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1天2家IPO受理,北交所稳步迎来IPO申报潮

刚刚!1天2家IPO受理,北交所稳步迎来IPO申报潮
2024年06月25日 10:35 企业上市

2024年6月24日受理2家,6月21日北交所重启了对3家企业的首次公开募股(IPO)申请的受理工作,这一动作标志着北交所在暂停3个月后再次开放了IPO的大门。

 第一家

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省精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精创电气 证券代码:874096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1996 年 4 月 12 日

股份公司成立日期:2010 年 11 月 10 日

注册资本:43,390,000元

法定代表人:李超飞

办公地址及注册地址:江苏省徐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第三工业园珠江东路 21 号

控股股东:李超飞

实际控制人:李超飞、李敏、李小凡

主办券商:国泰君安

挂牌日期:2023年 6 月 6 日

上市公司行业分类:制造业 仪器仪表制造业

管理型行业分类:制造业 仪器仪表制造业  通用仪器仪表制造  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

二、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第一大股东李超飞直接持有公司 44.66%的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李超飞配偶李敏直接持有公司 28.16%的股份,飞与李敏的女儿李小凡直接持有公司 6.87%的股份,三人合计持有公司 79.70%的李超股份,其他股东持股比例与之相比均存在较大数量差异,李超飞、李敏和李小凡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具有实质性影响。报告期内,李超飞一直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及总经理,李超飞配偶李敏担任公司副董事长,公司内部董事、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均由李超飞提名推荐,公司的相关发展战略、重大经营方针和重大决策事项由李超飞、李敏筹划后提议董事会表决讨论,李超飞、李敏均亲自出席并参与表决了报告期内董事会的审议事项。李小凡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参与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对发行人日常经营管理具有重大影响。因此,李超飞、李敏和李小凡三人对公司的经营方针、决策和经营管理层的任免有重大影响力。李超飞、李敏和李小凡为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

三、 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冷链设备智能控制器、医药与食品冷链监测记录仪、制冷热泵检测仪表及环境颗粒物检测仪器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并提供物联网和基于云的系统解决方案。公司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主要包括冷链设备智能控制器、节能电控箱、工业冷水机控制器;物联网记录仪、数字温度标签;红外检漏仪、智能歧管仪、智能真空泵等产品以及物联网、云计算等服务。公司产品及服务主要应用于制冷暖通(HVAC/R)、医药、食品和环境检测等行业或领域。

公司积累了丰富的智能控制及检测仪器仪表产品的研发与生产经验,拥有专业化的冷链物联网产业基地,公司在中国深圳、南京、上海、徐州,以及美国、英国、巴西均设有分子公司,业务遍及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

公司秉承“精益求精,创新科技”的理念,始终专注于产品技术创新。公司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公司设有经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的检验和校准实验室,并设有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江苏省制冷暖通节能控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江苏省冷链物联网工程中心、江苏省企业技术中心、江苏省工业设计中心等多个科研平台。公司曾承担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 3 项,省级火炬计划项目 2 项,其他国家及省部级科技项目 9 项。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境内授权专利147 项,其中发明专利 21 项,实用新型专利 26 项,外观设计专利 100 项;拥有软件著作权 81 件,注册商标 170 件。

公司曾荣获教育部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江苏省级科学技术三等奖及江苏省轻工协会科学技术奖二等奖等多项奖项,获奖技术/项目包括“基于泛在感控终端的规模化组网技术及产业化应用”、“全冷链温控关键装备与系统”、“基于多源数据感知的疫苗冷链系统平台关键技术”。另外,ECO2 云计算节能控制系统,通过合肥通用机电产品检测院国家压缩机制冷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认证,有效实现冷库节能 24.39%,助力“双碳”目标实现。

公司通过了GB/T19001-2016 质量管理体系、GB/T24001-2016 环境管理体系、GB/T45001-2020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等认证,精创冷云平台通过了基于IOS/IEC2000-1 的服务管理体系认证,境外销售产品通过了 CE、CB、ETL 等认证,并符合欧盟 RoHS 标准。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四、 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及分析说明

公司选择适用《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第 2.1.3 条第一项之上市标准:“预计市值不低于 2 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不低于 1,500 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 8%,或者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 2,500 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8%”。公司 2022 年度、2023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数)分别为 4,112.24 万元、4,983.97 万元,2022 年度、2023 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数)分别为 16.91%、17.17%。基于公司对市值的预先评估以及公司股份近期成交价格,预计本次发行后总市值不低于人民币 2 亿元。公司符合第一项上市标准的要求。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1、控股股东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第一大股东李超飞直接持有公司 44.66%的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2、实际控制人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第一大股东李超飞直接持有公司 44.66%的股份,李超飞配偶李敏直接持有公司 28.16%的股份,李超飞与李敏的女儿李小凡直接持有公司 6.87%的股份,三人合计持有公司 79.70%的股份,为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

