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年06月29日 02:46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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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28 证券简称:电投能源 公告编号:2024039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18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

2.会议于2024年6月28日以现场方式在辽宁省锦州市召开。

3.公司现有董事10名,其中现场参会7人,董事陈来红因个人原因委托张昊董事、独立董事韩放因公务原因委托独立董事陈天翔、应宇翔董事因公务原因委托陶杨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共有10名董事参加会议并表决。

4.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王伟光先生为会议召集人。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会议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内蒙古霍煤鸿骏铝电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建设通辽市扎哈淖尔35万吨绿电铝项目(扎铝二期)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关于内蒙古霍煤鸿骏铝电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建设通辽市扎哈淖尔35万吨绿电铝项目(扎铝二期)公告》(公告编号为2024040)。

表决结果:董事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成立扎哈淖尔源网荷储一体化(扎铝二期)项目相关组织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董事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

(三)《关于开展2024年公司本部及相关所属单位IT运维服务

项目采购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关于开展2024年公司本部及相关所属单位IT运维服务项目采购暨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为2024041)。该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王伟光、张昊、陈来红、胡春艳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该项关联交易议案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发表了审核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意见。

表决结果:与会的6名非关联董事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

(四)《关于投保董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关于投保董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表决结果:公司全体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审议〈内部审计办法〉的议案》;

结合企业管理实际,对电投能源《内部审计办法》进行了修订。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内部审计办法》。

该议案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董事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

(六)《关于核销“并购通辽市佳晟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项目”的议案》;

根据公司关于项目投资的有关要求,“并购通辽市佳晟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项目”不满足投资条件,拟进行核销。“并购通辽市佳晟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项目”于2021年4月下发电投能源立项批复,立项编号:2021-06-FD-LTMY-NMm。于2021年9月下发电投能源《关于并购通辽市佳晟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国家电投露煤发展〔2021〕84号)。该项目未单独设立项目公司,未配置专职管理人员。该项目立项前所发生的尽职调查费用均已费用化处理,立项后未发生投资及相关费用。该项目涉及的前期相关合同及协议均已履行完毕,不会发生债权债务纠纷,已出具法律意见书,基本不存在法律风险。涉及已完成尽职调查、技术评估等工作的项目,由项目公司做好成果保护工作。

表决结果:董事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核销“内蒙古北方重工业集团综合智慧能源项目”的议案》;

根据公司关于项目投资的有关要求,“内蒙古北方重工业集团综合智慧能源项目”不满足投资条件,拟进行核销。“内蒙古北方重工业集团综合智慧能源项目”于2021年12月下发电投能源立项批复,立项编号:2021-48-ZH-LTMY-NMm。于2022年3月取得建设指标并完成备案。2022年9月下发电投能源《关于内蒙古北方重工业集团综合智慧能源项目投资决策的批复》(国家电投能源发展〔2022〕87号)。项目未单独设立项目公司,未配置专职管理人员。项目已完成可研报告编制、可研报告评审、风险评估报告编制等前期工作,签订合同3项,合同金额44.5万元(含税),现已全部支付。项目已理清所有债权和债务关系,涉及的前期相关合同及协议均已履行完毕或终止,不会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经外部审计盘点,项目无固定资产,不涉及后续资产处置事宜。综上,基本不存在法律风险。涉及立项后已发生的前期费用,按照公司规定做好费用化处理工作。

表决结果:董事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库伦旗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设立方案有关事项的议案》;

库伦旗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主要负责通辽市库伦旗农村能源革命新能源工程的建设运营,为加快推进通辽市库伦旗农村能源革命新能源工程建设,审议通过关于库伦旗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设立方案,方案包括管理模式、机构设置、管理岗位定员、人员配备等内容。

表决结果:董事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

(九)《关于内蒙古电投新能源生态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方案有关事项的议案》;

内蒙古电投新能源生态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负责通辽市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的建设运营,为加快推进通辽市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建设,审议通过关于内蒙古电投新能源生态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方案,方案包括管理模式、机构设置、管理岗位定员、人员配备等内容。

