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财联社
【龙宇股份: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财联社4月30日电,龙宇股份公告,2022年及2023年上半年,公司存在大额关联交易未履行审议程序且未披露、部分贸易业务无商业实质的情形,导致2022年年报、2023年半年报存在虚假记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对公司董事长徐增增、公司总经理刘策、公司董事会秘书张晔侃、公司财务总监卢玉平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
VIP课程推荐
加载中...
APP专享直播
热门推荐
收起
新浪财经公众号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