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72 900943 证券简称:开开实业 开开B股 公告编号:2024-037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24年6月2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地点:上海市静安区常德路940号,静安区工人文化宫综合楼4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庄虔贇女士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和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张燕华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2
5、议案名称: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公司计提2023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公司拟续聘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01议案名称:发行股票的种类与面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02议案名称: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03议案名称: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04议案名称: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05议案名称:发行数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06议案名称: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07议案名称:限售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08议案名称:上市地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09议案名称: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10议案名称: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5、议案名称:关于与公司控股股东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9、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同意特定对象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一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中,第9-21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第10-20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上海开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静安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序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蒋建红、侯丽娜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9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VIP课程推荐
APP专享直播
热门推荐
收起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