表决结果:董事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

(十)《关于对外转让赤峰分公司资产并注销赤峰分公司相关

工作的议案》;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拟开展对外转让赤峰分公司资产并注销赤峰分公司相关工作。电投能源赤峰分公司成立于2022年5月,负责建设赤峰市50MW屋顶分布式户用光伏项目,已投产9MW,资产总额6158万元,对应负债6024万元,年度利润约100万元。具体方案为:电投能源将赤峰分公司资产和对应负债以经有权机关备案同意的资产评估报告确定的价值为依据对外转让,具体程序按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办理,然后注销赤峰分公司。

表决结果:董事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

(十一)《关于注销无实质项目子公司的议案》;

为优化公司股权结构,压缩管理层级和减少法人户数,防范企业经营风险,结合实际情况,拟对四家无实质项目的公司进行注销。1.苏尼特右旗绿能新能源有限公司。2017年5月注册成立,注册资本2000万元,注册地内蒙古锡林郭勒盟苏尼特右旗,内蒙古锡林郭勒盟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认缴2000万元,持股100%。该公司是为在苏尼特右旗获取新能源项目而设立,截至今年5月末,公司实收资本1251万元,资产总额1254.44万元,其中货币资金215.05万元,在建工程971.18万元(项目前期费用),无形资产1万元(财务软件),其他非流动资产66.58万元(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公司无新能源项目,无签订劳动合同人员,属于空壳公司。

2.双辽市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2021年9月注册成立,注册资本400万元,注册地吉林省四平市双辽市,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认缴200万元,持股50%,中再投新能源科技(吉林)有限公司认缴200万元,持股50%。该公司是为在双辽市获取新能源项目而设立,截至今年5月末,股东方均未实缴出资,公司无新能源项目,无签订劳动合同人员,属于空壳公司。

3.山西蒙能新能源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注册成立,注册资本100万元,注册地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认缴50万元,持股50%,灵丘平安益财土地开发有限公司认缴50万元,持股50%。该公司设立是为在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获取新能源项目而设立,截至今年5月末,股东方均未实缴出资,公司无新能源项目,无签订劳动合同人员,属于空壳公司。

4.电投紫优(北京)能源有限公司。2022年5月注册成立,注册资本200万元,注册地北京市海淀区,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认缴100万元,持股50%,北京紫优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认缴100万元,持股50%。该公司是为在北京市海淀区获取新能源项目而设立,截至今年5月末,股东方均未实缴出资,公司无新能源项目,无签订劳动合同人员,属于空壳公司。

注销方案:苏尼特右旗绿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双辽市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山西蒙能新能源有限公司、电投紫优(北京)能源有限公司四家企业均计划自主清算注销,其中合资企业均已就清算注销事宜与股东方沟通达成一致意见。上述四家企业将根据《公司法》和市场监督机关要求,在履行必要程序后,注销相关公司。

风险分析:经梳理,苏尼特右旗绿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实收资本1251万元,费用支出主要用于自公司成立至今为获取新能源项目而发生的相关研究、报告等前期费用,相关合同均已履行完毕,无债权债务,不涉及人员安置等事项,自主清算注销不存在法律风险。双辽市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山西蒙能新能源有限公司、电投紫优(北京)能源有限公司三家公司均未实缴出资,未发生前期费用,无债权债务、不涉及人员安置等事项,自主清算注销无法律风险。

表决结果:董事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

(十二)《关于对外转让通辽通发新能源全部股权相关工作的议案》;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拟对外转让电投能源持有的通辽通发新能源公司全部股权。通辽通发新能源为电投能源的全资子公司,主要运营管理通辽发电总厂贮灰场15万千瓦光伏项目。公司成立于2019年7月,注册资本5000万元,实收资本15788万元。截至2024年5月末,总资产6.39亿元,负债4.44亿元,在册员工13人,1-5月实现利润34.13万元。2021-2023年度分别实现利润306万元、1168万元和128万元。

转让必要性:通辽通发新能源公司为电投能源的全资子公司,建设厂址为蒙东能源通辽发电总厂贮灰场,通过对外转让通辽通发新能源公司的全部股权,有利于优化产业布局,实现管理关系与资产关系的统一,并有利于防范经营风险。

转让方案:电投能源将持有的通辽通发新能源的全部股权以经有权机关备案同意的资产评估报告确定的价值为依据对外转让,具体按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办理。

表决结果:董事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

(十三)《关于公司本部组织机构优化调整方案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本部部门(业务中心)高效协作,公司编制了公司《本部组织机构优化调整方案》,调整后本部部门22个、业务中心14个,对部门定员及职责做相应调整。

