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风险的提示性公告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风险的提示性公告
2024年07月09日 03:02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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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155 证券简称:新亚强 公告编号:2024-038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风险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鉴于近期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价格波动较大,可能存在非理性炒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具体股票交易风险提示说明如下: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风险

公司股票价格于2024年7月3日、7月4日、7月5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公司已于2024年7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了《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2024年7月8日,公司股票再次涨停,鉴于近期公司股票价格波动较大,短期涨幅显著高于同期上证指数,但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也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市盈率较高风险

公司属于制造业门类中的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数据显示,公司最新市盈率32.08倍,最新滚动市盈率38.90倍,高于行业市盈率水平,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其他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海证券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风险提示,理性决策,谨慎投资。

特此公告。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9日

证券代码:603155 证券简称:新亚强 公告编号:2024-037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89号)核准,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889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1.8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38,646,500.00元,扣除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费用38,646,5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200,000,000.00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了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20]9101000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及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2018年12月1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18年12月26日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2021年9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1年9月23日召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将“年产2万吨高性能苯基氯硅烷下游产品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缩减9,800万元,用于增加“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资金额,同意将新亚强(上海)硅材料有限公司新增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同时将上海市闵行区新增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

公司于2022年6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2年7月7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年产2万吨高性能苯基氯硅烷下游产品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缩减40,000万元,用于湖北新亚强硅材料有限公司承建的“年产55,000吨有机硅材料及高纯功能助剂产品项目”。

公司于2024年6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4年6月28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公司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节余募集资金8,434.04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及子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相应职责。

(二)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三、本次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2024年6月28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新亚强(上海)硅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亚强上海”)共同建设的“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及新亚强上海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以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新亚强上海于近日办理了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宿豫支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销户手续,公司已将该事项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鉴于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公司、新亚强上海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9日

证券代码:603155 证券简称:新亚强 公告编号:2024-039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

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7,000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364天(挂钩汇率看涨)

●委托理财期限:364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保荐机构对此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一、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情况

公司于2023年7月4日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3,500万元购买了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公人民币结构性存款2023年第26期1年期B款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6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公司已收回本金3,500万元,并收到理财收益105.70万元,本金及收益已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暂时闲置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子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89号)核准,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889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1.8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38,646,500.00元,扣除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费用38,646,5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200,000,000.00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了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20]91010001号《验资报告》。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理财由专门机构、专职人员负责。每笔具体理财业务由财务负责人审批并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协议中应明确界定产品类型为保本型理财产品。

2、公司及财务负责人应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或影响正常资金流动需求的状况,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3、监事会、独立董事根据需要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与监督。在公司审计部门核查的基础上,如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认为必要的,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产品名称: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364天(挂钩汇率看涨)

2、委托方: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3、产品性质:保本浮动收益型。

4、产品期限:364天。

5、浮动收益率范围:1.85-2.90%。

6、委托认购日:2024年7月8日。

7、收益起算日:2024年7月10日。

8、产品到期日:2025年7月9日。

9、产品风险评级:保守型产品。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本次委托理财资金投向为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

(三)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委托理财,投资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本次购买的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类型为保本浮动收益型,风险评级结果均为保守型产品,符合内部资金管理的相关要求。

2、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根据需要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与监督。在公司审计部门核查的基础上,如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认为必要,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1328),注册资本为742.6亿,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是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本次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公司短期投资本金根据理财产品类型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银行存款,所得收益相应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或利息收入(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确认的会计处理为准)。

六、风险提示

虽然公司选取投资安全性较高、流动性好、风险性较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现金管理类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主要面临收益波动、流动性以及投资实际收益不达预期等风险。

七、决策程序的履行及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7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及投资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保荐机构对此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八、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特此公告。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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