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年07月09日 03:01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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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793 股票简称:罗欣药业 公告编号:2024-042

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7月8日,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在山东省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罗七路管理中心三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7月5日以电话、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高监事会决策的科学性、有效性,公司拟将监事会成员人数由3名增加至4名。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结合现行有效的《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章程修改条款对比表》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公司章程》工商备案登记有关事宜。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结合现行有效的《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结合现行有效的《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对《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请于2024年7月24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8日

证券代码:002793 股票简称:罗欣药业 公告编号:2024-043

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7月8日,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在山东省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罗七路管理中心三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7月5日以电话、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监事会主席宋良伟女士主持了本次会议。本次监事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会议程序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高监事会决策的科学性、有效性,公司拟将监事会成员人数由3名增加至4名。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结合现行有效的《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拟对《监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监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7月8日

证券代码:002793 证券简称:罗欣药业 公告编号:2024-044

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7月24日(星期三)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7月24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7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4年7月24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7月24日下午3: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7月17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7月1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不能亲自到会,可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山东省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罗七路管理中心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议案1.00、2.00、3.00、4.00均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登记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

(3)受个人股东委托出席会议的代理人,登记时须持代理人身份证、委托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

(4)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异地股东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7月19日(星期五)8:00--17:00

3、登记地点: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罗七路18号财务中心证券事务管理中心。

4、书面信函送达地址: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罗七路18号财务中心证券事务管理中心,信函上请注明“罗欣药业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韩风生

电话:021-38867666

传真:021-38867600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海阳西路555号/东育路588号前滩中心60层

邮编:200124

电子邮箱:IR@luoxin.cn

6、注意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股东大会工作人员将于会议开始前10分钟结束实际与会人数统计,请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提前到场;

(3)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在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程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793”,投票简称为“罗欣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7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7月24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7月24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及签署相关决议文件。如没有作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日期: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注: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请委托人在以上表格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多选无效,不填表示弃权;

2、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3、本授权委托书复印、剪报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793 股票简称:罗欣药业 公告编号:2024-045

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简称:罗欣药业,股票代码:002793)股票交易价格在2024年7月5日、2024年7月8日连续2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要求,公司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经查询,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除已对外披露的相关信息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其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6、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在选定媒体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拟定于2024年8月29日披露2024年半年度报告,半年度财务数据正在核算中,如经财务部门初步核算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需要披露业绩预告的情形,公司将按照规定及时披露2024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公司2024年半年度业绩信息未对外提供。

3、公司选定信息披露网站为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选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选定网站、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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