1.本部部门

(1)办公室(党委办公室)

(2)党建部(机关党委)

(3)安全环保部

(4)战略规划与发展部(改革办、国际部)

(5)人力资源部(党委组织部、专家委办公室、离退休办公室、社保中心)

(6)计划财务部

(7)资本运营部(董事会办公室、法人治理部)

(8)经营管理部

(9)科技与数智化部

(10)煤炭部

(11)火电部

(12)铝业部

(13)新能源部

(14)路港部

(15)法律与风险管理部

(16)审计部

(17)物资管理部

(18)党委宣传部

(19)纪委办(机关纪委)

(20)党委巡察办

(21)群团部(工会办公室)

(22)电力协同创新管理部。

2.业务中心

(1)行政服务中心(离退休服务中心)

(2)安全环保运行监控中心(承包商安全管理监督中心、应急调度中心)

(3)煤矿安全监察局

(4)国际项目筹建处(国家电投蒙古国代表处、内蒙古公司驻蒙古国代表处)

(5)发展中心(技经中心)

(6)财务共享中心

(7)经营分析中心(电力交易中心、配售电公司)

(8)煤矿生产技术中心

(9)蒙西燃料协调中心

(10)新能源工程建设中心(内蒙古陆上风电技术分中心)

(11)审计中心

(12)新闻中心

(13)招标采购管理中心

(14)呼和浩特生产调度指挥中心建设办公室(呼和浩特分公司)。

表决结果:董事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

(十四)《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编号2024043)。

表决结果:董事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

三、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8日

证券代码:002128 证券简称:电投能源 公告编号:2024044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18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

2.会议于2024年6月28日以现场方式在辽宁省锦州市召开。

3.公司现有监事6名,冯树清监事因公务原因未能亲自出席监事会,委托应建勋监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共有6名监事参加会议并表决。

4.监事会主席李铁证先生为会议召集人。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会议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开展2024年公司本部及相关所属单位IT运维服务

项目采购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关于开展2024年公司本部及相关所属单位IT运维服务项目采购暨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为2024041)。

表决结果:监事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投保董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关于投保董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表决结果:公司全体监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关于开展2024年公司本部及相关所属单位IT运维服务项目采购暨关联交易公告》《关于投保董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公告》。

特此公告。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6月28日

证券代码:002128 证券简称:电投能源 公告编号:2024041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2024年公司本部及相关所属单位

IT运维服务项目采购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审议情况

2024年6月28日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24年公司本部及相关所属单位IT运维服务项目采购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推进2024年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IT运维服务实施工作,确保公司信息技术系统的稳定运行与高效管理,公司本部及其所属的共15家单位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通过北京中企时代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企时代公司”)开展IT运维服务项目。费用概算3250.3万元。

该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王伟光、张昊、陈来红、胡春艳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

(二)本次关联交易背景

为推进2024年公司IT运维服务实施工作,确保公司信息技术系统的稳定运行与高效管理,公司本部及其所属的15家单位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通过中企时代公司开展IT运维服务项目。

中企时代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为公司本部及所属单位提供专业的信息技术运维服务。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网络安全保障、数据备份恢复、软硬件故障处理等。如果该项更换外部第三方运维,则大量的技术资料、账号密码、配置权限、网络及软件升级等工作将出现断档,特别是网络防护策略、数据备份策略的调整将出现较大的网络与信息安全风险。

(三)本次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2月27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和2024年3月15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其中11家单位与关联方中企时代公司的接受劳务关联交易额度已经审议通过。由于上市公司本部及3家相关所属单位有采购中企时代公司信息化运维服务的需求,故本次新增公司本部及3家相关所属单位与关联方中企时代公司的接受劳务的额度,并调整部分单位与关联方中企时代公司接受劳务的额度,针对此项目公司2024年度接受关联方中企时代公司提供劳务金额由不超过人民币1,440.2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3,250.30万元,公司本次拟增加与关联方中企时代公司接受劳务的额度1,810.10万元,其他与其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不调整,调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介绍

1.名称:北京中企时代科技有限公司霍林郭勒分公司

2.住所: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霍林郭勒市霍煤集团公司院内

3.注册地: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霍林郭勒市霍煤集团公司院内

4.法定代表人:刘志强(负责人)