李超飞先生,1965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正高级工程师。1988 年 11 月至 1995 年 3 月,任徐州无线电三厂检验员;1995 年 3 月至 1996 年 4 月,任徐州菲利达电子研究所经营部经理;1996年 4 月至 2010 年 11 月,任精英有限执行董事、总经理;2010 年 11 月至今,任精创电气董事长兼总经理。

李敏女士,1967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1989年 9 月至 1995 年 3 月,任徐州市三十一中教师;1995 年 3 月至1996 年 4 月,任徐州菲利达电子研究所负责人;1996 年 4 月至 2010 年 11 月,任精英有限监事;2010 年11 月至今,任精创电气副董事长。

第二家

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酉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酉立智能 证券代码:874325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7 年 4 月 25 日

股份公司成立日期:2023 年 4 月 25 日

注册资本30,797,000 元 法定代表人 杨俊

办公地址及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黎里镇莘周公路西侧 1589 号

控股股东:聚力机械

实际控制人:李涛、李开林、朱红

主办券商:华泰联合

挂牌日期:2023年 12 月 7 日

上市公司行业分类:C 制造业 C33 金属制品业

管理型行业分类:C 制造业 C33 金属制品业 C331结构性金属制品制造C3311 金属结构制造

二、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一)发行人的情况

公司前身酉立有限成立于 2017 年 4 月 25 日,并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股票于 2023 年 12 月 7 日在全国股转系统公开转让并挂牌。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聚力机械直接持有公司 2,100 万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8.19%,因此,公司控股股东为聚力机械。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股东李涛直接持有公司 10.72%的股份并担任公司董事长,直接持有控股股东聚力机械 60.43%的股份并担任其董事长、总经理,直接持有公司股东苏州酉信 1.25%的出资额并为其执行事务合伙人;李涛父亲李开林直接持有聚力机械 10.36%的股份并担任其董事;李涛母亲朱红直接持有聚力机械 8.55%的股份。

李涛、李开林、朱红签订了《一致行动人协议》以及《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能够通过直接持股和控制控股股东聚力机械实际控制公司的经营决策,因此,李涛、李开林、朱红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三、 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自设立以来深耕光伏支架领域,聚焦光伏支架核心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主营产品包括光伏支架主体支撑扭矩管(TTU)、光伏支架轴承组件(BHA)、光伏组件安装结构件(URA)、檩条(RAIL)等光伏支架核心零部件产品。公司主营产品经组装后,可形成光伏电站之“骨骼”——光伏支架,包括跟踪支架及固定支架,其中跟踪支架与配套的电控设计、驱动设计共同构成光伏跟踪支架系统。

光伏支架是光伏电站中用于安装、摆放、承载、固定及调整光伏组件的特殊支架,其与光伏组件、汇流箱、逆变器等核心设备共同构成光伏发电系统。固定支架指光伏阵列不会跟随太阳入射角的变化而变动,仅以固定的角度来接受太阳辐射,是目前中国最主流的光伏支架形式;跟踪支架指能够根据太阳光入射角的变化而对光伏组件的空间角度进行调整,进而增加太阳光照射到组件上的辐射量以提高发电量的光伏支架。

光伏支架在光伏发电系统中起到支撑光伏发电组件的作用,其稳定性与否是决定光伏电站寿命长短的关键因素。并且光伏电站整体收益的实现依靠结构设计,而结构设计核心就是光伏支架机械设计,科学合理的机械结构不仅能够延长电站整体寿命,还能够提高发电效益,减少后期维护成本。公司根据客户的光伏支架机械结构需求,协助优化产品设计,确认最终机械设计方案后,生产相关光伏支架核心零部件。

公司秉承“碳致中和、跟踪未来”的发展理念,在光伏支架领域多年的经营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生产经验及工艺技术,在产品结构设计、规模化生产、产品质量控制、成本控制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行业经验。

凭借成熟的技术工艺、质量优秀可靠的产品、高效稳定的规模化产品交付能力等竞争优势,公司立足于国际市场并逐步开拓国内市场,在国内外光伏支架行业,建立了较高的知名度,与 NEXTracker(NASDAQ:NXT)、Optimum Tracker、Gonvarri Industries、天合光能、安泰新能源等国内外知名光伏支架企业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产品远销巴西、智利、澳大利亚、加拿大、欧洲、中东等国家和地区。

公司是经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联合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2020 年 2 月,公司被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苏州市科学技术局、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认定为市级“企业技术中心”;2022 年 8 月,公司被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认定为江苏省四星级上云企业;2022 年 12 月,公司经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认定为江苏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亦被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认定为 2022 年度苏州市数字经济示范企业;2023 年 7 月,公司经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023 年 12 月,公司被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部门认定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

公司目前拥有超过 40 项专利授权,并通过了质量管理体系 ISO9001、欧盟钢结构产品 EN1090、环境管理体系 ISO14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ISO45001 的认证。

四、 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及分析说明

发行人选择《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第 2.1.3 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上市标准:“预计市值不低于 2 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不低于 1,500 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 8%,或者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 2,500 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8%”。

