024年期间进入III期临床试验阶段,预计均将早于THDB0207注射液上市。因此,除了面临激烈市场竞争风险外, THDB0207注射液若后续研发和上市报批进展顺利,上市后还将面临产品获批上市即纳入国家药品集采、从而对产品定价产生巨大压力的风险,项目总体的预期收益降低。

为合理配置研发资源,聚焦研发管线中的优势项目,经审慎考量,公司决定终止THDB0207注射液临床研究开发工作。

截至本公告日,THDB0207注射液研发投入共计9,485.16万元,其中费用化金额3,029.34万元,资本化金额6,455.82万元。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支付与该项目相关的商业化权利预付款共计25,352.36万元。

该项目终止后,公司将无需再向SA ADOCIA公司支付后续与开展III期临床试验及产品获批上市相关的里程碑付款。

鉴于THDB0207注射液项目实际情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公司对该项目研发资本化金额全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将与之相关的已预付的商业化权利款确认为损失。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资产损失将减少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总额31,808.18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2024年7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通化东宝关于研发项目终止临床试验并进行相应会计处理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2024年7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通化东宝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1日

证券代码:600867 证券简称:通化东宝 公告编号:2024-069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押及再质押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重要内容提示: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东宝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宝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03,027,966股,占公司目前股份总额的30.43%;东宝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本次解押及再质押后)为511,439,472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额的84.81%,占公司目前股份总额的25.81%。其中:东宝集团持有公司股份591,699,387股,占公司目前股份总额的29.86%,东宝集团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本次解押及再质押后)为511,439,472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额的86.44%,占公司目前股份总额的25.81%。

2024年7月10日,本公司接到东宝集团关于股份解押及再质押相关情况的告知函,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控股股东本次股份质押解除的具体情况

2024年7月4日,东宝集团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将质押给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分行的20,00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质押解除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二、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的具体情况

(一)控股股东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2024年7月9日,东宝集团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将持有33,00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质押给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分行的质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质押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分行的股份主要用途是偿还债务,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东宝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三、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一)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和一年内将到期的质押股份情况

东宝集团未来半年内将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81,500,000股,占其所持有股份比例13.77%,占公司总股本比例4.11%,对应融资余额42,000万元;未来一年内将到期(不含半年内到期质押股份)的质押股份数量为105,000,000股,占其所持有股份比例17.75%,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30%,对应融资余额53,500万元。东宝集团具备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包括营业收入、股票红利、投资收益及股份减持等。

(二)截至公告披露日,东宝集团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三)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影响

1、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的影响:

控股股东本次股份质押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任何影响。

2、可能对公司治理产生的影响:

控股股东本次股份质押不会对公司治理产生任何影响,不会导致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3、可能对控股股东履行业绩补偿义务产生影响:

控股股东不存在需履行的业绩补偿义务。

(四)控股股东本次质押所融资金的具体用途及预计还款资金来源

本次质押所融资金具体用途:偿还债务。

预计还款资金来源:营业收入、股票红利、投资收益及其他收入等。

(五)控股股东资信情况

1、基本情况

东宝集团注册时间:1992年10月20日;注册资本25,900万元;注册地址:通化县东宝新村;主营业务:建筑材料、机械设备购销,进口(国家限定一、二类商品除外)生产所需原辅材料、机械设备零配件;企业经营本企业或本企业成员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或本企业成员企业生产、科研所需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等商品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承办中外合资经营合作生产及开展“三来一补”业务;项目投资。(以下项目在分公司经营);生物制品、中成药品、化学药品、医疗器械、食品、保健品、化妆品研发、生产、销售;医药技术服务、成果转让;企业管理咨询、健康管理咨询;人参种植、初加工;智能化信息工程开发、设计、施工;从事网络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服务;餐饮宾馆、购物广场、休闲健身、室内娱乐服务;儿童乐园、影院、停车场服务;超级市场综合销售;场地租赁,房屋租赁,摊位出租,商品促销服务,商场管理,物业管理,广告设计发布;自来水的生产和供应;热力供应服务。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3、偿债能力指标

4、控股股东发行债券情况:不存在。

5、控股股东因债务问题涉及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不存在。

6、东宝集团应结合自身资金实力、可利用的融资渠道及授信额度等,分析是否存在偿债风险。

东宝集团主要资金来源有营业收入、股票分红、投资收益及其他收入。从目前财务状况上看,资产负债率相对较高,营收水平不够高,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现金比率指标相对比较低,主要原因是投资项目,资金仍有占用,在研的产品还需研发投入,给偿还债务带来一定的压力和风险。但从东宝集团的长远发展前景上看,现投入的项目,在研的产品,将逐步进入回收期,经营能力逐渐向好,现金流入量也将逐渐改善。