5.注册资本:600万元人民币

6.主营业务:计算机软件开发、计算机及配件、耗材、办公用品销售、通讯器材销售及服务;智能楼宇、网络工程;电子电器及维修;通讯业务;网络技术及互联网服务;宽带接入服务(安装、调试、运维)。

7.股东:北京中企时代科技有限公司的分公司,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北京中企时代科技有限公司93.0551%股份。

8.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9.最近一年财务数据:2023年末资产总额7,795.09万元,负债总额5,987.86万元,所有者权益1,807.23万元,营业收入5,294.77万元,净利润30.76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与中企时代公司同受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制。根据《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公司与控股股东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法人发生的交易属于公司的关联交易。

(三)履约能力:根据该关联人最近一期主要经营情况分析,关联方具备履约能力。前述关联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以及合同签订情况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公司本部及其所属的共15家单位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通过北京中企时代科技有限公司开展IT运维服务项目。费用概算3250.3万元。

定价原则和依据:该关联交易属正常经营业务往来,定价以同类业务市场价格为基础,同时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数字化服务计价与取费标准》(〔2022〕4号)计价方法与取费标准为参考,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遵循公平、公允、合理交易原则。

截至公告日,尚未签订上述关联交易涉及的协议。具体交易合同由交易双方根据实际发生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

四、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通过专业化运维团队,为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部及其所属单位提供包括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网络安全保障、数据备份恢复、软硬件故障处理等方面信息化运维服务,满足各相关单位生产及管理办公日常需要。

公司所预计的关联交易事项确系公司生产经营所需事项,交易均有明确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其交易性质也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五、关于开展2024年公司本部及相关所属单位IT运维服务项目采购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为推进2024年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IT运维服务实施工作,确保公司信息技术系统的稳定运行与高效管理,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部及其所属的15家单位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通过北京中企时代科技有限公司霍林郭勒分公司开展IT运维服务项目。

中企时代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为公司本部及所属单位提供专业的信息技术运维服务。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网络安全保障、数据备份恢复、软硬件故障处理等。如果该项更换外部第三方运维,则大量的技术资料、账号密码、配置权限、网络及软件升级等工作将出现断档,特别是网络防护策略、数据备份策略的调整将出现较大的网络与信息安全风险。

本次委托关联方中企时代公司提供IT运维服务构成关联交易,业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定价以同类业务市场价格为基础,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遵循公平、公允、合理交易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开展2024年公司本部及相关所属单位IT运维服务项目采购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相关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8日

证券代码:002128 证券简称:电投能源 公告编号:2024040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内蒙古霍煤鸿骏铝电有限责任公司

投资建设通辽市扎哈淖尔35万吨

绿电铝项目(扎铝二期)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电投能源”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内蒙古霍煤鸿骏铝电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建设通辽市扎哈淖尔35万吨绿电铝项目(扎铝二期)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概述

(一)为满足国家、地方绿色低碳发展战略和产业高质量发展要求,打造国内绿电铝示范,促进循环经济绿色转型升级,有效盘活公司电解铝产能指标,助力存量资产提质增效,霍煤鸿骏铝电公司拟投资建设通辽市扎哈淖尔35万吨绿电铝项目(扎铝二期)。

(二)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内蒙古霍煤鸿骏铝电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建设通辽市扎哈淖尔35万吨绿电铝项目(扎铝二期)的议案》。

(三)该投资事宜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厂址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扎鲁特旗扎哈淖尔产业园区内,紧邻霍林郭勒市。规划建设35万吨电解铝,配套建设65万千瓦风电项目、10万千瓦2小时电化学储能项目和38公里220千伏输变电工程,按照源网荷储一体化模式推进实施。以上项目均已纳入国家和地方发展规划。项目建设规模为年产35万吨电解铝。综合考虑政策要求、建设场地、技术成熟度和经济性等因素,采用500千安预焙阳极电解槽及其配套技术,设计原铝产能为355323吨/年。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一个500千安电解系列(264台电解槽)、阳极组装系统、烟气净化系统、220kV配电装置、整流系统(8台整流机组)等。

按照可研报告,项目投资如下:静态投资303294.32万元,吨铝静态投资8536元;动态总投资310107.6万元,吨铝动态投资8727元;流动资金30%为7801万元,总投资317908.5万元。按照电解铝项目投资最低资本金比例要求,本项目资本金为40%,其余为银行贷款。长期贷款年利率按3.95%计,还款年限15年,还款方式为等额本金、利息照付。已编制融资方案,已取得中国银行通辽分行和工商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的贷款意向书(预期贷款利率不超过2.7%)。

