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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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26日 21:45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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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华永道中天经审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2年度)的收入总额为人民币74.21亿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68.5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32.84亿元。

普华永道中天的2022年度A股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客户数量为109家,A股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5.29亿元,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及批发和零售业等,与贵公司同行业(制造业)的A股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5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普华永道中天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普华永道中天近3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普华永道中天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普华永道中天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曾受到地方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一次,涉及从业人员二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监管措施并非行政处罚,不影响普华永道中天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穆佳杰先生,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09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起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06年起开始在普华永道中天执业,近3年已签署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刘莉坤女士,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06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起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01年起开始在普华永道中天执业,近3年已签署或复核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杨婧女士,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14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起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13年起开始在普华永道中天执业,近3年已签署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就普华永道中天拟受聘为公司的2024年度审计机构,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穆佳杰先生、质量复核合伙人刘莉坤女士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杨婧女士最近3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及行政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就普华永道中天拟受聘为公司的2024年度审计机构,普华永道中天、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穆佳杰先生、质量复核合伙人刘莉坤女士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杨婧女士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普华永道中天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公司拟就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向普华永道中天支付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00万元(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0万元),与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一致。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在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过程中的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普华永道中天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在担任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未发现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和诚信的要求。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董事会对本次续聘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4日以微信形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24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董建军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包含3名独立董事),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认真履行职责,不断规范公司治理。全体董事认真负责、勤勉尽职,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运作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

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公司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提交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作出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评估意见》。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评估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9,408.56万元,同比增长4.6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68.56万元,同比下降43.7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87.93万元,同比下降66.31%。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为117,489.28万元,比上年同期末减少1.4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60,031.43万元,比上年同期末减少0.03%;本期基本每股收益0.04元,较去年同期减少42.86%。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事前认可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和审核《2023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3年年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结合公司经营情况、未来发展战略,董事会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不包括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数量),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事前认可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编制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并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事前认可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则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计提2023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依据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公司相关内控制度以及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同意公司2023年资产计提减值准备人民币2,717,206.45元。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董事2023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和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经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2023年公司董事薪酬、2024年董事薪酬方案符合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及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在薪酬发放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考核制度执行,薪酬考核及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9.1 非独立董事2023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和2024年度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董建军先生、董婷婷女士、曹峻女士、宋莉娜女士回避表决。

9.2 独立董事2023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和2024年度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赵平先生、彭娟女士、陈少军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和2024年度薪酬方案》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经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2023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2024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符合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及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在薪酬发放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考核制度执行,薪酬考核及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事前认可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审计委员会认为:普华永道中天作为公司2023年度的年报审计机构,在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执行审计,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公允表达意见,保持了独立性,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事前认可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审计委员会对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经审慎核查并进行专业判断,一致认可其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独立董事提交的独立性自查报告,董事会认为:独立董事赵平先生、彭娟女士、陈少军先生未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4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为了更好地回报投资者,分享公司经营成果,提振投资者的持股信心,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向股东大会申请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授权内容具体如下:

1、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时间:2024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后至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

2、中期现金分红的条件:(1)符合证监会《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制度对于上市公司利润分配的要求;(2)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当期盈利;(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前述条件同时满足时即可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3、中期现金分红的金额上限:以当时公司总股本为基数,中期分红的金额不超过当期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60%。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及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自2023年3月31日至2024年4月12日,公司可转债累计转股14,985,407股,公司总股本由201,153,443股增加至216,138,850股;注册资本由20,115.3443万元增加至21,613.8850万元。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拟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并办理工商登记备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4年5月16日(星期四)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监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审议通过《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和审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499 证券简称:翔港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9

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4日以微信形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24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瞿伟红女士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规定,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认真履行职责,不断规范公司治理。全体监事认真负责、勤勉尽职,为公司监事会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4年财务预算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9,408.56万元,同比增长4.6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68.56万元,同比下降43.7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87.93万元,同比下降66.31%。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为117,489.28万元,比上年同期末减少1.4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60,031.43万元,比上年同期末减少0.03%;本期基本每股收益0.04元,较去年同期减少42.86%。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等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状况、发展阶段、经营模式、经营业绩增长和未来发展战略等因素,同时兼顾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合理、完整,整体运行有效,不存在重大问题缺陷,该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合法、合规,不存在违规情形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计提2023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资产及经营的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更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关于监事2023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和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回避表决,同意将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的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职,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监事会同意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管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6日

