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4年05月08日 02:34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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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796 证券简称:世嘉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5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世嘉科技”)于2024年2月2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即公司计划使用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已在境内发行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本次拟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00万元(含);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将不超过人民币13.14元/股(含);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回购股份数量、回购价格等将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情况为准。关于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等有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4月30日,公司尚未开始实施回购股份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796 证券简称:世嘉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6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世嘉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决定于 2024 年 5 月 13 日 14:30 时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股东大会”或“会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公司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发布提示性公告,提醒公司股东及时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具体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3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5 月 13 日 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②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时间:2024 年 5 月 13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 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前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情况,则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8日

7. 出席对象:

(1)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建林路439号世嘉科技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如下表所示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等有关公告。

提案8.00、17.00为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提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提案14.00、15.00需逐项表决;提案8.00、9.00、16.00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将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此外,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并提交《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该述职报告不进行审议,述职报告已于2024年4月2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会议登记事项

1. 现场登记时间: 2024 年 5 月 10 日(8:30-11:30,13:00-17:00)

2. 登记地点及信函邮寄地点: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建林路439号世嘉科技证券部

邮编:215151

电话:0512-66161736

传真:0512-68223088

联系人:方倩文

3. 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2)、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3)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前登记,登记可采取在登记地点现场登记、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应仔细填写《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及信函应在 2024 年 5 月 10 日 17:00 前送达公司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出席股东大会”字样。

4. 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所要求的证件到场。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建林路439号世嘉科技证券部

邮编:215151

电话:0512-66161736

传真:0512-68223088

电子邮箱:shijiagufen@shijiakj.com

联系人:方倩文

(三)其他事项

本次会议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相关附件: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附件3:《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八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为“362796”,投票简称为“世嘉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4年5月13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3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企业/本人出席2024年5月13日召开的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本企业/本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表决意见如下:

注:1. 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中选择一个并打“√”,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

2.如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年 月 日

附件3: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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