优化后的投融资模式如下:

(1)关于资金来源。扎铝二期项目总投资31.79亿元,可研报告中计划40%为自有资金,其余为银行贷款。项目实施过程中,优先使用项目公司自有资金约18亿元,剩余建设资金通过银行贷款解决。

(2)关于资本金注入方式。拟采取股东方按持股比例将存量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金方式满足项目资本金需求,由于股东方支撑资本金的方式为账面划转,无实际现金流,资本金部分相当于利用项目公司自有资金支撑。

(3)关于融资方式。除自有资金外,剩余资金约14亿元缺口拟通过2年期项目贷结合金融机构1-2年期振兴东北债、设备更新改造再贷款、碳减排交易工具、绿色信贷等专项优惠贷款(利率约2.5%)满足建设需求,在项目竣工前1个月置换为10年期项目贷以确保资金安全稳定(利率参考2023年四季度国债收益率约2.7%),争取通过最佳贷款结构降低融资成本,提高项目整体效益。

三、项目投资及经济性评价和技术性评价

(一)经济性评价

经测算,项目在投产运营期每年实现利润总额5.28亿元,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16.4%(税后),投资回收期7.1年;项目资本金净利润率(ROE)为30.6%,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29.3%,资本金投资回收期4.9年。根据计算结果,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及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均远高于行业基准收益率。

在分别开展源、网、荷、储各项目可行性研究的基础上,按照源网荷储一体化模式编制了一体化可研报告,已经中咨公司评审通过。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总投资约67.2亿元,电源电网部分总投资约36.2亿元。其中风电65万千瓦,利用小时数为3387.29小时,相关边界条件参考集团公司新能源项目经济评价工作指引和标准。

经测算,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全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为8.1%(税后),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为15.5%,投资回收期为7.5年,财务指标良好,满足收益率要求。

(二)技术性评价

项目优选国内最先进的节能型500千安预焙阳极电解槽及其配套技术,通过多角度、多层次对电解槽本体及其相关的配套系统进行了深入的优化,节能型500千安预焙阳极电解槽技术更加成熟可靠,热场、电场、磁场、流动场和力场等多物理场耦合更加均衡,经济技术指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铝液综合交流电耗在13088千瓦时/吨铝以下,氧化铝单耗1920千克/吨铝以下。

四、项目建设必要性

(一)符合国家地方低碳绿色发展战略,促进低碳园区建设

近两年,国家相关政策提出依托风电、光伏以及储能打造高比例绿电供应园区,就近大规模高比例利用可再生能源,有序推进高耗能企业绿电替代等政策要求。因此,建设以风电为主的源网荷储一体化低碳园区是我国高载能产业高质量绿色低碳转型发展的重要措施。扎铝二期项目高比例使用绿电,绿电占比79%,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地方绿色低碳发展战略,是促进低碳园区建设的示范项目。

2023年10月16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的意见》(国发〔2023〕16号),提出加快霍林河、包头等低碳园区建设。2024年2月5日,工信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动制造业绿色化发展的指导意见》,推进传统产业绿色低碳优化重构。鼓励具备条件的企业、园区建设工业绿色微电网,推进多能高效互补利用,就近大规模高比例利用可再生能源,到2030年,电解铝使用可再生能源比例达到30%以上。2024年2月19日,深改委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依托风电、光伏以及储能打造高比例绿电供应园区,将成为能源用户的刚性需求和主流运营商业模式。

2024年4月3日,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发布《关于支持内蒙古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提出创新能源绿色低碳发展体制机制,创新可再生能源高比例消纳利用模式,有序推进高耗能企业绿电替代;加快发展新能源产业,支持内蒙古探索新能源产业创新发展模式,打造国家新能源与先进高载能产业融合发展集聚区。2023年10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新能源倍增行动实施方案》(内政办发〔2023〕69号),提出加快零碳、低碳工业园区试点建设,探索“绿色供电+低碳经济”的协同发展模式,提高新能源消纳比例,实现工业绿色转型发展。2024年1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提出支持低碳零碳示范园区建设。2023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通辽、赤峰设立蒙东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以来,通辽市全力打造霍林河等低碳零碳园区。