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12月6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9]2702号文《关于核准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0年2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00,000张,每张债券面值人民币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0,00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不含税)人民币6,132,075.47元后,实际收到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193,867,924.53元,上述资金于2020年3月5日到位,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0170号验资报告。同时,本公司发生了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的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以外的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以下简称“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2,730,188.6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1,137,735.86元(以下简称“募集资金”)。截至2023年12月31日,前述其他发行费用,已全部支付完毕。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35,309,757.20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0.00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35,309,757.20元;以前年度补充流动资金5,773,012.03元,本年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11,078,768.36元,本年度归还截止至上年末及本年度的补充流动资金16,851,780.39元;以前年度收到银行利息人民币4,094,950.69元,本年度收到银行利息人民币1,919,147.08元,累计收到银行利息人民币6,014,097.77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61,842,076.43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依照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翔港转债”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决议,终止“化妆品生产建设项目”和“化妆品研发检测中心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并将剩余募集资金人民币61,842,076.43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了本公司及子公司上海瑾亭化妆品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以下简称“瑾亭”)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宁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及子公司上海瑾亭化妆品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以下简称“瑾亭”)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宁支行于2020年3月5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021年2月25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增资控股子公司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以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详见《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增资控股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依照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翔港转债”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决议,终止“化妆品生产建设项目”和“化妆品研发检测中心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于2023年度,本公司存放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宁支行(账号:70090122000324454、70090122000429230和70090122000436020)及本公司子公司瑾亭存放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宁支行(账号:70090122000324036)募集资金专户的募集资金已全部转入本公司及子公司瑾亭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本公司及子公司瑾亭已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决定终止“化妆品生产建设项目”和“化妆品研发检测中心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未来公司亦可根据市场需求和业务规模实际情况和需要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相应的投资。

相关事项已经2023年5月18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2023年5月23日召开的“翔港转债”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年度,本公司不存在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2年4月27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不超过6,5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且本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详见《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公司独立董事明确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本年度,本公司实际使用额度为人民币11,078,768.36元。2023年4月21日,公司已将截止至上年末及本年度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6,851,780.39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15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2023年12月第二次修订)-第十三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相关公告》等有关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12月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2:“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化妆品研发检测中心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因此“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披露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499 证券简称:翔港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4

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16日 14点45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路666号A栋2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16日

至2024年5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将作《2023年度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已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相关议案,详见公司于 2024年4月26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0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6、议案7、议案8、议案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6.0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董建军先生、曹峻女士、宋莉娜女士、上海翔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参会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登记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持股票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代表证明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二)参会登记时间:2024年5月10日(9:00-12:00,13:30-17:00)。

(三)现场会议登记地址及联系方式:

1、地址: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康桥路666号)

2、联系电话:021-20979819-866

3、传真号码:021-58126086

4、联系人:宋钰锟、唐珺

六、其他事项

(一)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的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宋钰锟、唐珺

联系地址: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康桥路666号)

邮政编码:201315

电话号码:021-20979819-866

传真号码:021-58126086

特此公告。

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499 证券简称:翔港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2

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及修订《公司章程》

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为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拟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应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工商登记备案。

一、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公司股票自2024年2月29日至2024年3月20日连续30个交易日内有15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翔港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20%(含120%),即12.888元/股,根据《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触发“翔港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于2024年3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翔港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翔港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按照债券面值的105%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对赎回登记日(4月12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翔港转债”全部赎回。根据中登上海分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赎回“翔港转债”数量为3,200张,赎回兑付总金额为人民币336,905.60元,赎回款发放日为2024年4月15日。4月15日,“翔港转债”已从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自2023年3月31日至2024年4月12日,可转债累计转股14,985,407股,公司,公司总股本由201,153,443股增加至216,138,850股;注册资本由20,115.3443万元增加至21,613.8850万元。

二、公司章程的修改情况

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对于《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了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未作变动。前述变更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相关工作人员及时向注册地市场监管部门具体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和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章程条款的变更最终以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499 证券简称:翔港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5

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2024年上海辖区上市公司年报

集体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加强与广大投资者的互动交流,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2024年上海辖区上市公司年报集体业绩说明会”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年报集体业绩说明会活动将采取网络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https://roadshow.sseinfo.com)或关注微信公众号上证路演中心参与活动,活动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周五)15:00至16:00。

届时公司的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董建军先生、独立董事赵平先生、财务总监曹峻女士和董事会秘书宋钰锟先生将通过网络在线交流形式与投资者就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融资计划、股权激励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沟通。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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