根据可比公司的估值水平,发行人预计市值不低于 2 亿元。2022 年度和 2023 年度,发行人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分别为 4,219.48万元和 7,631.52 万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计算)分别为 38.11%和 44.61%。

因此,发行人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第 2.1.3 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上市标准。

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聚力机械的第一大股东为李涛,直接持有聚力机械 3,533.93 万股股份,占聚力机械总股本的 60.4297%,并担任聚力机械的董事长及总经理;聚力机械的第二大股东为李涛的父亲李开林,直接持有聚力机械 606.00万股股份,占聚力机械总股本的 10.3625%,并担任聚力机械的董事;聚力机械的第四大股东为李涛的母亲朱红,直接持有聚力机械 500.00 万股股份,占聚力机械总股本的8.5499%。

2016 年 7 月,李涛、李开林、朱红三人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约定各方继续保持一致行动并共同控制聚力机械。2023 年 8 月,为进一步明确一致行动相关事项,李涛、李开林、朱红在前述一致行动协议基础上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在其参加聚力机械的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行使董事、股东权利和履行义务时(包括且不限于在公司董事会上对相关议案表决以及向公司的股东大会提出提案、通过聚力机械在公司股东大会上进行表决等涉及公司经营决策一切事项),各方均保持一致行动。如无法形成一致意见的,则按照李涛意见形成决定。

上述李涛、李开林、朱红三人合计持有聚力机械 4,639.93 万股股份,占聚力机械总股本的 79.34%,能够通过聚力机械控制公司 68.19%的股份。李涛还担任公司董事长以及苏州酉信执行事务合伙人,直接持有公司10.72%的股份,通过苏州酉信控制公司2.59%的股份。李涛、李开林、朱红三人能够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 81.49%的股份,并在公司及控股股东聚力机械担任重要职务,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

李涛、李开林、朱红的基本情况如下:

李涛先生,198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2 年 6月至 2016 年 4 月,就职于吴江市聚力机械有限公司,担任监事,并先后兼任市场营销部经理、总经办经理。2016 年 4 月至 2024 年 1 月,担任聚力机械董事兼总经理,2024年 1 月至今担任聚力机械董事长兼总经理。2023 年 4 月至今,担任酉立智能董事长。

李开林先生,196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80 年 3月至 1983 年 8 月,就职于龙泾村服装厂,担任统计;1983 年 8 月至 1998 年 9 月,就职莘塔影剧院,担任经理兼放映员;1998 年 10 月至 2015 年 6 月,就职于吴江市聚丰机械配件厂,担任投资人;2006 年 9 月至今,就职于吴江市聚丰机械有限公司,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09 年 8 月至 2016 年 4 月,就职于吴江市聚力机械有限公司,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6 年 4 月至今,担任聚力机械董事,其中 2016 年 4 月至 2024年 1 月,担任聚力机械董事长。

朱红女士,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初中学历。1986 年 7月至 1988 年 4 月,就职于莘塔文化中心,担任职员;1988 年 5 月至 1994 年 6 月,就职于莘塔服装材料厂,担任职员;1994 年 7 月至 1998 年 9 月,待业在家;1998 年 10 月至 2015 年 6 月,就职于吴江市聚丰机械配件厂,担任出纳;2006 年 9 月至今,就职于吴江市聚丰机械有限公司,担任监事,其中 2006 年 9 月至 2021 年 10 月担任出纳;2009年 8 月至 2016 年 4 月,就职于吴江市聚力机械有限公司,担任出纳;2016 年 4 月至 2021年 10 月,就职于聚力机械,担任财务部经理;2021 年 10 月退休。

3、其他情况说明

王云萍为李涛的配偶,直接持有聚力机械 200.00 万股股份,占聚力机械总股本的3.42%,王云萍目前不参与公司及聚力机械的经营管理工作,也未在公司及聚力机械任职,不属于公司实际控制人。王云萍已比照实际控制人标准出具了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等相关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的股份权属清晰,不存在导致控制权可能变更的重大权属纠纷;最近 24 个月内,李涛、李开林、朱红始终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第三家

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创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创正电气 证券代码:873134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6 年 8 月 1 日

股份公司成立日期:2019 年 8 月 6 日

注册资本:86,680,000.00元 法定代表人 钱冬冬

办公地址及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七星镇七星路 1 号

控股股东:黄建锋

实际控制人:黄建锋、钱冬冬、黄明笙、黄怡悦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挂牌日期:2023年 6 月 8 日

