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17 证券简称:华尔泰 公告编号:2024-026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换届选举第六届监事会
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一致同意选举王海雄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其简历见附件。
王海雄先生将与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2024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监事人数的三分之一。
特此公告。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6月29日
王海雄先生简历
王海雄先生,1969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87年4月至1989年10月在泸东化工厂任消防员;1989年10月至2001年6月,先后就职于自强化工总厂、自强股份,历任机修车间班长、保卫科副科长等职;2001年7月至2009年6月,先后任华泰有限保卫科科长、行政保卫部经理等职;2009年7月至今任本公司行政保卫部经理。现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监事、工会主席、行政保卫部经理。
王海雄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47,580股,通过安徽尧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池州市东泰科技有限公司、池州舜诚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0.82%;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1217 证券简称:华尔泰 公告编号:2024-028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限,公司于同日在公司会议室通过现场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经全体董事共同推举,本次会议由董事吴炜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审议做出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同意选举吴炜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具体实际情况,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如下:
提名委员会:胡海川先生为主任委员,吴炜先生、娄耀辉先生为委员。
审计委员会:乔治武先生为主任委员,娄耀辉先生、杨卓印先生为委员。
战略委员会:吴炜先生为主任委员,汪孔斌先生、胡海川先生为委员。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娄耀辉先生为主任委员,乔治武先生、陈玉喜先生为委员。
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乔治武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名誉董事长的议案》
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起,吴李杰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长,公司及公司董事 会对吴李杰先生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卓越贡献致以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鉴于吴李杰先生对公司发展做出的卓越贡献,以及吴李杰先生具有丰富的行业经验、企业管理经验等,董事会一致同意聘任吴李杰先生为公司名誉董事长。
吴李杰先生不属于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不承担相关义务,可列席董事会会议。吴李杰先生将在公司产业趋势研判、发展战略规划、重大决策等方面提供支持和帮助,为公司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以更好的业绩回报公司股东和社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公司名誉董事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拟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子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出席会议的董事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4.1关于聘任陈玉喜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2关于聘任汪孔斌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3关于聘任周润良先生为公司安全环保职业健康(EHS)总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4关于聘任徐玉银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化肥事业部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5关于聘任徐景发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精化事业部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6关于聘任徐根松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化工事业部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7关于聘任付金鹏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8关于聘任杨杰先生为公司副总工程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9关于聘任王寅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组织机构调整的议案》
为适应公司当前发展需要,加强企业内部管理,提高管理工作效能,优化资源配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对现有组织机构进行调整和优化。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9日
证券代码:001217 证券简称:华尔泰 公告编号:2024-029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六届非职工代表监事。同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监事,与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限,公司于同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经全体监事共同推举,本次会议由吴澳洲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审议做出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全体监事共同选举吴澳洲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6月29日
证券代码:001217 证券简称:华尔泰 公告编号:2024-030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
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并于同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及《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成员如下:
1、董事长:吴炜先生
2、非独立董事:吴炜先生、陈玉喜先生、汪孔斌先生、周润良先生、杨卓印先生、陈有仁先生
3、独立董事:乔治武先生、娄耀辉先生、胡海川先生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比例未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如下:
1、提名委员会:胡海川先生(主任委员)、吴炜先生、娄耀辉先生
2、审计委员会:乔治武先生(主任委员)、娄耀辉先生、杨卓印先生
3、战略委员会:吴炜先生(主任委员)、汪孔斌先生、胡海川先生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娄耀辉先生(主任委员)、乔治武先生、陈玉喜先生
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乔治武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成员如下:
1、监事会主席:吴澳洲先生
2、非职工代表监事:吴澳洲先生、徐方友先生
3、职工代表监事:王海雄先生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人数的比例不低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总经理:陈玉喜先生
总工程师:汪孔斌先生
安全环保职业健康(EHS)总监:周润良先生
副总经理兼化肥事业部总经理:徐玉银先生
副总经理兼精化事业部总经理:徐景发先生
副总经理兼化工事业部总经理:徐根松先生
财务总监:付金鹏先生
副总工程师:杨杰先生
董事会秘书:王寅先生
以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王寅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形。
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安徽省东至县香隅镇
电话:0566-5299004
传真:0566-5299005
电子信箱:huatai0008@163.com
四、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完成后,吴李杰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长及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将担任公司名誉董事长,不属于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不承担相关义务,可列席董事会会议;朱贵法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亦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陈广垒先生、陈军先生、申杰峰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亦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黄文明先生不再担任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亦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吴炜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将担任公司董事长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徐方友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将担任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杨卓印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将担任公司董事;王寅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将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广垒先生、陈军先生、申杰峰先生、吴炜先生、王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吴李杰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679,320股,通过安徽尧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池州市东泰科技有限公司、池州舜诚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8,549,197股;朱贵法先生通过嘉兴市中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802,277股;黄文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3,689,500股;徐方友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47,580股,通过安徽尧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池州市东泰科技有限公司、池州舜诚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386,289股。杨卓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47,580股,通过安徽尧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池州市东泰科技有限公司、池州舜诚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406,643股;离任后,吴李杰先生、朱贵法先生、黄文明先生所持股份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规定进行管理。
