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中国证券网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黎灵希)近期,《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以及退市新规征求意见稿正式发布,全方位立体化加大退市监管力度,坚决出清连续多年财务造假公司。
2023年年报披露已经进入尾声,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年度财务报告数据不准确等违法违规行为被监管重点盯防。4月29日凌晨,深交所对*ST围海下发关注函,直指公司前期会计差错致多期财报不准等事项,要求*ST围海充分提示公司可能存在的重大违法退市风险。
2023年5月,因2022年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ST围海(此前为ST围海)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据当时公告,审计机构形成无法表示意见基础为,*ST围海子公司上海千年相关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存疑。
2023年12月底,*ST围海收到宁波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涉及的事实主要包括:*ST围海2019年度无合理依据对上海千年相关商誉全额计提商誉减值准备;部分工程项目会计处理存在问题,导致*ST围海虚增2021年度利润、虚减2022年度利润。
2024年1月31日,*ST围海披露会计差错更正公告称,公司按照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内容更正工程项目相关会计差错,同时,根据自查结果,更正上海千年2018年至2022年收入、成本,并相应调整商誉减值、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应收账款、信用减值损失等。
该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导致*ST围海2018年由盈转亏,对2021年净利润影响比例达到84.26%。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2020年修订)》第五条规定——如果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财务报表具有广泛性影响,或者该事项导致公司相关年度盈亏性质发生改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对更正后财务报表进行全面审计并出具新的审计报告。
为此,深交所在关注函中表示,*ST围海应当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至少对2018年、2021年等年份更正后的财务报表进行重新全面审计。
关注函显示,截至目前,*ST围海尚未披露更正后的2018年至2022年财务报告,宁波证监局正在对公司会计差错更正相关事项继续调查。与此同时,*ST围海董秘、财务总监已于4月17日辞职。
深交所在关注函中要求*ST围海年审会计师在出具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意见时,充分考虑以前年度会计差错更正对2023年度期初数准确性的影响,以及在2018年至2022年财务报告更正及审计工作尚未完成的情形下期初数的错报风险。
同时,深交所要求*ST围海年审会计师出具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意见时,充分考虑董秘、财务总监离职可能揭示的潜在舞弊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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