上市公司行业分类:C 制造业 C35 专用设备制造业

管理型行业分类:C 制造业 C35专业设备制造业

C359 环保、邮政、社会公共服务及其他专用设备制造C3599 其他专业设备制造

二、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黄建锋直接持有公司 35,157,408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40.56%,通过担任盈元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控制公司 20.00%的表决权,合计享有公司 60.56%的表决权,能够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系公司的控股股东。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黄建锋、钱冬冬、黄明笙、黄怡悦,认定依据如下: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黄建锋直接持有公司 35,157,408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40.56%,通过担任盈元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控制公司 20.00%的表决权,合计享有公司 60.56%的表决权,能够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黄建锋之配偶钱冬冬直接持有公司 17.44%的股份,黄建锋与钱冬冬之子黄明笙直接持有公司 12.00%的股份,黄建锋与钱冬冬之女黄怡悦直接持有公司 6.00%的股份,黄建锋、钱冬冬、黄明笙、黄怡悦合计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表决权的比例达到96.00%,系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

三、 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是一家以安全为核心的防爆解决方案提供商,专业从事厂用防爆电器、三防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经过十余年的发展,公司已经形成了产品类别丰富、规格型号众多的高质量、优性能的防爆产品系列,广泛用于石油化工、天然气、船舶、医药、食品加工、电力冶金、军工、核电、航天航空、精密电子等关系国民经济的重要行业与领域,为人类的生命、财产提供安全保障。

公司采购的原材料主要包括塑料原料及相关制品、金属材料及相关制品、其他零部件等,总体采用“以销定采+适当库存”的采购模式,主要供应商详见“第八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三、盈利情况分析”之“(二)营业成本分析”之“6.前五名供应商情况”。公司生产模式为以销定产与适度库存备货相结合。

公司销售模式包括直销模式和经销模式,其中直销模式又包括公司自主销售、业务发展商协助销售。公司积累了涵盖大型央企、国企、上市企业等多种类型在内的一大批国内知名客户,包括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中国石油化工集团、中国海洋石油集团、中国化学中国船舶集团、中国航天科工集团、中国机械工业集团、金龙鱼宁德时代等。同时,公司产品已出口至欧洲、亚洲、大洋洲、南美洲等区域。

公司拥有完整的研发体系,建设有国内先进的检测中心,并组建了一支对防爆技术、产品和市场具有深刻理解和认知的研发团队。通过多年的自主研发和技术积累,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作为主要起草单位或参加单位完成了 20 多项国家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已取得授权专利 104 项,其中 12 项为发明专利,且拥有多项非专利核心技术,形成了关于厂用防爆产品的核心技术体系,涵盖产品的研发、制造、检验等各个环节。同时,公司坚持追求创新、持续改进的核心价值观,提前进行前瞻性的研发布局和技术储备,加大对智能防爆产品、便携式防爆产品等前沿技术和产品的研发投入力度,为公司未来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公司秉承“为人类的生命、财产提供安全保障”的企业使命,以技术为发展导向,借助技术的创新突破来为用户提供更安全、更可靠的产品,已成为具有一定国际竞争力的品牌企业。公司是中国电器工业协会会员,已连续多届担任中国电器工业协会防爆电器分会理事会副理事长单位。自创立以来,公司荣获了政府部门颁发的“浙江省标准创新型企业”“浙江省清洁生产阶段性成果企业”“省级中小企业技术中心”“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全国安康杯优胜班组”“浙江省著名商标”“浙江制造认证证书”“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浙江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市级绿色工厂企业”“浙江省创正防爆电气企业研究院”“嘉兴市专精特新培育企业”等证书。

四、 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发行人自身的创新特征

公司重视研发创新,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分别为 722.10 万元、1,049.54万元、1,222.88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6.37%、8.93%、8.93%,持续的研发投入与技术积累,为公司研发创新能力的构建、核心技术的形成提供了有力支撑,进而提升产品的技术含量和竞争力,为公司未来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一)技术创新

作为以技术为导向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公司重视技术研发与创新,坚持市场需求和战略布局相结合的理念,不断完善研发体系、提升技术水平,借助技术的创新突破来为用户提供更安全、更可靠的产品。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子公司已获得 104 项授权专利,其中 12 项为发明专利。公司的技术创新成果受到广泛认可,相继获得“浙江省标准创新型企业”“省级中小企业技术中心”“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浙江省专利示范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浙江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浙江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浙江省创正防爆电气企业研究院”“嘉兴市专精特新培育企业”等荣誉。

(二)标准创新

公司是中国电器工业协会会员,且连续多届担任中国电器工业协会防爆电器分会理事会副理事长单位,公司总经理黄建锋先生为全国防爆电气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公司及相关技术人员依托于突出的技术实力,积极参与行业标准的起草与修订工作,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作为主要起草单位或参加单位完成了29 项国家标准、团体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

(三)产品创新

作为一家专注于高品质防爆电气产品的研发制造生产商,公司经过多年的产研积累和发展,产品链不断拓展、延伸,已经形成了产品类别丰富、规格型号众多的高质量、优性能的防爆系列产品,产品广泛用于石油化工、天然气、船舶、医药、食品加工、电力冶金、军工、核电等领域。公司主要产品通过有 CCC 强制性产品认证、防爆合格证等国内认证,以及 IECEx 认证、ATEX 认证、EAC认证、ECAS 认证等国际认证。其中报告期内,公司拥有国际认证的厂用防爆产品所产生的收入占厂用防爆产品收入的比重超过 85%。

