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73 证券简称:光明肉业 编号: 2024-035
上海光明肉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光明肉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明肉业”、“上市公司”或“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上海鼎牛饲料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鼎牛饲料”)。
● 本次担保属于2024年度预计担保范围内的担保事项,为公司2024年度预计担保事项的进展。
● 本次担保金额:本次为鼎牛饲料提供新增4笔担保,担保金额共计6,000万元,全部用于替换前期借款担保。本次担保事项后,公司为鼎牛饲料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5,000万元。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本公司无对外逾期担保。
● 特别风险提示:被担保人鼎牛饲料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经营需要,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宁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汇支行、光明食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明财务公司”)签订了《保证合同》,为控股子公司鼎牛饲料申请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鼎牛饲料2024年度预计担保额度为15,000万元,本次担保金额共计6,000万元,全部用于替换前期借款担保。本次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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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担保期间以担保协议实际执行为准。
本次担保后公司为鼎牛饲料提供的累计担保余额为15,000万元,鼎牛饲料可用担保额度为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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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市公司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
本次担保属于2024年度预计担保范围内的担保事项,为公司2024年度预计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司已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并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36,000万元,其中为鼎牛饲料提供担保额度15,000万元。(详见2024年3月28日、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上海梅林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上海梅林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本次公告的对外担保事项在上述已获批准的对外担保额度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的名称:上海鼎牛饲料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万荣路379号101室,注册资本:人民币1亿元,法定代表人:张林;主要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包装材料、日用百货、化工产品(除有毒及危险品)、木制品、金属材料、针纺织品、体育用品、实验室设备、建筑材料、家电、机械设备及配件的销售,商务信息咨询;食用农产品零售。上海梅林持股比例100%。
截止2023年12月31日,鼎牛饲料(母公司)资产总额42,067.23万元,净资产6,939.46万元,负债总额35,127.77万元,资产负债率83.50%;2023年1-12月营业收入为170,066.06万元,净利润-7,362.96万元。(数据经审计)
截止2024年3月31日,鼎牛饲料(母公司)资产总额45,477.38万元,净资产6,680.29万元,负债总额38,797.10万元,资产负债率85.31%。2024年1-3月营业收入为46,108.74万元,净利润-431.89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一)本公司与光明财务公司签订《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被担保人:上海鼎牛饲料有限公司。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3、担保金额:人民币2,000万元。
4、担保范围:主合同下人民币2,000万元的本金余额以及相关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发生的费用。
5、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6、是否有反担保:否。
(二)本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宁支行签订《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被担保人:上海鼎牛饲料有限公司。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3、担保金额:人民币2,000万元。
4、担保范围:主合同下人民币2,000万元的本金余额以及相关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发生的费用。
5、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6、是否有反担保:否。
(三)本公司与光明财务公司签订《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被担保人:上海鼎牛饲料有限公司。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3、担保金额:人民币1,500万元。
4、担保范围:主合同下人民币1,500万元的本金余额以及相关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发生的费用。
5、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6、是否有反担保:否。
(四)本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汇支行签订《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被担保人:上海鼎牛饲料有限公司。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3、担保金额:人民币500万元。
4、担保范围:主合同下人民币500万元的本金余额以及相关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发生的费用。
5、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6、是否有反担保:否。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上述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子公司的经营需要而提供的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内,担保对象具有足够偿还债务的能力,不存在与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相违背的情况,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38,152.50万元,其中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为18,000万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合计为38,152.5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71%。本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无逾期对外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上海光明肉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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