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4年07月11日 01:45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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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38 证券简称:中直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3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鉴于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2024年7月10日召开的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事项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1名。公司监事会提名康颖蕾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简历详见附件)。第九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二、其他事项说明

1、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未发现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等情况。

2、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第九届监事会成员就任前,第八届监事会成员仍将依照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责。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三、备查文件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7月11日

一、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康颖蕾: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1978年出生,硕士学位。历任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党群办主任,综合管理部副部长、部长。现任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法律部部长、中航直升机有限责任公司监事、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航国画(上海)激光显示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二、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刘震宇,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1981年8月出生,硕士学位,中国注册会计师。历任哈尔滨哈飞航空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会计科副科长、科长,财务部副部长。现任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哈尔滨哈飞航空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部长。

江山巍,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7年12月出生,大专,高级会计师。历任昌河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会处副处长,财务会计部副部长,价格管理办公室主任,财务审计部副部长,财务部部长,总会计师助理,副总会计师。现任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昌河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济师。

证券代码:600038 证券简称:中直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0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7月5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4年7月1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应到九人,实到九人,董事闫灵喜、曹生利、徐德朋、许建华、甘立伟、余小林、王正喜、荣健、王猛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闫灵喜主持。

会议议程如下:

1、逐项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逐项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3、审议《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董事会会议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1、逐项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闫灵喜先生、曹生利先生、周国臣先生、许建华先生、徐滨先生、余小林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计算。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1:关于提名闫灵喜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关于提名曹生利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关于提名周国臣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4:关于提名许建华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5:关于提名徐滨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6:关于提名余小林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逐项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刘振先生、赵慧侠先生、王猛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计算。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2.1:关于提名刘振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2:关于提名赵慧侠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3:关于提名王猛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34)。

特此公告。

备查:

1、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1日

证券代码:600038 证券简称:中直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4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7月2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7月26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定门外小关东里14号中航发展大厦A座11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7月26日

至2024年7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7月11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4年7月25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登记手续的,视为放弃出席会议资格。

(二)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将登记手续要件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指定邮箱xiay036@avic.com办理。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传真或电子邮件上注明联系方式。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定门外小关东里14号,中航发展大厦A座11层会议室,联系人:夏源,电话:(010)58354758

(四)登记手续:

1、拟出席会议的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拟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上述登记资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六、其他事项

(一)现场会议预计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二)已办理会议登记的参会股东(或股东代表)请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及股东账户卡原件,以备律师验证,并请提前30分钟到会场办理手续。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夏源

电 话:010-58354758

传 真:010-58354755(请标明夏源收)

邮 件:xiay036@avic.com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门外小关东里14号,中航发展大厦A座11层会议室

特此公告。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7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0038 证券简称:中直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2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鉴于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2024年7月1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事项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拟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闫灵喜、曹生利、周国臣、许建华、徐滨、余小林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刘振、赵慧侠、王猛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第九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二、其他事项说明

1、独立董事候选人中刘振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

2、第九届董事会独立和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未发现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等情况。上述董事候选人人数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的比例不低于董事会人员的三分之一;拟任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3、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第九届董事会成员就任前,第八届董事会成员仍将依照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三、备查文件

1、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1日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闫灵喜: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历任中国航空工业第二集团公司副处长、处长,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助理,本公司董事,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资本管理部副部长,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董事,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董事,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部长。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本公司董事、董事长。

曹生利: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历任哈尔滨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车间主任、总工程师助理、副总工程师、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党委副书记,惠阳航空螺旋桨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现任哈尔滨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周国臣: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历任哈尔滨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飞机设计研究所总体设计室设计员、结构设计室组长、复合材料结构设计室主任,哈尔滨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飞机设计研究所副总设计师兼复合材料结构设计室主任、副所长、所长、党委书记,中航直升机有限责任公司民机项目部副部长,哈尔滨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工程师、副总经理、党委委员,昌河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董事、党委副书记。现任昌河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党委书记、董事长。

许建华: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历任中国直升机设计研究所科研计划部常务副部长兼航空产品办主任,项目管理部副部长兼国际合作部第二部长,副总工程师兼民机管理部部长、综合计划部部长,中航直升机有限责任公司民机项目管理部部长,江西洪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本公司董事,中国直升机设计研究所所长。

徐滨: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历任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律部副部长、合规风控部部长、规划投资部部长、董事会秘书。现任哈尔滨哈飞空客复合材料制造中心有限公司董事,中航融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中航机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航科工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余小林: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8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历任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法律与风险管理部高级法务主管,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综合业务部总经理、董事会办公室主任、战略综合部总经理、运营管理部总经理。现任国新投资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中共儋州市委委员、常委、儋州市政府副市长(挂职)。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

刘振: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9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管理学博士,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国对外经贸会计学会理事,河南省工商管理重点学科带头人,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现在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商学院工作,担任财务管理教研室教师。

赵慧侠: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0年10月出生,学士学位,工程师,一级高级会计师。历任哈尔滨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飞机设计研究所总体室设计员、管理科管理组长,财会处副处长、副总经理,哈尔滨哈飞汽车股份公司和哈尔滨哈飞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兼财会处长、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常务副总经理、党委书记、副董事长,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汽车事业部副部长,中国航空汽车工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长安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运营管理部总经理和审计法律事务部总经理。

王猛: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年10月出生,大学本科,律师。历任北京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北京嘉润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级合伙人。

证券代码:600038 证券简称:中直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1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4年7月5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4年7月10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应到3人,实到3人,监事胡万林、刘震宇、江山巍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万林主持。

会议议程如下:

1、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监事会会议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提名康颖蕾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计算。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备查: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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