公司坚持追求创新、持续改进的核心价值观,公司的 CZ14 系列应急照明电源系统获得浙江省省级工业新产品证书,公司的无变形全塑防爆荧光灯为浙江省应对技术性贸易措施技术攻关专项项目,公司的防爆高密封低温升节能灯为省级技术创新项目,公司的全塑防爆控制器产品曾荣获中国电器工业协会推介产品。

(四)生产创新

公司为中国大陆第一家通过挪威船级社欧盟 ATEX 认证的防爆电器生产厂家,并始终按照欧盟标准对产品实施精细化管理和质量控制。公司充分利用了塑料原料、金属原材料进行全过程生产加工,完整呈现了从原材料到在成品、产成品的过程,便于公司实施生产创新。在材料选用方面,公司对外逐步扩展塑料防爆产品的应用场景,对内将塑料防爆元件结合运用于传统金属防爆产品,以优化其整体设计方案,从而提升防爆产品的耐腐蚀性、轻便性、耐用性等;公司对产品进行标准化、模块化设计,增强了产品零部件的通用性,可灵活搭配用于各种复杂环境,且检修、维修更方便,操作安全;公司注重增强元器件、壳体等零部件的防爆、防护能力,采用复合型的防爆结构创新设计,使产成品达到多重防爆效果,摆脱传统防爆产品仅依靠外壳防爆的设计等。

此外,公司组建了一支生产、品控经验丰富的团队,且鼓励员工进行生产工艺的创新与改进,并创办技能大师工作室,完善员工技术创新的激励机制,通过不断的工艺优化、技术改良等方式提升产品品质,如:公司较早自研全塑防爆模拟静压测试设备,解决了合金工程塑料防爆壳体压力测试的难题。

十、 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及分析说明

发行人本次发行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为《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之“(一)预计市值不低于 2 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不低于 1,500 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 8%,或者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 2,500 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8%”。

发行人2022 年度、2023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数)分别为 3,368.43 万元和 4,153.40 万元,符合“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不低于 1,500 万元”的标准;发行人 2022 年度、2023年度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数)分别为 19.83%和 21.95%,符合“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 8%”的标准;结合公司的盈利能力、可比公司的估值等情况,预计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后的总市值不低于 2 亿元。因此,公司预计满足所选择的上市标准。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1、控股股东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黄建锋直接持有公司 35,157,408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40.56%,通过担任盈元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控制公司 20.00%的表决权,合计享有公司 60.56%的表决权,能够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系公司控股股东。

2、实际控制人情况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黄建锋、钱冬冬、黄明笙、黄怡悦。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黄建锋直接持有公司 35,157,408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40.56%,通过担任盈元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控制公司 20.00%的表决权,合计享有公司60.56%的表决权,能够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黄建锋之配偶钱冬冬直接持有公司 17.44%的股份,黄建锋与钱冬冬之子黄明笙直接持有公司12.00%的股份,黄建锋与钱冬冬之女黄怡悦直接持有公司 6.00%的股份,黄建锋、钱冬冬、黄明笙、黄怡悦合计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表决权的比例达到96.00%,系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

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具体情况如下:

黄建锋,男,1964 年 5 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身份证号 330323196405******。1990 年 5 月至 1999 年 5 月历任乐清华丰供销职员、厂长;1999 年 5 月至 2017 年 5 月历任创度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兼经理、监事;2006 年 8 月至 2010 年 6 月历任创正有限执行董事、经理;2010年 7 月至 2019 年 7 月任创正有限监事;2019 年 8月至今任创正电气副董事长、总经理。

钱冬冬,女,1966 年 8 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身份证号 330323196608******。1982 年 12 月至 1987 年 12 月,担任乐清综合商店销售员;1988 年 1 月至 1990 年 4 月,待产休假;1990 年 5 月至 1999年 5 月任乐清华丰质检员;1999年 5 月至 2017 年 5 月历任创度公司副董事长、监事、执行董事兼经理;2010 年 7 月至 2019 年 7 月历任创正有限执行董事、经理;2019 年 8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黄明笙,男,1988 年 4 月,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身份证号 330382198804******。2014 年 9 月至 2019 年 7 月,历任创正有限模具组员工、外贸部销售员、网络销售部主管、技术部员工、副总经理;2019年 8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黄怡悦,女,1991 年 10 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身份证号 330382199110******。2016 年 7 月至 2021 年 12 月,任百事(中国)有限公司战略部主管;2022 年 3 月至今,任深圳光泰柯电气有限公司总经办总经理助理。

第四家

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奥美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奥美森 证券代码:873044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3 年 11 月 11 日

股份公司成立日期:2015 年 2 月 4 日

注册资本:60,000,000

法定代表人:龙晓斌

办公地址及注册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南区大新路 01 号之一

控股股东:中山市奥美森工业技术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龙晓斌、龙晓明、关吟秋及雷林

