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507 证券简称:国邦医药 公告编号:2024-032
国邦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5月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新昌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兴梅大道60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邱家军先生主持,并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及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龚裕达先生出席会议,公司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0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律师:苏致富、王慈航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国邦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国邦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9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5507 证券简称:国邦医药 公告编号:2024-033
国邦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进展暨权益变动
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股东上饶市浙民投恒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丝路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分别简称“浙民投恒华”、“丝路基金”)分别持有国邦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17,660,928股、13,397,95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6%、2.40%。浙民投恒华、丝路基金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31,058,88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6%。
● 减持计划的进展暨权益变动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披露了《国邦医药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股东浙民投恒华、丝路基金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6,764,705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588,235股,即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合计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1,176,470股,即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合计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公司于2024年5月8日收到浙民投恒华、丝路基金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进展暨权益变动超过1%的告知函》,浙民投恒华、丝路基金本次减持计划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0,171,800股,变动比例达到公司总股本的1.82%,本次减持的数量已过半,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本次权益变动后,浙民投恒华、丝路基金持有公司股份20,887,08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4%。具体情况如下: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其他原因:本次减持计划减持数量过半
■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为浙民投恒华、丝路基金根据其自身资金需求做出的决定,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浙民投恒华、丝路基金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因此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风险。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
公司及浙民投恒华、丝路基金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以及相应的承诺要求,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信息
1、上饶市浙民投恒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浙江丝路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五、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
六、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
七、所涉后续事项
1、本次减持计划为浙民投恒华、丝路基金根据其自身资金需求做出的决定,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浙民投恒华、丝路基金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因此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风险。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公司及浙民投恒华、丝路基金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以及相应的承诺要求,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国邦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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