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387 股票简称:*ST海越 公告编号:临2024-020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
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4年4月23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将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进展,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基本情况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3.2条第(三)项规定,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出具了否定意见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三)项规定,公司股票将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1.4条规定:公司股票同时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二、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后所采取的措施及进展
(一)资金冻结情况及进展
2023年,公司在开展进口商品贸易的过程中,支付的款项被美国财政部海外资产控制办公室冻结,形成大额的其他应收款28,661.57万元。针对本事项,当前,公司已通过专业机构向美国财政部海外资产控制办公室再次提交申请,争取资金原路退回至我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款项尚未收回。后续,公司将积极跟进美国财政部海外资产控制办公室回函情况,以推进后续工作。
(二)资金占用情况及进展
2023年度审计期间,公司自查发现,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报告期内存在通过供应商拆借资金至关联方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截至年报披露日,资金占用款项余额为1,414.82万元。针对本事项,经积极沟通与协调,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已于2024年5月10日向供应商支付1,414.82万元,并完成上述拆借资金的归还。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海越能源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9)。
(三)后续整改及措施
为进一步加强对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规范治理,铜川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4年5月10日向公司下发《关于向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派驻工作督导组的函》,拟于近期针对公司合规管理、内部控制建设及执行、风险防控情况等方面进行现场督导,公司将利用本次机会,积极开展自查整改工作,提升公司合规与内控水平。
与此同时,公司进一步加强资金支付监管及关联方识别,重点对采购与付款业务循环开展内控自查,并制定切实的自查计划。同时加强管理制度建设与执行,强化内部控制工作,加强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规则的培训和学习。为防止上述所涉及事项再次发生,公司密切关注和跟踪后续合同审批、采购验收、资金付款等内控流程,特别对相关业务部门大额资金使用进行动态跟踪,如有异常情况及时向公司管理层或治理层汇报,以督促公司严格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三、其他说明及相关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后续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后续相关事项的进展,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四日
股票代码:600387 股票简称:*ST海越 公告编号:临2024-019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3年度审计期间,公司自查发现,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报告期内存在通过供应商拆借资金至关联方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已向供应商支付1,414.82万元,完成上述拆借资金的归还。
●因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中审众环”)对公司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中审众环关于海越能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以下简称“专项审核报告”),本次1,414.82万元归还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是否彻底解决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仍将结合专项审核报告意见,继续开展后续自查工作,并根据后续自查结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及整改情况的提示性公告》《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经公司自查,2023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与宁夏恺力信商贸有限公司、陕西佰特睿驰新材料有限公司存在资金拆借行为,同时上述两家供应商与公司存在电解质采购相关业务往来,该行为被认定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023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累计拆借金额为12,085.27万元(其中,于2023年1月3日-2023年10月8日向宁夏恺力信商贸有限公司拆借资金8,069.52万元,于2023年4月13日-2023年4月18日向陕西佰特睿驰新材料有限公司拆借资金4,015.75万元)。2023年度-2024年度累计偿还资金为10,670.45万元,截至公司年报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向两家供应商拆借资金余额为1,414.82万元。
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的进展
为尽快消除本事项对公司的不利影响,经积极沟通与协调,2024年5月10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已向供应商支付1,414.82万元,完成上述拆借资金的归还。
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披露了《中审众环关于海越能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针对审核报告所述之“我们无法确认后附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一致”事项,公司将进一步开展自查工作。
三、后续整改计划
为防止上述所涉及事项再次发生,公司将进一步加强资金支付监管及关联方识别,重点对采购与付款业务循环开展内控自查,并制定切实的自查计划。同时加强管理制度建设与执行,强化内部控制工作,加强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规则的培训和学习。后续,公司将密切关注和跟踪业务合同审批、采购验收、资金付款等内控流程,特别对相关业务部门大额资金使用进行动态跟踪,切实保证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不断提升规范运作水平,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其他说明及相关风险提示
因中审众环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专项审核报告,本次1,414.82万元归还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是否彻底解决尚存在不确定性。后续公司仍将结合专项审核报告意见,继续开展自查工作,并根据自查结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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