主办券商: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挂牌日期:2023年 9 月 27 日

上市公司行业分类:制造业 专用设备制造业

管理型行业分类:制造业 专用设备制造业  环保、邮政、社会公共服务及其他专用设备制造  其他专用设备制造

二、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奥美森技术直接持有公司 2,744.86 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45.75%,为公司控股股东。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龙晓斌、龙晓明、关吟秋及雷林。其中龙晓斌、龙晓明为兄弟关系,龙晓斌、关吟秋为夫妻关系,龙晓明、雷林为夫妻关系。2017 年 3 月 20日,龙晓斌、龙晓明、关吟秋及雷林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对一致行动安排进行了确认和约定。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龙晓斌、龙晓明、雷林通过奥美森技术间接持有公司 2,744.86 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45.75%。龙晓斌通过鑫元海间接持有公司291.83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86%,龙晓明通过金元海间接持有公司171.81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86%。龙晓斌、龙晓明、关吟秋及雷林分别直接持有公司 432.90 万股、64.97 万股、593.20万股、590.00 万股股份,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7.22%、1.08%、9.89%、9.83%。龙晓斌、龙晓明、关吟秋及雷林通过直接和间接方式持有公司 4,889.57 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81.49%,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三、 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是专业的智能装备制造生产商,主要从事智能生产设备及生产线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公司产品可广泛应用于电器、环保、风电和锂电新能源及其他行业等领域,是实现生产自动化、智能化和高效化的关键装备。公司主要产品包括换热器生产智能设备、管路加工智能设备和其他定制智能设备(环保设备、锂电池热压整形设备和风电叶片根部数控铣削机等)。

公司自2003 年成立以来,深耕热交换和管路加工技术,以帮助客户提升工艺水平、突破产能瓶颈、解决生产痛点为目标,专注研发保持技术优势,通过多年非标自动化生产线的经验累积,形成了领先的技术优势和良好的市场口碑,与国内外主要电器生产企业如格力电器美的集团、奥克斯、海信家电、TCL 家电、四川长虹、大金空调、松下电器、江森自控、特灵、开利、富士通将军、三菱重工海尔等保持长期稳定合作关系,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过程中,与下游电器行业实现了共同成长。

公司以行业发展趋势和客户需求为导向,持续进行技术研发和产品创新,以“机器换人、智能制造、提质降耗、节能环保”为设计理念,不断引入逻辑控制、数字控制、运动控制等行业先进技术,建立数字化设计、生产、运营平台,不断研发与行业和产品相关的先进技术,产品逐步实现了从自动化向数字化、智能化、信息化、绿色化方向的发展,产品类型从换热器生产智能设备、管路加工智能设备拓展至环保领域、风电和锂电新能源领域及其他行业领域,代表性产品如垃圾衍生燃料 SRF/RDF 生产线成套设备、锂电池热压整形设备、风电叶片根部数控铣削机等。基于现有的多层面核心关键技术,公司具备进一步开发各类其他下游应用领域相关定制智能设备的技术要求及研发能力。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环保、新能源等其他各行业领域的智能装备已得到中国电建盈峰环境、理文造纸、博世科、荣成环保、明阳智能中山公用誉辰智能比亚迪等客户认可并实现签约销售。

智能制造装备是先进制造技术、信息控制技术和人工智能技术在装备产品上的集成与融合,对推动我国制造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打造我国制造业竞争新优势,实现制造强国具有重要战略意义。未来公司将在巩固换热器和管路加工制造装备领域领先地位的基础上,持续进行技术研发和产品创新,进一步完善和丰富现有的智能制造装备产品体系,拓展装备技术应用领域,实现多样化发展战略。

四、 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及分析说明

根据天职国际出具的《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24]15888号),公司 2023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为 4,208.24 万元,公司 2023 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计量)为 15.03%,最近一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8%。

因此,公司选择《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第 2.1.3 条第(一)项之公开发行并在北交所上市的标准:“(一)预计市值不低于 2 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不低于 1,500 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 8%,或者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 2,500 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8%”。

2、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龙晓斌、龙晓明、关吟秋及雷林。其中龙晓斌、龙晓明为兄弟关系,龙晓斌、关吟秋为夫妻关系,龙晓明、雷林为夫妻关系。2017 年 3 月 20日,龙晓斌、龙晓明、关吟秋及雷林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对一致行动安排进行了确认和约定。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龙晓斌、龙晓明、雷林通过奥美森技术间接持有公司 2,744.86 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45.75%。龙晓斌通过鑫元海间接持有公司291.83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86%,龙晓明通过金元海间接持有公司171.81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86%。龙晓斌、龙晓明、关吟秋及雷林分别直接持有公司 432.90 万股股份、64.97 万股股份、593.20 万股股份、590.00 万股股份,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 7.22%、1.08%、9.89%、9.83%。龙晓斌、龙晓明、关吟秋及雷林通过直接和间接方式持有公司 4,889.57 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81.49%,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龙晓斌,身份证号码为 632027196805XXXXXX,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在公司任法定代表人兼董事长。

