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泰环保(维权)近日公告称,2024年4月29日,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黄婉茹女士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 0062024007 号、证监立案字 0062024008号),立案告知书内容为:“因你/你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2024年4月13日,我会决定对你/你单位立案。”
对于此次被立案调查,联泰环保表示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黄婉茹女士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立案调查工作,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等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目前,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有序开展。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据了解,如果中国证监会经过调查后最终对联泰环保实施行政处罚的话,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在2024年4月30日收盘时持有,且在2024年5月1日后卖出或仍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的投资者,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也可将姓名、联系电话与交易记录(建议为Excel文件)发送到邮箱 quanyi85651425@163.com ,参与索赔预征集活动。本次索赔预征集可主张的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等,最终的获赔条件与获赔金额将以法院认定为准。投资者在未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用。
公开信息显示,联泰环保持有国家环保产业协会颁发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服务能力评价证书》,证书等级为生活污水一级。在未来将公司打造成为业务领域涵盖水环境、生态和土壤修复,并提供检验检测、咨询设计、系统集成、项目管理、核心设备制造、投资运营等一体化解决方案的综合性环境服务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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