(二)打造绿电铝示范,实现循环经济高质量发展

霍林河循环经济是按照“煤电铝一体化”循环经济示范工程,曾荣获多项国际、国内大奖。2024年1月,国家电投集团公司向内蒙古自治区报送《国家电投关于落实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若干举措的报告》,提出:打造绿电高载能示范工程,加快推进扎哈淖尔35万吨绿电铝项目建设,助力通辽北部打造全国绿色循环经济产业园示范。

扎铝二期项目的落地实施将成为国内首条“绿电铝”生产线,引领铝产业链由“煤电铝”向“绿电铝”低碳转型升级。扎铝二期及配套项目的建设将迎来霍林河循环经济的加速升级,建成后将形成121万吨电解铝产能、180万千瓦火电装机、170万千瓦新能源装机、10万千瓦2小时储能,绿电(风光)消纳占比突破40%的循环经济产业集群,实现霍林河循环经济产业链绿色高质量发展。

(三)有利于公司提质增效,提升企业竞争力

盘活产能指标。2017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门联合开展清理整顿电解铝行业违法违规产能专项行动,实施产能总量控制,形成我国4500万吨/年电解铝合规产能“天花板”。电解铝行业在此之后得以有序发展,电解铝产能利用率持续提升。近年来,产能指标稀缺性凸显,电解铝资产价值凸显,电解铝指标开始进行交易。由于电解铝行业利润上升,且大部分指标都是在产产能,可以出售指标较少,合规指标稀缺性也越来越明显。近两年电解铝指标交易价格在6020-10050元/吨之间,这也说明市场比较看好未来电解铝行业的盈利水平。

2022年8月31日,贵州兴仁登高新材料有限公司在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拍卖10万吨电解铝产能指标,成交价格10.0487亿元。电解铝产能指标交易单价为1.005万元/吨。南山铝业在2023年财报中称,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合计对外转让33.6万吨电解铝产能指标。电解铝产能指标交易单价为6633元/吨。2023年8月22日,云铝股份将10万吨电解铝产能指标按照市场化原则转让给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铝业下属的中国铝业青海分公司,评估价值为6.02亿元。电解铝产能指标交易单价为6020元/吨。按此估算,扎铝二期项目35万吨电解铝指标市场价值约25亿元,长期未建成投产面临指标作废风险,建设扎铝二期项目可有效盘活公司电解铝产能指标,进一步助力存量资产提质增效。

分摊公用系统成本。扎铝二期项目的部分公辅系统已与扎铝一期同步建成运营,公辅设施年运营成本高,建设扎铝二期项目可优化公辅系统分摊成本,降低公司整体经营成本。

优化配置用工岗位。项目所需员工560人全部从公司优化调配,公司整体节约人工成本超2亿元,项目劳动生产率660吨/人年,将进一步提高霍煤鸿骏铝电公司整体劳动生产率。

综合电价低,项目盈利能力强。项目可研阶段综合电价为0.393元/千瓦时(含税),较霍林河循环经济86万吨电解铝2024年预算综合电价0.4016元/千瓦时(含税)低将近1分钱,项目投产后会降低霍林河循环经济电解铝整体综合电价。

(四)打造网源合作示范,推动新型电力系统建设

本项目是与国网蒙东电力公司创新合作模式,助力蒙东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的重要示范项目。项目配建65万千瓦风电和10万千瓦2小时储能项目,全部接入霍林河循环经济局域网,通过新建源网荷储联合管控平台,配置源网荷储一体化智慧协调控制、电力市场交易辅助决策等功能,实现局域网内自主调峰、自我消纳,进一步提高新能源利用率,绿电占比79%。循环经济更加安全稳定经济。项目建设符合以最大化消纳新能源为主要任务,以源网荷储互动与多能互补为支撑的新型电力系统基本特征,是落实“四个革命”能源安全新战略的重要举措,对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打造高比例消纳绿电的高载能产业均有示范意义。

五、项目风险及应对措施以及项目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一)项目风险及应对措施

1.国内电解铝产能可能突破4500万吨“天花板”限制政策和价格波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1)风险分析

从政策层面分析,继续严控电解铝新增产能。近年,国家围绕电解铝行业优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出台一系列政策,以强化用能、环保、产能管控、绿色低碳、阶梯电价等为主要内容,引导促进电解铝产业向着绿色低碳的方向有序发展。2024年5月23日,国务院印发《2024一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要求严格落实电解铝产能置换政策。政策上严禁电解铝产能扩张。