龙晓明,身份证号码为 442000197307XXXXXX,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在公司任董事兼总经理。

关吟秋,身份证号码为 623027197204XXXXXX,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在公司任总经理办公室主任。

雷林,身份证号码为 650300197307XXXXXX,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未在公司任职。

第五家

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浙江锦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锦华新材 证券代码:874085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7 年 12 月 27 日

股份公司成立日期:2009 年 7 月 13 日

注册资本:98,000,000元

法定代表人:雷俊

办公地址及注册地址:浙江省衢州市衢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中俄科技合作园 A-25-5 号

控股股东:巨化集团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挂牌日期:2023年 6 月 5 日

上市公司行业分类:C 制造业 C26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管理型行业分类 C 制造业C26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C261 基础化学原料制造C2614 有机化学原料制造

二、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公司前身锦华有限成立于 2007 年 12 月 27 日,并于 2009 年 7 月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5 日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巨化集团直接持有公司 80,837,240 股股份,持股比例为82.49%,为发行人控股股东。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浙江省国资委直接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巨化集团 76.49%股份,通过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巨化集团 13.51%股权,共计持有巨化集团 90.00%股权。

浙江省国资委为浙江省人民政府直属正厅级特设机构,省政府授权省国资委代表省政府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监管省属经营性国有资产。因此,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浙江省国资委。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

三、 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酮肟系列精细化学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硅烷交联剂、羟胺盐、甲氧胺盐酸盐、乙醛肟等。公司为国内硅烷交联剂、羟胺盐细分领域的龙头企业。

公司硅烷交联剂产品主要作为关键原料用于生产有机硅密封胶和胶粘剂,终端产品广泛应用于建筑建材、光伏和风电等能源电力、电子、新能源汽车等领域,为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中新材料领域的重点产品;公司羟胺盐产品主要用于生产广谱高效低毒农药、高效环保金属萃取剂、新型高效抗菌药物、绿色环保型染料和离子交换树脂;公司甲氧胺盐酸盐产品主要用于生产广谱高效低毒农药和新型高效抗菌药物;公司乙醛肟产品主要用于生产广谱高效低毒农药。

公司高度重视技术创新,坚持绿色化发展,在国内首创“肟-肟基硅烷-羟胺盐”绿色循环产业链,实现酮肟系列产品的循环生产。该绿色循环工艺技术开发及产业化项目具有原子经济性高、工艺安全性高以及“三废”少等优点,相关技术已于 2021 年获得浙江省人民政府颁发的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2022 年获得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颁发的科技进步奖一等奖、2023 年获得浙江省人民政府颁发的浙江省首届知识产权奖专利奖二等奖、2024 年获得浙江省科技厅颁发的科学技术成果登记证书。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已获得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绿色工厂、国家科改示范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中国石油和化工行业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中国氟硅行业创新型企业、浙江省智能工厂、浙江省隐形冠军、浙江省科技小巨人企业、浙江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浙江省级绿色低碳工厂、浙江省节水标杆企业、浙江省管理对标提升标杆企业等荣誉称号;公司已主持/参与制定《GB/T 33074-2016 工业用甲基三丁酮肟基硅烷》、《HG/T 5093-2016 硅烷交联剂》等多项国家/团体标准;公司建有浙江省科学技术厅认定的浙江省酮肟硅新材料重点企业研究院。

凭借优质的产品质量、先进的技术水平以及较强的生产交付能力,报告期内,公司已与拜耳(Bayer)、布伦泰格(Brenntag)等大型跨国企业及万华化学(600309.SH)、新安股份(600596.SH)、湖南海利(600731.SH)、先达股份(603086.SH)等上市公司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此外,硅宝科技(300019.SZ)、集泰股份(002909.SH)、回天新材(300041.SZ)等国内头部有机硅密封胶和胶粘剂厂商以及国内最大的铜萃取剂厂商康普化学(834033.BJ)均为公司的终端客户。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11.53 亿元、9.94 亿元和11.15 亿元,净利润分别为 2.44亿元、0.80 亿元和 1.73 亿元。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 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发行人自身的创新特征

公司自设立以来,深耕酮肟系列精细化学品的开发及生产工艺创新,建有浙江省科学技术厅认定的浙江省酮肟硅新材料重点企业研究院、浙江省博士后工作站等多个研发创新平台。经过多年发展,公司拥有一支由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博士领衔的研发团队;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研发人员 34 人,其中教授级职称 2 名、高级职称 11 名、博士 2 人、硕士 10 人。报告期内,公司累计研发投入金额 14,500.11 万元,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平均比例为 4.45%。公司围绕酮肟产业链进行技术创新和产品开发,并根据公司的经营战略和市场需求进行技术创新储备,具体如下:

