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杭州泰格医药就股价波动作出回应。公告称,股价近期出现了较大波动,公司管理层对公司股价波动表示高度关注,并积极应对公司股价的下跌。由于近期的股价波动,公司的基本面和经营情况受到了中小股东、媒体等较多的关注。
值得一提的是,继今年四月份西藏珠峰“胡啥东”式公告、中旗股份“四个问号”数据披露、去年广新集团“那要不住哥哥家里吧”的公司名称,上市公司公告再次出现错别字。在泰格医药公司声明的第三点中,将“投资者”误写成了“投盗者”,引发了网友关注。
然而,新“国九条”明确提出,应加强信息披露和公司治理监管。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中表示,“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而以上种种“离谱”公告,无不是严重违反相关规定的典型,或也反映出公司信息披露内控流于形式。上市公司应加强信息披露的编制及复核校对工作,确保不再发生同类低级错误。
以下为公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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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江钰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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