从行业自律性分析,引导行业高效集约发展。为维护行业秩序,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不断建立健全行业自律机制,鼓励和倡导公平竞争,共同加强行业自律。通过行业自律确立了电解铝产能4500万吨天花板,并促进了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从双碳目标影响分析,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从双碳目标对两高项目影响分析,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政策,坚决遏制了全国“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并推动了重点工业领域节能降碳和绿色转型。

因此,4500万吨天花板近中期难以突破。未来,电解铝行业将向产能优化升级、绿色低碳发展、国际化发展、产业集中度提高、产业链延伸和产业智能化等方向发展。

(2)项目竞争优势分析

从未来国家电解铝产能限制政策可能突破4500万吨“天花板”和铝市场价格大幅波动的角度,只要该项目有足够的竞争优势就能在市场中立于不败之地。结合项目实际,该项目的核心竞争优势有以下几点:

1)产业链协同优势。一是该项目依托霍林河循环经济网建设,公司拥有成熟、完整的“煤电铝路港”一体化产业链,集群和协同效应显著。该项目建成投产后,公司将成为拥有年产121万吨产能的大型电解铝企业,规模位居国内和世界前列,规模优势进一步凸显。二是与国内其他电解铝企业对比,公司是唯一一家既有煤炭资源又有局域电网的电解铝企业,产业链协同优势明显,成本控制优势突出。三是霍林河地区是中国绿电铝之都,有完整的电解铝一铝后加工产业链,电解铝与铝后加工协同优势明显,市场有保障,抗风险能力强。

2)绿电占比优势。2021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新增可再生能源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要创造条件尽早实现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2023年7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推动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双控的意见》,指出我国电解铝用能结构中火电占比高达80%以上,碳排放压力巨大。该项目绿色电力占比达79%,绿电不计入能耗总量,吨铝碳排放是常规电解铝产品的36%,碳减排价值突出,是未来电解铝行业低碳转型发展的示范项目。特别是一些出口型铝后加工企业对绿电绿需求加大,项目绿色价值更进一步提升。

3)技术先进性优势。项目所采用的500千安预焙阳极电解槽及配套技术是当前世界上应用最广泛的大型铝电解槽技术,目前已有23条电解系列、超过7500台电解槽投产运行,应用产能超过1000万吨/年。该技术运行稳定、指标先进,并且随着不断地迭代升级,已成为具有重要国际影响力的、成熟的500千安级电解技术。设计方案经多次优化,按国内最先进的电解铝生产线设计,能耗低,指标优。

4)人才及管理优势。公司首批电解槽于2004年投产运行,后逐步形成如今的126万吨电解铝产能。20多年来,公司在工程管理、质量控制、生产运营、风险防控等方面培养了一大批作风硬、能力强的人才队伍,为该项目的建设和后期运营提供了强大的人才保障。近年来,公司坚持创新驱动,提升铝板块核心竞争力,项目单位先后完成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内蒙古自治区企业研发中心认定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备案运行,荣获行业级科技奖8项、取得发明专利授权26项、实用新型专利110项、登记软件著作权5件,科技创新成果显著,目前正在全力打造智慧铝厂建设工作。公司有人才、有实力打造国内一流电解铝企业。

(3)应对措施

公司在下一步工作中将以上四方面优势打造成核心竞争优势,应对未来市场的各种风险。并采取以下措施。一是优化设计,控制造价,提升成本优势。二是把好工程质量关,高质量打造智慧铝厂,实现机械化代人和自动化少人,接近“无人化”生产线和“黑灯工厂”,降低人工成本,提高劳动生产率。三是强化生产组织,优化工艺技术路线,保持电解槽平稳运行,提高电流效率,降低各指标单耗。

2.配套工程建设不同步的风险

一是项目及配套电源电网侧项目涵盖风电、储能、输变电工程,建设内容多、关联性强,需统筹“电解铝+风电+储能+输变电”协同推进,存在各项目未同步投运的风险。

二是按照合作协议,蒙东电网负责建设铝都变到扎铝二期变电站的接网工程、铝都-平川500kV联络工程,确保满足扎铝二期项目用电需求。由于铝都变周边输电线路交叉布置、土地敏感性因素多、建设条件复杂,存在蒙东电网接网工程与项目主体不同步投运的风险。