(一)技术创新

行业内传统生产工艺大多采用拉西法、硝基甲烷法、羟胺法等,存在流程长、催化效果差、反应和分离效率低、工艺危险性大、低值副产和“三废”多等问题。公司通过对生产技术和工艺的持续研发投入和创新,在国内首创“肟-肟基硅烷-羟胺盐”绿色循环产业链,实现酮肟系列产品的循环生产,在联产循环、过程强化、纯化分离、高效催化等领域取得了重大技术突破并实现了产业化。公司具体技术创新如下:

1、联产循环工艺

公司掌握并利用 HAO 工艺进行酮肟产品的联产,同时利用硅烷交联剂副产品制备羟胺盐,利用羟胺盐副产品制备酮肟产品,实现了生产过程中副产品的高附加值循环利用,具有原子经济性高、“三废”少等优点,同时可基于市场需求进行柔性化生产。

2、过程强化技术

公司创新性地将超重力、微通道等过程强化技术应用于酮肟系列产品生产,强化了硅肟化、酸解、水解和分离等化工反应的传质和传热过程,提高了装置的安全性和反应效率,突破了过程传质/混合与本征反应不匹配的技术瓶颈,解决了因强放热体系传递受限导致宏观反应速率低、副反应多发等问题,弥补了行业安全生产短板。

3、纯化分离技术

公司开发了高效串联除杂工艺、耦合反应-分离技术和膜分离技术,不仅可提升产品生产效率、降低综合能耗,还能进一步纯化产品/中间产品品质,实现高效化、低碳化生产。

4、高效催化技术

公司通过自研改性催化剂,开发了高效氧化合成、水解和置换反应技术,提升了生产装置安全性、原料单程转化率、反应选择性和产品品质,降低了“三废”产生量、综合能耗物耗和综合生产成本。

(二)技术储备

公司在现有主要产品硅烷交联剂、羟胺盐的生产工艺基础上成功开发了新产品硅烷偶联剂、羟胺水溶液,并拥有相关新产品的技术储备,实现产业链的“强链、补链、延链”。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已取得 3 项硅烷偶联剂相关授权发明专利,正在申请 4 项硅烷偶联剂相关发明专利和 8 项羟胺水溶液相关发明专利。

(三)模式创新

公司在精益生产管理及数字化转型方面积极实践,形成了一套符合行业特点、满足公司高质量发展需求的现代化管理模式。

公司重视生产制造过程中的信息化、自动化以及数字化的投入,持续更新改造生产装置及生产工艺迭代升级,并采用先进的生产装置控制技术以及生产制造管理和执行、企业经营管理等系统,实现精益生产管理以及制造模式的数字化转型升级,减少人工操作,降低设备维修频率,大幅提升生产效率、产品质量和交付能力。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已通过 ISO14001:2015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霍尼韦尔精益生产管理体系银牌认证等,并获得国家绿色工厂、浙江省智能工厂、浙江省绿色低碳工厂、浙江省管理对标提升标杆企业等荣誉。

(四)科技成果转化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已拥有授权发明专利 37 项,正在申请发明专利 23 项;主持/参与制定《GB/T 33074-2016 工业用甲基三丁酮肟基硅烷》、《HG/T 5093-2016 硅烷交联剂》等多项国家/团体标准;公司已获得国家科改示范企业、中国石油和化工行业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中国氟硅行业创新型企业、浙江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等荣誉称号。

公司通过自主研发,已具备联产循环工艺、过程强化技术、纯化分离技术、高效催化技术等核心技术。公司通过对生产技术和工艺的持续研发投入和创新,在国内首创“肟-肟基硅烷-羟胺盐”绿色循环产业链,实现酮肟系列产品的循环生产。该绿色循环工艺技术开发及产业化项目具有原子经济性高、工艺安全性高以及“三废”少等优点,相关技术已于 2021年获得浙江省人民政府颁发的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2022 年获得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颁发的科技进步奖一等奖、2023 年获得浙江省人民政府颁发的浙江省首届知识产权奖专利奖二等奖、2024 年获得浙江省科技厅颁发的科学技术成果登记证书。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状况良好,行业地位突出且具有竞争优势。报告期各期公司的研发投入分别为 4,719.91 万元、4,809.44 万元和 4,970.75 万元,具备持续技术创新的条件;公司的核心技术产品收入占比分别为99.10%、98.80%和 99.04%,围绕着核心产品持续进行科技创新,实现了科技成果转化并产生了良好的经济效益。

十、 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及分析说明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第 2.1.3 条,发行人选择第一套标准,即:“预计市值不低于 2 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不低于 1500 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 8%,或者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 2500 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8%”。

根据公司最近一次的股权融资情况、可比公司在资本市场的估值情况,预计发行时公司市值不低于 2 亿元;公司 2022 年、2023年度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孰低计量)分别为 7,841.75 万元、17,250.98 万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孰低计算)分别为 15.84%、30.00%,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第 2.1.3 条第一款上市标准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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