东宝集团可利用的融资渠道为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包括信托投资公司、证券公司等),授信额度为599,600万元。东宝集团将加大经营力度,加快研发成果转化,加快资金回笼,降低质押融资金额,合理控制质押比例,促使企业良性健康发展。

(六)控股股东与公司交易情况

2023年度,本公司与控股股东东宝集团及主要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发生的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与东宝集团及其下属公司之间不存在其他资金往来,对外担保、对外投资等重大利益往来情况。

(七)质押风险情况评估

东宝集团目前已存在高比例股份质押。形成的具体原因为历年累计的项目投入、研发投入。若股价变动,会导致补充质押不足的风险,银行授信额度减少的风险以及出现平仓或被强制平仓的风险。面对可能出现的风险:东宝集团将压缩投资规模,加大经营力度,盘活存量资产,加快研发成果转化,加快资金回笼,降低质押融资金额,合理控制质押比例。同时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追加担保、提前还款,减持股份等措施应对可能产生的风险。采取以上措施不仅要降低质押风险,也能更好地支持上市公司发展,维护中小股东利益,使企业步入良性健康发展的轨道。

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1日

证券代码:600867 证券简称:通化东宝 公告编号:2024-063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业绩预亏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业绩预告适用于净利润为负值的情形。

●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4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390.56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减少70,870.59万元。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事项后,2024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801.47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减少48,792.36万元。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4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390.56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减少70,870.59万元。

2、预计2024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801.47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减少48,792.36万元。

3、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

(一)2023年半年度,利润总额56,424.75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8,480.02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7,990.89万元。

(二)每股收益:0.24元。

三、本期业绩变动的主要原因

(一)主营业务影响

2024年上半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约75,605.56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4.66%。公司本期营业收入的下降主要系胰岛素销售方面以下几个因素的影响:

(1)报告期内,新一轮胰岛素集采在全国各省市开始陆续落地实施,公司各胰岛素产品中标价格均有不同程度下降。由于新一轮胰岛素集采落地带来公司产品价格下调的普遍预期,公司商业客户对库存进行控制与调整,影响公司发货,因此销售收入同比下滑。经初步测算,上述因素将减少公司营业收入约53,800万元。

(2)由于胰岛素产品在运输和储存方面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医院及配送商业公司均需要一定数量的安全库存。为了更好的落实胰岛素产品集采相关政策,公司对集采实施前存在于流通环节的全部库存产品,原供货价与集采实施价格之间的差额进行一次性冲销或返还,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上述业务确认导致公司收入减少。经初步测算,上述业务将减少公司营业收入约7,200万元,扣除所得税影响后,将减少公司净利润约6,120万元。

(二)研发项目终止的影响

2018 年 4 月26日,公司与法国SA ADOCIA公司签订了《胰岛素基础餐时组合合作和许可协议》,公司将有偿获得BioChaperone? Combo(“BC Combo”,又称可溶性甘精赖脯双胰岛素注射液,或THDB0207注射液),在所有大中华地区的国家和地区,以及马来西亚、新加坡等国家和地区的独家开发、生产并商业化权利。

2023年10月,公司收到上述该产品I期临床试验的总结报告,研究结果显示达到主要终点目标。此后,公司启动了对该项目后续临床开发计划的修订和试验方案的起草工作。

2024年二季度,综合多位中国权威临床专家的意见,得出需要补充开展II期临床试验的结论。主要原因是基于THDB0207注射液I期临床试验的数据,在中国最新临床实践下,有必要继续探索该产品的临床价值,其中对夜间低血糖特征的充分考察尤为重要。

因此,若继续推进该项目,公司将需要付出将近1年的额外开发时间来完成II期临床试验。同时,公司针对后续II期和III期临床试验预计还需要额外增加5,000万元-7,000万元的开发支出预算,以及若继续推进需支付给SA ADOCIA公司后续的里程碑付款。

此外,产品延期上市后将进一步拉开与目前国内已上市或近年内即将上市的同类双胰岛素产品的上市时间,届时预计将面临与德谷门冬双胰岛素及其5个生物类似药的激烈市场竞争,面临产品获批上市即纳入国家药品集采、从而对产品定价产生巨大压力的风险,项目总体的预期收益降低。

为合理配置研发资源,聚焦研发管线中的优势项目,经审慎考量,公司决定终止该项目临床研究开发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的《通化东宝关于研发项目终止临床试验并进行相应会计处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

基于THDB0207注射液项目已终止,出于谨慎性考虑,公司对该项目研发资本化金额6,455.82万元全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同时对2018年已经支付给SA ADOCIA公司与该项目相关的预付商业化权利款金额25,352.36万元确认为损失。扣除所得税影响后,上述两项会计处理将减少公司2024年半年度净利润27,036.95万元,同时导致公司2024年半年度非经常性损益减少21,549.51万元。

四、风险提示

1、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不确定因素。

2、公司本次业绩预计是公司财务部门基于自身专业判断进行的初步核算,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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