公司已完成了第六届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工作。公司对第五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在职期间认真履职、勤勉尽责及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9日
1、陈玉喜先生,1967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工程师。1995年1月至2001年6月,先后就职于自强化工总厂、自强股份,历任生产技术科技术员、办公室行政秘书、企业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市场部经理、商贸部经理、总经理助理等职;2001年7月至2009年6月主要任华泰有限副总经理;2009年7月至今先后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兼化肥事业部、化工事业部、精化事业部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
陈玉喜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47,580股,通过安徽尧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池州市东泰科技有限公司、池州舜诚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1.41%;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汪孔斌先生,1968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90年7月至1995年7月就职于东至县化肥厂,历任设备科设备员、造气车间副主任、机修车间副主任等职;1995年8月至2001年6月先后就职于自强化工总厂、自强股份,先后任设备科科长、生产部副部长等职;2001年7 月至2009年6月先后任华泰有限生产部部长、副总工程师。2009年7月至今先后任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现任公司董事、总工程师兼技术中心主任。
汪孔斌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47,580股,通过安徽尧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池州市东泰科技有限公司、池州舜诚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1.32%;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3、周润良先生,1969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89年3月至2001年6月先后就职于自强化工总厂、自强股份,历任造气工段长、调度员、安全环保科科长;2001年7月至2009年6月先后任华泰有限公司生产技术部经理助理兼安全环保科科长、化肥厂副厂长兼合成车间主任、化肥厂厂长等职;2009年7月至2015年8月历任化肥公司副经理、公用工程项目办主任、计量质检部经理等职;2015年9月至2021年6月任东至仲俊混凝土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等职;2021年6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安全环保职业健康(EHS)总监。
周润良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73,790股,通过安徽尧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池州市东泰科技有限公司、池州舜诚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0.73%;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徐玉银先生,1976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工程师。1998年1月至2001年6月,在自强股份任碳化车间操作员;2001年7月至2009年6月,主要任华泰有限工程部助理工程师;2009年7月至2020年3月,历任本公司化肥厂副厂长、化肥事业部副总经理、精化事业部副总经理等职;2020年3月至今先后任本公司精化事业部总经理、化肥事业部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化肥事业部总经理。
徐玉银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73,790股,通过安徽尧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池州市东泰科技有限公司、池州舜诚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0.36%;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5、徐景发先生,1971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89年3月至2001年6月,先后就职于自强化工总厂、自强股份,历任合成车间操作员、合成工段长、车间副主任、主任、化肥厂副厂长等职;2001年7月至2009年6月,历任华泰有限化肥厂厂长、商贸部、销售部、采购部经理等职;2009年7月至2019年12月,历任本公司计量质检部、采购部经理、化肥公司副总经理等职;2019年12月至2022年5月任池州市兴泰物业有限公司、东瑞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2022年5月至今任本公司精化事业部总经理。
徐景发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73,790股,通过安徽尧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池州市东泰科技有限公司、池州舜诚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0.83%;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6、徐根松先生,1974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程师。1998年1月至2001年6月,在自强股份任硝酸厂稀硝车间主任;2001年7月至2009年6月,主要任华泰有限硝酸厂厂长助理;2009年7月至今先后任本公司化工事业部副总经理、精化事业部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化工事业部总经理。
徐根松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73,790股,通过安徽尧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池州市东泰科技有限公司、池州舜诚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0.36%;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7、付金鹏先生,1973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会计师,1995年9月至2008年12月,任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主办会计,2009年1月至2009年12月,任东至县众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兼办公室主任,2010年1月至2019年4月,任安徽信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丽山秀水项目部财务部经理,2019年5月至2022年5月,任东至县众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部经理,2022年6月至今,任本公司公司财务部经理。
付金鹏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00股,通过安徽尧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池州市东泰科技有限公司、池州舜诚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0.38%。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8、杨杰先生,1982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工程师。2005年4月至2009年6月,先后任华泰有限工程指挥部技术员、电仪车间副主任等职;2009年7月至2020年3月,先后任本公司电力仪表部仪表车间主任、化肥电仪部经理、化工电仪部经理、化工事业部热电车间主任等职;2020年4月至今先后任本公司化工事业部副总经理兼生产技术科科长、热电事业部副总经理、信息中心主任。现任本公司信息中心主任。
杨杰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000股,通过池州市东泰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0.13%。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9、王寅先生,1986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0年至2018年,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先后任电子银行中心(合肥)客服专员,池州贵池支行柜员、客户经理,东至支行行长助理。2018年3月至今先后任公司证券投资部副经理、经理、证券事务代表、综合办主任。现任本公司证券部经理、证券事务代表、综合办主任。
王寅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1217 证券简称:华尔泰 公告编号:2024-031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名誉董事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名誉董事长的议案》,同意聘任吴李杰先生为公司名誉董事长。
吴李杰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自1985年起任职于公司前身自强化工厂,自2001年起担任公司董事长,是公司的核心领军人物。其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发展倾注了大量心血,领导公司不断发展壮大,成功带领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为公司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起,吴李杰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长,公司及公司董事 会对吴李杰先生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卓越贡献致以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鉴于吴李杰先生对公司发展做出的卓越贡献,以及吴李杰先生具有丰富的行业经验、企业管理经验等,公司聘任吴李杰先生为公司名誉董事长。吴李杰先生不属于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不承担相关义务,可列席董事会会议。吴李杰先生将在公司产业趋势研判、发展战略规划、重大决策等方面提供支持和帮助,为公司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以更好的业绩回报公司股东和社会。