应对措施:一是公司层面已组建一体化项目推进专班,编制项目协调推进网络进度图,统筹推进实施。电源电网侧项目由电力分公司组建工程专班单独推进,由公司统筹协调负荷侧和源侧工程进展。二是成立电网协调专项推进工作组,专人协调推动国网蒙东电力公司扎铝二期220千伏接网工程和铝都-平川500千伏联络工程进展,同时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合力推进接网工程建设,统筹接网工程与扎铝二期项目同步推进,满足项目用电需求。其中,铝都-平川500千伏联络工程已完成前期工作,正在组织初设收口,计划8月份完成施工单位招标,9月份开工建设;扎铝二期接网工程已完成可研设计一体化招标及线路路径敏感因素排查,5月14日完成可研内审,计划10月份开工建设,与公司自建的输变电工程同步推进。输电线路建设周期较扎铝二期工期短,可满足2025年扎铝二期投产需求。三是已将自建和国网蒙东公司建设的输变电工程列入自治区重点项目,简化了接网工程前期手续办理。

项目已委托咨询公司编制《项目投资风险评估报告》,重点对法律风险、宏观形势变化风险、产业政策风险、市场风险、财务风险、运营风险共六项中等风险从风险因素分析、风险等级、风险应对策略、风险应对措施四个层面进行具体分析,给出具有可行性的风险应对建议。

经过评估,风险评估主体认为本项目的风险全部处于可控且可接受范围之内。

(二)前述项目对上市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情况

根据项目可研测算,在边际条件保持一定情形下,该项目在投产运营期预计累计实现利润总额770726万元,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29.3%,项目投资财务净现值(税后)19393.8万元,资本金财务净现值88685.5万元;项目资本金净利润率(ROE)为30.6%,项目投资回收期为7.1年。通过计算结果进行分析,本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前、税后)及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均高于行业基准收益率,投资财务净现值和资本金财务净现值均大于零,说明本项目在财务上可行。项目资本金投资比例为总投资的40%,其余为国内银行贷款,贷款利率为3.95%。项目累计盈余资金1298099.8万元,整个运行期每年累计盈余资金均大于零,有足够的净现金流量维持正常运营,能实现财务可持续性;项目建设周期24个月,运营期开始即开始盈利,说明本项目财务风险较低,偿还债务能力较强。除此之外,项目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其他重大影响。

六、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8日

证券代码:002128 证券简称:电投能源 公告编号:2024042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投保董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保董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有效规避公司董、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责任风险,保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合法权益,切实发挥各治理主体的决策、监督及管理职能,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拟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董、监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责任保险的具体方案

(一)首席承保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二)被保险人:

1.被保险公司:包括投保人及其境内外子公司。

2.被保险自然人: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委员会或监事会成员;与董事有相同职责的被保险公司的其它高级管理人员;雇员等一切具有管理责任的自然人。

被保险人具体范围届时以公司投保保单及保单特别约定为准。

(三)赔偿限额和免赔额

1.每次事故及累计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

2.分项责任限额(累计责任限额以内)

(1)公司有价证券赔偿:同累计赔偿限额

(2)公司不当雇佣行为赔偿:800万元

(3)监管危机事件费用:100万元

(4)调查费用:800万元

(5)公关费用:100万元

(6)衍生索赔调查费用:100万元

(7)纳税责任:500万元

(8)预调查费用:100万元

(9)重要人员损失:50万元

3.超赔责任限额(累计责任限额以外)

(1)身体伤害或财产损失的抗辩费用:50万元

(2)环境破坏的抗辩费用:100万元

(3)个人超赔责任限额:100万元

(4)累计超赔责任限额:累计赔偿限额的5%

4.免赔额:

(1)公司有价证券赔偿所产生的损失:20万元

(2)不当雇佣行为:10万元

(3)其它无免赔

(四)保险费

年保险费297,350.00元

(五)保险期限

2024年7月1日0时至2026年6月30日24时

二、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8日

证券代码:002128 证券简称:电投能源 公告编号:2024043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1.股东大会召集人: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召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7月16日(周二)14:00

2.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24年7月16日(周二)9:15一15:00

3.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24年7月16日(周二)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股权登记日:2024年7月9日(周二)

(五)出(列)席会议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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