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300 证券简称:佳禾食品 公告编号:2024-039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1%暨回购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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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2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及/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后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2月9日、2024年2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3)。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公司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5月13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4,056,3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1%,与上次披露数相比增加0.11%,回购的最高价为13.55元/股,最低价为12.83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4,427,235.13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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