特此公告。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9日
证券代码:001217 证券简称:华尔泰 公告编号:2024-027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6月28日(星期五)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6月2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6月28日9:15-15:00期间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吴李杰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7、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本次出席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32人,代表股份数为231,354,0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7122%。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8人,代表股份数为231,344,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7094%。
(3)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4人,代表股份数为9,3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8%。
(4)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7人,代表股份数为5,999,9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079%。其中现场出席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3人,代表股份数为5,990,6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051%;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股份数为9,3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8%。
8、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会议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1、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该议案项下各项子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01 选举吴炜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31,346,9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6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5,992,8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817%。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并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吴炜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陈玉喜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31,346,9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6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5,992,8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817%。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并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陈玉喜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汪孔斌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31,346,9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6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5,992,8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817%。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并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汪孔斌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周润良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31,346,9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6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5,992,8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817%。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并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周润良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 选举杨卓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31,346,9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6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5,992,8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817%。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并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杨卓印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6 选举陈有仁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31,346,9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6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5,992,8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817%。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并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陈有仁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该议案项下各项子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2.01 选举乔治武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31,346,9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6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5,992,8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817%。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并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乔治武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娄耀辉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31,346,9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6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5,992,8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817%。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并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娄耀辉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选举胡海川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31,346,9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6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5,992,8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817%。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并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胡海川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该议案项下各项子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3.01 选举吴澳洲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231,346,9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6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5,992,8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817%。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并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吴澳洲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 选举徐方友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231,346,9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6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5,992,8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817%。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并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徐方友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4、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1,353,1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96%;反对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5,999,0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850%;反对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5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璇、刘浩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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